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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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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快人心, 樓主 就這樣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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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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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你攤牌的時候說有看MSN
倒是除了MSN之外,應該她也有其他讓你不滿之處 先冷落 & 多觀察, 應該也可以得到些答案 另外,有些事情真的追根究底,你會覺得不堪到想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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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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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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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1 他會這樣代表愛玩,他愛玩你為什麼不可以愛玩? 不要說我教壞好人,也不要說我講的太賤 很多想不開的癡情種就是沒人點醒他 小說的情節只會在小說出現 MSN那些文字顯示他有兩種可能 1.他不愛你了,身心都已經開洋葷 2.他還是愛你,只是偶而開開洋葷 不要懷疑,今天一個18~19全身香香的小正妹穿的黑襪子跟制服綁馬尾來逗你 一天,兩天,三天你會不會魂都被勾走了? 他也一樣,一個高高臭臭的老外還會說法文,崩啾,NINJA~!! 一天,兩天,三天?顆顆顆你說呢 當一個有高度可以掌握全場的人吧 此文章於 2008-10-14 08:07 PM 被 novash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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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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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建言,的確大快人心!
不過我還是建議 不要傷害別人~也不要傷害自己!! ![]() 瀟灑的揮揮衣袖,犯愁的是她不是你!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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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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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豬血糕大大
其實講這些也不是要證明什麼 只是希望你不要因此受傷,這樣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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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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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愛上洋槍洋炮的下場都不大好,而且小心你變成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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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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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雙方要有信任 信任關係都被破壞了 何必再耽誤自己跟對方呢 除非你對她還想要有未來可言 ----------------- 前陣子我也偷看我女王的簡訊 發現有奇怪曖昧的簡訊 原來是她的男性gay友 老公老婆相稱 當然是叫假的 我當然也會吃味點 女王也會跟我聊到她那位男性gay友一些事情 略知了gay友世界 可是當我想到她那位男性gay友可當O跟1還有他gay男友的事情 就不吃味了... == gay友還真不少帥氣好看的 女王友給我看過對方他們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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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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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冷靜的觀察一下吧
悄悄的離開她的生活,查看對方的反應, 先摸清真相吧 也許等你摸清了事實, 可以設一下局, 在你不常打電話的時間,打一通過去 問她在幹什麼,在哪裡,你人再直接出現 看反應,就可以得知一切了 有的東西,別追太深了,會更痛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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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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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樓主能不能原諒這種事,如果仍然要維持住婚姻,
認為時間會抹平一切,她只是一時愛玩, 那就想方法婉轉的攤牌要求解釋,讓她道歉,以後別再犯就好了。 男人能屈能伸。 如果一輩子不能原諒,也沒必要攤牌了, 好好策劃如何報復吧,也許你不是那種人 但如果是我,不報復一下自己以後會後悔。 她意圖躲躲藏藏-->就讓全世界都知道! 就算自己沒面子也無所謂,反正離了婚還是一條好漢, 女方偷漢子名聲就讓她揹久一點。 是我的話要分就會給它大鬧一場。 讓她所有的親人朋友同事同學全部都知道。 考慮清楚你到底要幹麼之前千萬不要說出你偷看了MSN! 那是你的底牌.....不可洩露,自己存起來。 我說的刺耳別見怪,你的心境就像親人得了癌症的第一反應 排斥,不相信,寧願猜測是誤會。 她MSN已經沒記錄了,你們又分隔兩地, 除非找徵信社,不然就只能從她口中確定了。 我是寧願靠第三方來確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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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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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手 砲~
結婚前分手可以,但是結婚後小心的你財產... 有如樓上說的,別娶妻為婊 推完穿上衣服後,就淡淡的跟她說:妳好像不需要我了,我們分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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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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