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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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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你的經驗 我會加油的! 決心不拖泥帶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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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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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的!謝謝你的鼓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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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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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能留戀了 再留戀只是在傷自己~ 有大家建議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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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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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也有在電視看過這個問題
都****了就沒什麼好說的 寧缺勿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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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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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你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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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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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的啦! 希望我是最後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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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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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好! 不愛自己幹嘛愛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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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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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哈,台灣的男女平等,台灣的人權,都只是口號式,看來並沒真正的男女平等,人權平等。
女性的身体是她的,她有自主權,不是 "她男朋友的"物品,她要跟1 號男打砲是她的自主權,她要跟2號男打砲,也是她的自主權,別人無權置喙,她要同時交1、2 、3 、4、5、6、、、號男友,那是她的權利。 她沒義務"同時只能"交你一個男朋友,"只能"跟你打砲,若你認為她同時只能交你當男友,只能跟你打砲,不能跟別人打砲,拜託,你是那根蔥? 這只能曝露出你的醜陋,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女性,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別人的權利,你一點都不會尊重別人的自主權。 當然你可以不跟她當朋友,這是你的自主權,"她"是無法限制你的,當然也請"你"尊重她的自主權,悍衛別人的自主權就是在維護自已的自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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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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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氣勇氣分了吧
我絕不能忍受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雖然我也曾被背叛過..我懂那種痛 所以現在的我疑心病超重的.. 對現任女友無疑是一種莫須有的負擔 看開點,現在的背叛好過於婚後..真的 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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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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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白痴嗎??? 樓主有偷吃嗎? 假設 樓主有偷吃,那她女友這樣叫剛好 平等自由不代表放縱 是的你有自主權,別人有權不選你呀 要不要考慮當妓女呀~~又有錢拿 現在職業不分貴賤的,或許你在這條路上可以走出一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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