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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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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遭一個案例是
男生喝酒 不小心強把一個同事給XX 結果女生說 不告可以 要結婚 結果男生只好丟下交往七年的女友 跟不太熟 但發生一次關係的女生結婚 這又算哪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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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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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喝醉根本硬不起來,該不會被設計了吧… ![]() 攻跟受不一樣,受沒有拒絕餘地,攻至少要能硬得起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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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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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可沒說"喝醉"喔 很多人喝酒會助性也會亂性,男女都會 所以唱完KTV,生日PARTY,聚會......... 很多不該發生的事情可能發生 所以我認為喝酒的場合,女生還是要非常小心 喝到掛,就是妳給"狼人"機會 不熟的場合,連飲料都要注意,不然就一次喝完 可能去上個廁所回來,人生就改變了............. 懂得越多,自己的保護就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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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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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又不是當事人,你要怎麼知道什麼是曖昧不明!? ![]() 你聽到的就是: "被下藥性侵,結果女生不告",對你聽到來講,這哪有什麼曖昧不明? 問題是,事實上根本不是這樣的 ![]() 有沒有人腦筋可以更死一點? ![]() 既然不是當事人,也不是當事人直接問你意見,你管人家告不告?這根本不是公共領域! ![]() 性侵對社會是有危害,但是你們這種八卦的鄉民,利用社會危害當做令旗,對社會才是危害最大的 ![]() 結果到底是誰造成真正被性侵的人不敢出來的? 我們這些不講話的,還是你們這些八卦的廢物? 要發火大家都會發火,別以為你算三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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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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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覺得在網路上七嘴八舌討論著那些聽說來的性侵故事, 就可以防止下一位受害者產生? 是那些色狼看了會心生畏懼, 還是女生們看了會引以為借鏡? 事實上有許多犯罪者會喜歡重返犯罪現場觀看警方辦案, 天知道愛討論他人性侵案的網友中, 有多少本身就幹過這檔事情, 性侵了他人卻沒有被揪出來? 假社會公益之名討論, 行切磋技巧之實? 此文章於 2011-07-21 12:58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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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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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身邊週遭有女性朋友被性侵卻不願追究的嗎?
朋友A
交未滿18當女友 後來被仙人跳 對方找男生要他賠百萬 他不願意 最後鬧上法院 花大錢請律師 還是被判刑 另外女生被約會強暴 最好要追究真的別放過惡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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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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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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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能理解BMC大大的意思
可以討論以及宣導 被性侵 應該站出來 教教大家如何留下被性侵後的證據 如何保護自己不被性侵 但應該沒有必要討論別人是如何被性侵的 因為這樣你沒有介入 也沒有給予協助 只是在講故事 當你自己的事情被當作故事來討論 我想除非是好事情 不然沒有人願意 就像是霸凌 大家都希望被欺負的人站出來 也一直在宣導 但是如果討論霸凌是像 ALLENROY0414同學 被霸凌 在對方打出左勾拳的時候來不急閃 因為他太胖動作遲緩所以被擊中 打掉兩顆牙齒 然後不敢反擊 最後也希望息事寧人 然後有人接著討論 誰叫他不練身體過胖 很遜ㄟ才兩個人也不敢還手 就是他不敢告 才會那麼多霸凌 一定會有人給予有建設的建議 但是也一定會有人給予批判 也許很多人會給建設性的建議 但是你無法控制全部的人 一定會有人批判 你只能保證自己不二度傷害他 但是你能保證其他人不會嗎? 既然我們不是相關人員 討論案情也不會給予協助或是有幫助的介入 相關人員討論案情是希望從中獲得資訊給予協助 而且些協助也只是一種資訊 給予什麼協助什麼介入 要不要接受協助 都不是我們能決定 我們在這討論案情 是要給誰協助? 我想這不叫介入 介入是實際的去了解案主的情況 評估對方的需求 然後給予"他"要的幫助 我們在這連人是誰都不知道 然後就在聊人家被強的情形 然後胡亂猜測對方的想法 (可能是半推半就拉 被下藥拉 很享受拉 社會經歷不夠啦) 也許有人會覺得 說故事的又沒指名道姓 但是我想說故事的人 一定有自己與被害人共同的朋友 誰可以保證不會有人去說 你的事情在網路上被人討論 人性又是好的不講只講壞的 好的不聽壞的倒是印象深刻 我們是警察?還是醫療人員?還是社工? 如果都不是那討論案情的意義何在? 這不叫介入 我覺得這叫亂入 公領域的界定不是說只要是公領域大家都可以去侵犯別人 就算我是相關人員 我有機會或是有義務有權力去介入一些公領域的事情 但是不代表我可以去跟不相關的人討論案主的案情 還是有些道德規範 或是法律規定的 傳染病也是公領域 但是不代表醫生可以與其他不相關的人討論別人的病情 也許有些是法律規定外 但是我想也違背了專業的道德 討論案情跟討論如何防治性侵 哪個有意義? 此文章於 2011-07-21 05:07 A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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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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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例子其實樓主只需要
引用:
中間那些其實沒有 我想也是可以討論的 案情講不講很像沒有太多的意義 也能過濾掉眾多網友 對單一個案的批評 這種標題與內容 就算天馬行空 離題也不會讓人覺得你就是在講他 後面的回應內容 幾乎都可能與樓主丟出的案件掛上等號 打出案就算沒有指名道姓也可能會造成傷害情 此文章於 2011-07-21 05:17 A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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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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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女搶男的手段 以前我有個朋友 也是這樣活生生被人橫刀奪愛給搶走了 人家挺個大肚子來找 過去又沒辦法驗DNA 但血型上有可能 又沒辦法確定當時是否給射進去 只有乖乖認栽 氣得他原來女朋友 哭了好幾天 其實把男人灌醉後 只要能他這隻肥羊身上取出一滴精液 放在衛生紙上 就可以告了 不用硬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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