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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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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看樓主跟賣家在法院見好了, 看看上法院的費用是多少 ...律師費聽說不便宜...我們搬板凳來看 ...反正,官司打輸的要付所有的金額(通常是協商金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純路過來當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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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喝黑咖啡,但是冰滴咖啡是例外, 我喜歡這種酸與苦的感覺,因為它的發酵,會讓我想到我們過去的回憶,雖然痛苦卻又令人懷念 有感而發地純路過... 看到這個,我發現我的眼睛又開始在流汗了 [MAD][至少像那雪一樣][せめて、あの雪のように][Mako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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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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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不採消費者保護法,等消保官處理太慢了
疑似掛羊頭賣狗肉,直接去轄區分局告詐欺就可以,因為犯罪地在網路上,你在你家上網的,所以轄區會以你家為主,你在士林他在屏東的話,他照樣要從屏東跑到士林地院檢察署接受偵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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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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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刑事訴訟不必訴訟費用,也不必請律師(被偷被搶被砍被殺,還要花錢請律師才能抓兇手?所以囉!被害者是不必花半毛錢的,因為身分是『被害者』而不是原告,除非你想自訴...)
詐欺罪是公訴罪,檢察官就是告訴人,而且只要告下去了想撤也撤不了(非告訴乃論) 基本上只要把這些先向賣方講明,通常有點頭腦的人不會冒險... (光大老遠接受傳喚、偵查,車錢就不夠賠了,還有1%風險可能被起訴,0.01%風險可能被判刑,上訴高院仍有0.0001%風險...總之風險不是0%,就怎麼看都不划算,況且大老遠來回出庭,法院又只有白天開門,請假的工作損失就不只了) 但是,這不是要買方無理取鬧喔! 沒有理由是告不成(被駁回),捏造理由亂告則違法,誣告罪也不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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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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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這例子憑良心講我覺得很腦殘......賣車重點是在車..還扯啥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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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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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照片中有房子,有sales...等舉例問題,請勿操心(看不懂這段的請爬文)
有習慣者依習慣,沒習慣者依常理推斷,這是法官跟檢察官可以判斷的 就好比所謂的鬼屋、陰宅,縱使在科學上沒有根據,但民間習慣上認定這屬於重大瑕疵,沒有事先說明者顯有過失,尤其是比對市價之後,把陰宅當作一般房價賣,那幾乎是100%告得贏,除非他的價錢賣的就是陰宅的價錢... 這方面的問題可以來問我 現在壞人好多,尤其車禍、買車/屋、網拍等,一天到晚發生~~另外希望有大大能提供老電腦知識Q_Q (P3.SDRAM時代)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7984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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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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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大量賣家
沒道理不懂cpu上流水號的重要性 所以極大可能是狡猾賣家 而且還是異常狡猾 直接在奇摩申訴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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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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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標之前, 先在"問與答"提出相關問題來確認, 如果賣家已經回答而且沒有刪除該問題, 日後若收到與賣場圖片"序號"不同的 CPU , 可依此證據要求退貨。 (白紙黑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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