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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MiaoLi
文章: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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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也要會執行才有意義
現在會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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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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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台灣民粹盛行,這樣的結果也不是不可能,好奇民主這種機制是不是能讓較優的人當選,還是只能同於選民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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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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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選的萬一判錯,就會被選民唾棄 現在就算不判死,也不表示一定不會判錯 判錯了也一樣繼續當法官 現在這種制度,只要合法規,可以不甩社會觀感 民選的,至少法規跟社會觀感都要兼顧 我們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被呼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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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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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民選法官,也贊成陪審制
不敢說讓人民參與司法過程不會有其他問題 但至少有值的一試的價值 畢竟有些其他國家也是這麼做的 台灣現在檢察官與法官真的權力太大了 權責根本不相符,一整個有權無責 收錢的有、亂判的有、受政黨左右的有 監察院根本沒有發揮出作用 是時候需要一些新的退場機制了 此文章於 2017-05-13 01:28 PM 被 DWEOOT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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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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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十分認同亂世用重典 現在的治安比以前差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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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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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是說算間接選舉 http://blog.udn.com/mobile/windinsky/1280747 此文章於 2017-05-13 01:55 PM 被 McCandne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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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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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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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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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是拿槍殺人, 現在是拿方向盤和水果刀. 以前是蓄意殺人, 現在殺人的好像都很無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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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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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少沒機會放出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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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改變 你的態度跟著改變 態度改變 你的習慣跟著改變 習慣改變 你的性格跟著改變 性格改變 你的人生跟著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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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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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罰是一直在改進的,大概就和以前有五馬分屍和凌遲宮刑鞭刑火刑釘十字架,阿拉伯小偷要砍手,現代大部分被取消一樣。有時想想,人類的進步也很奇怪,而且為什麼是進步不是退步,也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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