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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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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個題外話。 嗯就客觀上應該要加這條罪吧,但是就新聞報導的說法,前面機車騎士撞倒老翁的時候,老翁已經倒在血泊十分鐘了。後面那位開車的也輾下去,因此兩者都是可能導致老翁死亡不可或缺的條件下,如果到時候法醫勘驗後報告出爐,無法判斷何者為老翁的死因,通說認為僅能論以未遂犯處罰之。然而未遂沒有處罰過失,所以不會論以過失致死罪。但是兩位當事人肇事逃逸罪嫌應該是逃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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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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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敢過去做任何事情耶..
已經有經驗, 不久前在PO在PCDV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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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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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最大的問題不在於路人沒搶救
而是撞人者, 做了同樣的事 逃! 這才是問題所在 ----------------------- 如果沒有被捉到,我就不承認 這幾年政壇歪風, 看來也吹到民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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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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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肇事逃逸是最近幾年才有的事 ![]() ![]() ![]() ![]() ![]() ![]() ![]() ![]() ![]() 你幼稚園還沒畢業 ![]() 此文章於 2008-12-05 08:04 AM 被 色即是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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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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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 但人情變淡, 沒是非是這幾年的事 事不關己, 也只是剛剛好而己 還好我昨天看那起車禍, 雖在快速道路, 大家都沒有不耐煩 事故也很快處理好了 誰說台北沒人情味呢.. ============ 我還沒讀過書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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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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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還是會去幫忙
其他的以後再想 ![]() 現在很多地方都已經裝了監視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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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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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是...只是方法會間接點 昨天那事故, 在路中間, 沒有人按喇叭, 但有人關心 遠遠就聽到有人問:烏安捉謀.. 前後大概半小時內就連車子都吊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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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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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每個人都說台灣變冷漠了 何不從自己做起 ![]() 可錄影的手機這時候就有必要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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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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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業~ 這是正確的處置. 旁邊若有人看護傷者,等待救護車的到來就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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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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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變冷漠的主因就是人們的是非價值觀錯亂 所以囉 台灣人想過什麼樣的生活端視你的態度而定 社會上一堆騙子, 很自然的, 基於不信任的疏離感是必然的 所以呢, 大家有機會在推銷台灣時, 就別把人情味放在里面 ------------------- 我不會用手機拍啦, 可能先找附近店家問問..要找證人, 也要找得到...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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