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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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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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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sil
反正人死了就算了,好有「人權」啊...


這句話好耳熟啊,印象中反廢死的人經常用來扣在,保住殺人犯一命的廢死團體頭上時常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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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14, 12:27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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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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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
大秦帝國有看嗎
商鞅變法禁止私鬥---也就是你所謂的私了
帶頭私鬥者--殺
那時部族間偶有磨擦就是械鬥---早期台灣也是如此
你砍我一個
我就在去殺你2個
贊不贊成死刑這是見人見智
但我相信各位一定贊成勿枉勿縱的司法
我是贊成廢死的
但立法未過之前
這些人仍然得接受死刑
縱使立法過了
這群人未必就能活著走出監獄
廢死不代表就是廢死聯盟啊
廢死聯盟的做法是要讓這些人有機會重新做人
我的廢死很簡單
就是關到死
沒有假釋沒有特赦還得服勞役
 

此文章於 2010-05-14 12:38 AM 被 gentel20 編輯.
舊 2010-05-14, 12:34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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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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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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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這句話好耳熟啊,印象中反廢死的人經常用來扣在,保住殺人犯一命的廢死團體頭上時常聽到…

所以說冤死者的「人權」也被鄉民剝奪了嘛,這樣算扯平了吧。
舊 2010-05-14, 12:43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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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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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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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電視我已經很久沒去看了。

在談香煙問題的討論串,經常有人衝進來,事不關己的說,反正我不抽煙,煙稅抽再貴也跟我無關。

仿照這些朋友的論調,個人自覺還算潔身自好,跟人的關係也維持一個相當的程度,自信並未結下讓人恨之欲殺的仇怨,老實說,外頭殺翻天了干我何事。

我只是很認真的,考量廢死團體真正的訴求,彎來拐去的老叫人聽不明白,好不容易搞懂了,不就是「公權力」嘛?

這個好辦,公權力退讓,我也贊成。那就「私了」吧,這是可以滿足「各方」訴求的完美方案,可惜這麼完美的提案無人讚賞,只能孤芳自賞吧。

不過設想,最初第一個提倡廢死的人,恐怕也被人看成怪物吧?這麼想也就好過多了,偶而提提,不也在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嗎,你可講我也可講啊,聽聽參考吧。


其實仔細想想,「私了」是配屬在「贊成廢死實施」之下的一種配套方案,明顯是支持「廢死」的,這些支持廢死的朋友敵友不明,真是不識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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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0-05-14 12:57 A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0-05-14, 12:48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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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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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私了提議很好
可惜不見容於法制社會
為什麼呢
我想很多車禍死亡的家屬
如果真能私了
他們會選擇一命賠一命
而不是錢
你說你疏忽撞上的
當然對方私了的時候回答的也是一樣
舊 2010-05-14, 01:01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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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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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容於法制社會我早有覺悟,但不見容於廢死主張的人們就令我錯愕了…這個主張明明是跟他們站同一邊的啊…

若不廢死,何來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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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14, 01:1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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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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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老實說,電視我已經很久沒去看了。

在談香煙問題的討論串,經常有人衝進來,事不關己的說,反正我不抽煙,煙稅抽再貴也跟我無關。

仿照這些朋友的論調,個人自覺還算潔身自好,跟人的關係也維持一個相當的程度,自信並未結下讓人恨之欲殺的仇怨,老實說,外頭殺翻天了干我何事。

我只是很認真的,考量廢死團體真正的訴求,彎來拐去的老叫人聽不明白,好不容易搞懂了,不就是「公權力」嘛?

這個好辦,公權力退讓,我也贊成。那就「私了」吧,這是可以滿足「各方」訴求的完美方案,可惜這麼完美的提案無人讚賞,只能孤芳自賞吧。

不過設想,最初第一個提倡廢死的人,恐怕也被人看成怪物吧?這麼想也就好過多了,偶而提提,不也在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嗎,你可講我也可講啊,聽聽參考吧。


其實仔細想想,「私了」是配屬在「贊成廢死實施」之下的一種配套方案,明顯是支持「廢死」的,這些支...


請問一下,因誤判被「私了」掉的人,要替他「私了」的人要找檢警法官「私了」,還是要找當初執行「私了」的人來「私了」啊?

(請一口氣唸完以上句子...)
舊 2010-05-14, 01:15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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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不見容於法制社會我早有覺悟,但不見容於廢死主張的人們就令我錯愕了…這個主張明明是跟他們站同一邊的啊…

若不廢死,何來私了?


像我支持廢死
但我也覺得你的想法不錯
問題是過得了立法院嗎?
當然啦
你有權力去宣揚你的理念
個人表示尊重
至於行不行的通
那就看你如何宣導了
加油吧
舊 2010-05-14, 01:19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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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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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關心公權力的人,不需要關心到這些細節吧,這就是私了方便好用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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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14, 01:20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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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只關心公權力的人,不需要關心到這些細節吧,這就是私了方便好用的地方啊。


那可不行,到時候「私了黨」自相殘殺,「私了基金」用在獵殺自己人身上,情何以堪呢?
舊 2010-05-14, 01:23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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