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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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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過去吧,現在那有人這樣做,我樓下那位仁兄的回答就講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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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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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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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是過去 ...
目前司法還待大幅改革咧 ![]() 又 , 上面說的屈肇康 , 也是最近的事情啊 ! ![]() 屈肇康就是因為 "意圖" 被抓起來啊 檢察官在台x案的態度 , 跟屈肇康案的態度 , 可大不相同了 ... ![]() 此文章於 2006-08-16 10:18 AM 被 lious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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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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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印像中根據新聞的報導屈可寫了不少東西,不過部落格被關起來了當然真相就不清楚了,否則政治區一堆人早被抓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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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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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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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不懂法律 , 認知錯誤就算了 , 可怕的是 , 懂法律的人 ,
竟然還用要 "意圖" 來定罪的話 , 那就太恐怖了 !! 幸好檢察官是很正常的人 ! 講難聽一點的 , 這件案子 , 就算要用較低刑期的恐嚇罪來辦 , 都不會被起訴 . =================================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291702 刺扁言論不構成犯罪 屈肇康不起訴處分 【2006/09/05 08:58 報導 】 今年六月間因為在網路上發表「刺扁」言論,遭到軍法機關收押的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軍法單位偵辦後,認為他的言論並沒有構成「煽惑軍人暴動」罪嫌,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並且立刻釋放屈肇康(繆宇綸報導) 屈肇康今年六月間被發現在某入口網站「交友區」發表言論,表示每次執勤看到陳總統的時候,很想用手中的禮槍,朝總統腦門子插下去,此事被媒體披露後,陸軍立即約談屈肇康,初步認為屈肇康只是透過網路「抒發心情」,還不至於到「散佈言論」的地步,因此初步決定給予心理輔導,並且調離儀隊(t) 不過,據傳在七月初的軍事會談中,陳總統向李傑抱怨此事,全案急轉直下,屈肇康被依最低本刑七年的「煽惑軍人暴動」罪嫌,而不是法定本刑較低的「煽惑他人犯罪」罪嫌移送軍法單位偵辦,並且遭到收押,引發極大的爭議。不過,本案已經在八月初被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核定不起訴處分,並在核定當天釋放。但屈肇康的案子還有待司法機關調查,軍方要求屈肇康暫時保持低調,待司法調查告一段落之後,再返回軍中服完剩餘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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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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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認為他被放是賺到的,依據新聞的畫面講說要用剌刀往阿扁的頭剌下去,要血洗總統府,身份又是軍人被關照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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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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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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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 !! 要是早年那些追求言論自由 , 抗拒白色恐怖的那些人 , 看到民國九十五年的今天 , 還有人發表像你這樣的言論的 , 真的會大嘆無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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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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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牽拖那麼多,在網路上罵人都有被判罪了,何況說是要殺人,打著言論自由的帽子就可以無限上網我才感到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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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此文章於 2006-09-05 03:53 PM 被 pingu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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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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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遇到兵 , 有理說不清 ....
隨便啦 , 你高興就好 ![]() 剛剛又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 發現你真的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 說你太多 , 等於我在欺負你 , 不說了 , 不說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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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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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您最行,身兼法官和檢查官是我輸你,請去告訴大家看誰不爽就講要拿刀剌下去,要血洗他家是言論自由不犯法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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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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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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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了、付了那麼多稅~
警察都只抓這種。 連上網看圖片都不行。 難找要花錢去x嗎?還是犯案呢? 真是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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