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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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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你屎,就有牌流氓嘛
真得有事找潑你屎就能推就推能賴就賴 現在要業績就找低危險又不懂法律的麻煩 我記得前幾天,還有航海王的事件被潑你屎 認定為有暴力成份,也是一樣移送 批踢踢八卦版有討論,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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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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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真的是非法色情刊物為何警察會屢戰屢敗呢 ![]() 在圖書館的分類中,海賊王、柯南都是限制級讀物 但法官和檢察官都已認定無觸犯法律,但警察為了春安業績硬要移送 你拿牠有甚麼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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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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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警察太扯了吧,這種也要銬,又沒殺人放火
法律只保護有錢人,窮人注定是 該死. 現在不知道是什麼社會,經濟己經有夠差的 政府無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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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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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本事就去抓那個貪污幾億的.上腳鐐
抓個打工小女生.知不知恥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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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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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不能怪其他人不敢管... 以前我就多事過,我完全無法理解兩個大男人凶巴巴 的對國小三年級女生威嚇,蓋手印簽名手上拿張白紙靠牆照相是什麼道理 連問都不能問一聲,開口了就說:"警察查案啦,前天有人在這裡鬥毆" 另一個就嗆聲:"有意見的話,就當你妨礙公務,押去少年隊先抓起來再說" 碰到這種有牌流氓,普通老百姓有幾個人敢吭一聲的? 我是真的就這樣被抓進少年隊地下室去,那跟進到會社辦公室沒啥兩樣 嗆聲、手來腳來的都有,就是沒有正經的筆錄 結論是,這年頭,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絕對有關係 ![]() 一通電話打回家裡,不到半小時,就看到接電話的人 臉色紅的變白的,白的變黑的,剛才擺派的還奉茶說走前要不要來一杯 一切都是誤會要我跟家裡好好講 ![]() 見風轉舵欺善怕惡,跟地痞流氓有啥兩樣 ![]() 各位想想,如果今天這樣被銬上手銬押走的是自己的兒女, 自己年幼的妹妹女兒莫名奇妙被警察"命令"像個犯人似的靠牆拍照 自己的親人走在路上被警察壓制,順便扣上個妨礙公務, 公然侮辱公務人員的帽子,心中會是做何感想? ![]() 幾年前還有個巡邏時段員警著便服帶馬子約會跟飆車族起衝突 亮警槍嗆聲,還找同事出來助陣...賊頭...爛很久了 當然,也是有好警察,那真的就是運氣好,碰上爛的, 通常都是整個分局或派出所都是那副德性,打交道前, 請準備好夠力的民意代表,有兩張嘴的,或者是名律師... 不然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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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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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多年前,家裡遭竊,損失十幾萬,
雖然有報案,但感覺警察好像一副破不了案的樣子, 是因為竊案太多,沒有足夠人手偵辦, 還是,就算抓到竊賊,也關沒多久就被放出去, 所以懶得抓,只挑上面交辦案件偵辦, 還是……只有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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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志玲姊姊醜怪照
文章: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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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金拍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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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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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最缺的不是依法行事 而是一套判定法律適用的準則 感覺同樣的法條 警察有時會刻意用不同的解釋去引用 現在最大問題是 每每警察在引用條文時的解釋 都與社會觀感有非常大的落差 在這樣下去社會不亂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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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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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淡水也好幾年了
我記得淡水那邊漫畫店..尤其是白鹿洞 門口就有貼" 本店全部刊物分級為限制級,未滿18歲不得進入" 某間在斜坡的店 很多影片出租確實是用零售版在出粗 一些固定一星期出兩集的 都是租了不用還 之前有次我心想 如果有人去檢舉這間店一定完了 沒想到警察自己找上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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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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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最令人傷心的...... 學校的時候一直教警察是人民的保姆,等到出了社會 看清現實,才知道警察其實可以是人民的敵人,是讓你傷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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