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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村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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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請自由地去提供棉薄之力,但我不奉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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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村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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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怨」太溫和了吧,不像是我正在做的。 被批的對象是否回應,並不關我的事。所以我是在批判。 身為管理群被指正的話,且有根有據的話,最好是乖乖認錯,然後改正。 應該沒別的了,這應該是常識吧。 有些人管理職當久了,就漸漸以為自己是不可指正的,一些特權就濫用了,很好笑。 引用:
哪有什麼戰場,你太會場景設計了吧。 我也應該沒他那麼猛吧。 我只有空來這邊批一批,或是貼些好笑的事,有沒有回應都沒關係。 此文章於 2004-02-16 02:43 AM 被 clinch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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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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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夠啦 其他有的沒的都是累贅 ![]() 止於此的話你還蠻明理的,可惜不是 如果你真的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觀眾的心中都有一把尺』 就留下這句讓人好好思考吧 讓我猜猜 你的目的有很大的成分是要輿論的力量幫你補充MP吧 ![]() (嘖!看來我也幫你補了不少) 引用:
嘿∼看來咱們是在做一樣的事呀 ![]() 此文章於 2004-02-16 02:51 AM 被 PHINEA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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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墮落街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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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熄熄火吧..
![]() ![]() 不過...說實在的,這個主題也讓我有看熱鬧的心理-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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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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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網站並不是公共財, 網路也不是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 「不合就不要去」是合理的, 建立網站是個人意願, 經營網站是個人能力, 不是什麼權力都是公開的. 你的一些認知沒錯, 如果有人散播錯誤知識, 的確應該糾正, 但如果只是看不過去版主、站長方的特權, 那麼我勸你還是省點力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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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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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布丁,其餘免談....
屁溼弟未溼,只談屁事,他站是非,非我屁事,布丁一吃泯千仇,吞一口焦糖放一口屁,至爽矣!夫復何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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