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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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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國中國小的小混混都是唬濫的,結幾個"看起來"比較會打的,就到處鬧事恐嚇, 小六班上就有一個,人長的矮矮小小,但講話很嗆,結了班上另外兩個 "看起來"比較會打的,就到處恐嚇人. 有天不知道幹麻恐嚇我要錢, 懶的理他就把吃飯剩下的五元丟給他,過沒兩天又來跟我要100, 媽啦,我哪來的100.....不鳥他,結果恐嚇我,還是不鳥他,隔天威脅說 要扁我,火了就一把把他推倒在地上,踹他一腳,他那兩個"看起來"很會打的, 也都只在旁看著沒吭一聲,從此就不敢來找我了 ![]() 有黑背景的或許有,不過虛張聲勢的其實蠻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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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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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引用:
max爸優秀喔 ! 忍無可忍 無需再忍 ![]() 我國中時有個脾氣較衝的死黨常掛著一句 ~ 哇哪沒死 就換你先死 , 意思就是幹架時 , 對方沒能先打倒他 , 就得著倒地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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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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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60124網友,
您已掌握一位願意出面作證的剛滿18歲朋友,已經可以叫該商店登報向您道歉了.......因為未必被承審法官認為您這朋友證辭不足採信 因為您這朋友已滿18歲 而且,剛滿18歲的青年(自訴人)協同友人逛台中NOVA館,符合社會常情,未必被承審法官認為您這朋友作偽證 可是阿,您再看一次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192635 被告店家難道不會抬出滿18歲的店員作證人,證明您當時沒有被該店家恐嚇....??.... 您現在應該先去找該店家要求他道歉,若該店家堅持不道歉,再找台北NOVA總公司和台中NOVA 館協助......(NOVA 館號稱擁有六處據點為全國最大電腦賣場,總有法務顧問什麼的在處理這類事......) 此文章於 2003-07-02 10:22 AM 被 PPPP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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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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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會去詢問該店家的意思的,
剛剛到區公所作法律諮詢, 諮詢的那位律師跟我說,店家行為僅能算是脫法但不致違法, 也就是說應該沒辦法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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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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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epochtimes.com/b5/2/2/5/n168871.htm
...............警方受理並查明原因後,認為陸女行竊是事實,但店長要求陸女賠償巨額損失,並恐嚇陸女要將她送警法辦,已經讓陸女心理產生畏懼,因此決定將店長以「恐嚇取財」罪嫌;陸女以竊盜罪嫌雙雙移送法辦。 針對屈臣氏雙城門市店店長,要求偷竊店內物品的竊賊加倍賠償偷竊物品價格,遭到警方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法辦一事,屈臣氏公司上午表示,該公司確實訂有「竊賊罰款十倍」的內規,但因目前全案正由警方處理偵辦中,公司方面將在派員了解後再決定是否對外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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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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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呃....當天卻沒有警察認為是恐嚇, 他們只認為我太笨,為什麼不私下和解,還要鬧上警局... 而且全都問我同樣一句話:為什麼要去偷一個才325的東西.... 而且全都否決我所做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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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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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寄件者:花茶的悸動 ([email protected]) 主旨:[論壇]數據冷冰冰 感受熱烘烘 網上論壇:tw.bbs.soc.politics 日期:2003-04-08 08:53:38 PST 劉作坤 統計學上有一句名言「數字本身不會說謊,說謊者是玩弄數字的人」,企業講求業績,要看報表數字,政府施政效率與品質,同樣要看數字。