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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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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妮可2010年時23歲,身高165 公分,體重不到50公斤 妃可市市長 ?? 歲,身高??? 公分,體重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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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土不生蛋的城
文章: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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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吧以後 警察攜帶多種 雞絲 看對方拿甚麼 也拿同樣 雞絲 一決高下 你供好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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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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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方預算有限,沒辦法提供多項選擇,所以每位警察同仁都要通過獨孤九劍檢定,一劍破萬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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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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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給牠爆頭ㄚ、我説的是僵屍ㄌ、雖然都一樣是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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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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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實際影片。只依水果動畫來看。患者都靠這麼近了。
(雖然都只是揮來揮去,但天知道下刀會不會真的砍下去, 那把可以是"大型水果刀"耶), 員警再不開槍,專業技能是學到那去了。 當時大半夜的,視線不佳,當然朝明顯瞄軀掉打。還打四肢咧。這麼準就好了。萬一都沒有打到到重點,讓患者喪失行動能力, 有很大的機率只會讓該患者更惱火後亂砍,除非有受過訓練,不然就算平常人受到槍炮功擊後,那槍炮聲會讓腦袋產應一片空白的。只會更混亂, 加上是個譟鬱患者,之前還是個竹科工程師哦,不是智力不足型的哦,39歲也還算是在壯年期,假設今天該警員出了大事,那後果是誰要承擔, 領個幾百萬,等新聞風頭過後,讓該警員的家屬靜靜的承受嗎? 2.建議該家屬可以將此事件發表至歐美各先進國家的媒體,反正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看看其它國家的民眾會如何反應? 3.打掛了最好,萬一今天是半攤,那問題又更多了,這是該員警不幸中的大幸。 國外通常警部長官還是會去家屬家說聲意思上的SORRY,但此CASE,絕不是道歉。 此文章於 2011-07-13 10:02 AM 被 scott0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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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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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槍擊...手或腳, 然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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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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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是出在明明有監視器拍到的晝面警方卻不肯公佈
大家就這麼相信開槍員警的片面說法? 不要說什麼"偵查不公開", 台灣警察根本不鳥這個規定好嗎 要是這個警察真的處置得宜, 監視錄影畫面早就被警察放出來歌功頌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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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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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如帶折凳,這可是七大武器之首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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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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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你家人被擊斃,你會希望警方公布你家人被擊斃的畫面讓嗜血媒體一播再播嗎? 警方又不是頭殼壞掉.沒事找事做! 況且 死者家屬都敢上電視嗆警察了,死者有理的話其家屬還會讓警方藏著監視器畫面不公開嗎? 那......會是誰頭殼壞掉? 此文章於 2011-07-13 12:24 PM 被 duf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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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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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uff大說得有理! 把錄影畫面拿出來公佈是不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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