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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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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班回的,沒想太多。(就算時數不準,但幾乎每天過9點後下班可是實實在在) 只是那年代(超過30年了),科技業就是很操。 換過的公司超過8家,連想用104紀錄那一年到那一年在那家都建不上去。 當時104只能建最多6家+1家現在的。 夏普薪水條就寫那樣,那時加班根本不會自己去記。 我也待過元大、HP,加班也沒在記。 (但在商辦大樓,超過9點大樓斷空調、冷氣、電梯。921 發生當下我在HP華視大樓) 只是覺得大陸所謂的 996,在台灣經濟起飛的那年代真的不算誇張。 當初因案子太累,轉到目前這家非科技業的公司也近20年了。 剛開始也是加班一堆(跟以前自己加不一樣),近10年正常了,也不想加了。 退休金夠了,也不管考績(IT怎麼跟業務拚),也不加班 4 年了。等退休。 PS: 現在公司有加班時數控管,反而還要記的時數有沒有超過。得先刷卡後,再回去加班。 我不加班,時數灌給別人。但現在一堆年輕人也不加班,上頭很苦惱。 因為預算只能增不能減。 此文章於 2025-07-26 08:45 PM 被 ghostcod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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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有什麼規定, 記得有上來提過, 所謂的300俱樂部, 這個是起跳門檻.
有一陣子我過著跟後來相反的日子, 因為假日在廠房待命(測試新型設備). 那時候反而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比較短, 周末比較長, 因為周末人數會比較少. 記得上來閒聊時說過, 對於睡在公司沒有牴觸, 有時候還挺自在. 舉例: 農曆年. 話說回來, 我對於加班規定並不完全認同現行制度. => 加班費算法&該給好給滿, 這個我贊成! => 加班時數上限, 這個我不贊成! 加班的人要好好了解自己身體狀況, 做出調整, 然後要去跟公司協調看看, 雖然很難. (我經常被丟工作直到表達意見為止, 所以很清楚這類慣性, 你方便, 人們就會丟過來) 此文章於 2025-07-26 06:39 P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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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HP (Verifone)...這些國際級公司,會算很精,薪水條明明白白。
有加班級距加成,以及上限,制度上都比當時國內好。 倒是國內+軟體專案 的公司 真的加班算法就偏向...責任制或上限很低(超過不算)。 沒所謂 加班級距加成。頂多假日有加成。(當時) PS: 早期不是週休兩日,禮拜六還是正常上班日。 後來禮拜六改成休息日,但服務、金融業 仍多幾年後才跟上。 所以 並不是每個禮拜5天,當時還是每個禮拜6天上班日。 我在元大時(那時元大只有證卷)正常工作日還是 6 天,非 5 天。 剛好遇到 工作天 6->5 時,就問同事(我空降的)何時公司可以週休兩天? 同事說別想了,因為是金融服務業。 當下就想換公司,因為等於一個月多4,5天上班。薪水卻沒變,虧大了。 另外是先待 夏普SHARP, HP(當時找我的還是還沒紅的104董事長), 元大..... 這3家都還是在一個禮拜6個工作天的年代。 此文章於 2025-07-26 10:00 PM 被 ghostcod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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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很模糊了, 那時候是看大周末小周末以及一堆"感覺很社會化"的各種算法~
有比較在意的同事當時就說過如果按照外商算法, 我們實際到手的公假只有一半. (公假/加班, 可以轉換, 但什麼1, 1.33, 1.66, 2我就不清楚了) 不好意思, 很多細節算法, 我並沒有涉獵, 不論在哪間公司工作, 我都直接做好做滿. 理由很簡單: (真實也好聽的)家裡收入有需要我幫忙負擔, (私人原因)我沒其它事情做. 那時候沒電腦網路, 我也不愛吃飯喝酒, 什麼時候開始有第四台都沒印象. 能想起的娛樂就是租小說漫畫, 所以工作加班並不是不好的選擇. 相反的, 並不是人人都有好的加班機會, 如果覺得公司給得可以, 就會盡量做. 有段時間, 跟老爸同一個工業區, 週末中午, 彼此公司沒有叫便當, 會一起約去吃湯麵. 這也是很好的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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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質疑你。
因為也是遇到啥公司,就說啥。沒待過的公司,不清楚。 我待的時都只重底薪,因為都是有人介紹,跳槽的,底薪比較高。 比較不在意加班費。加班費都沒搞懂過。 大部分時間都是 Tech Leader,所以自主扛下責任。 直到確認這行業沒救,耐心用完就換。 (離開軟體專案業也近20年了) 後面勞工法規健全時。講白點,我目前待的有公股性質的都不太合規。 直到幾年前有人檢舉後。才合規一些。 PS: 另外我是先待 夏普SHARP, HP(當時找我的還是還沒紅的104董事長), 元大..... 這3家都還是在一個禮拜6個工作天的年代。 此文章於 2025-07-26 10:05 PM 被 ghostcod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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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事, 不是回應你或質疑, 是回給前面那兩個數學"天才." 順便抒發, 回憶了當年美好的部分, 並不是那麼長久跟父親一起工作到一半吃湯麵. 吃到店家都認識我們父子了, 其中一個先到, 一定會等另一個人, 然後一起點+滷味. 後來的工業區, 科學園區, 都很高檔, 小七+咖啡下午茶餐廳提供午餐或各種進駐. 譬如外圈就有石二鍋各種連鎖, 午餐很容易約人, 只是再也約不到工作的老爸. (工作年份重疊將近20年, 但只有那5~6年同一區, 可以一起吃午餐) 也是轉換時期, 周末不一定有人足夠叫便當(或者櫃台固定的那幾個沒來), 所以約出去吃. => 意思是說也不是人人想加班就有班可以加, 很多人說得萬惡, 真的是那麼邪惡嗎? 套句我以前老前輩同事的話: 兒子每個月一萬多的補習費就是這樣來的! (他年齡大我很多, 晚婚, 老來得子, 那時候每個月一萬多可不是小數目!) PS. 我也從沒搞清楚加班費與加班時數, 都是聽同事講的. 收入只看總收入以及一年2次獎金, 以及自己額外賺到的錢. 有一些供應商是很不錯的, 只是資金壓力, 我有時候會借幾百萬, 收很低的利息. => 是為了擁有優先權, 這樣我辦事也好辦, 帶同事/主管過去的時候, 感覺很好. 加班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而不是什麼值不值得, 家裡需要用錢, 即使是後來發現萬惡的親戚. 如果可以從20年前再次選擇, 我會選擇更多加班, 而不是那幾場戀愛飯局/旅遊. 超過20年前的就不說了, 因為那時候我就是只上班/回家, 租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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