可是管理掌控數字的人如果不誠實,數字做假,不僅一切亮麗的數據變得沒有意義,而且因此掩飾的問題未能凸顯得以檢討改善,則更罪無可逭了!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昨天向行政院治安會報所呈報的三月全般刑案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九點一七,非但超過內政部長余政憲「犯罪率零成長」的要求,恐怕更超過一般民眾預期。 治安管不好,挨罵;部長一聲令下,犯罪案件負成長,也不行嗎?民眾質疑不是唱衰台灣,更非看扁警察。而是長期以來,我們治安狀況不良,警方辦案效率不高,警察形象不佳,如今突然變得英明神武,大家怎能承受得起? 不容諱言,過去各級警察單位吃案、動手腳做假數據的醜事時有所聞。即使改採報案三聯單又如何?吃案何時杜絕過?送到議會給民意代表的刑案數據,又有幾次是真正鬥得攏的?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所承受得壓力超過一般公務人員,大家也都了解,可是這並不能合理化做假數據、吃案的正當性。 數字是冷冰冰的,人民的感覺是熱烘烘的,治安的改善是要靠民眾切身生活體會的,希望警政單位此次提出的數據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果真如此,相信全民都希望政府能多找幾個「余部長」。 【2003/04/08 民生報】 標題: 七萬警察大軍 幫余政憲作弊 日期: 2003-06-14 星期六 02:06:58 作者: gynia <[email protected] > 群組: ( tw.bbs.sci.finance ) 七萬警察大軍 幫余政憲作弊 報導/李作平、劉建宏 攝影/施岳呈 為了前途,力挺余政憲到底。 警政署︰犯罪率較去年同期降低六.七%;法務部︰新收案件成長達十.二六% ;正副署長被架空,余政憲一手操控人事權,高階警官為前途,三大絕招完成任務 … 余政憲的犯罪零成長「支票」,在六月六日兌現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今年三月 至五月全般刑案發生數較上年同期減少六.七%,余政憲也不用為自己當初的承諾 而辭職。 有趣的是,照理來說犯罪負成長代表的是治安情況好轉,但是法務部公布的資料, 光是今年三月和四月新收案件,就比上年同期各增加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一件、八千 三百二十四件。而且三至四月的新收案件和去年同期比較,成長達十.二六%。 當然,法務部的案件包括範圍除了警政署的部分外,而有其他如調查局、海巡署的 ,數量上絕對比內政部的要大;不過僅就比例來看,莫非全國的案件仍在成長中, 惟獨警政署的減少?也就是說,其他治安單位比警政署要更努力辦案,還是──警 政署為了達成余政憲的指示目標而「吃案」? 余政憲三個月前發出豪語,宣稱要完成一季的犯罪零成長,向全民繳出淨化治安的 成果,否則他將下台。然而,高階警官卻爆料指出,余政憲掌握了警界人事權,誰 上誰下,全憑他一句話,警政署長王進旺也被架空。所以,全國七萬警察大軍為了 保住自己的飯碗、前途,只好使出全力達到美化治安的帳面數字,免得余政憲下不 了台。 據了解,全國各縣市警察局為了「力挺」余政憲不下台,除了重操以前吃案的手法 外,今年又研發出「發(生)破(案)案件,只移送、不記錄」的撇步,讓看了數 字就頭痛的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看誰在說謊? 依據警政署提供的數字,九十二年三月至五月的全般刑案發生數,分別為三萬九千 七百七十六件、四萬一千五百五十二件、四萬一千九百六十七件,總計十二萬三千 二百九十五件,與上年同期累計十三萬二千一百四十九件比較,減少六.七%,破 獲數則增加八.一一%, 破獲率亦提升八.一%。 相對的,法務部的資料卻顯示,今年全國各地檢署新收的案件,三月及四月都各在 十一萬件以上,也比去年法務部的同期數字都高。一位法務部官員反問:「治安會 比去年好嗎?」 數字,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相較警政署與法務部的資 料,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警方今年三月至五月破獲的刑案有七萬二千多件, 但全國地檢署收到的警方移送的案件,三月、四月加起來僅有三萬多件;如果數字 不假,請問:其他的案子都跑到哪兒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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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雲都埔里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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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卡卡西出來嗎??
用寫輪眼.. ![]() 太Kuso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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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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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卡卡西?太弱了 宇智波鼬出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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