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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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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真的那麼頑劣的話…那要被打耳光的應該是他的家長…小孩不過是那家長的產物…其他家長的小孩不能影響別人…就他家的小孩影響別人卻拿他沒辦法…所以其他的家長是白痴,教小孩不能欺負人…到學校卻被這種人欺負…其他小孩的內心世界才會覺得為什麼那個小孩可以這樣,我就不能這樣的觀念,所以那個小孩不只身體上欺負別的小孩,也會造成其他小孩價值觀的改變…
ps.當然這都是假設性的言論,不知到當事人的情形是不是這樣 此文章於 2010-04-01 01:39 PM 被 DavidYo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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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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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虐童和管教過當,只是名詞上的差異. 還不當管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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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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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就變成老師排擠和歧視學生了,老師應該要用耐心和愛心關懷問題學生才對....所以這樣的作法同樣也不適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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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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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您看看一個家長的投書 http://blog.udn.com/linhuiping999/2720651 文末...... 若您覺得棘手而不願處理,當母親的我會將信件與紙條寄給校長與投書媒體,畢竟,誰都不願看到校園霸凌的事件在台灣日趨惡化。 這才是為難的地方啊,被害人家長也不想惹事,也認為老師應具有仲裁者的身份,全部丟給家長,那上新聞的,恐怕是『學生遭霸凌,惡教師置之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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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巨無霸卡車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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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警察...
遠水救不了近火 到時候換另一邊家長有話講 以前我們國小老師是直接叫家長自已來學校管 就弄個座位在最後排給家長 家長有來的那幾天 那些死小鬼就開始裝乖 跟平常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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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28.photobucket.com\albums\uu9\my8868898\shot00088-1.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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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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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沒變大問題前,校長不出面嗎????? 還是台灣的校長以趙玉柱為標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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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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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心,事情鬧到上報的,議員自己會來找你∼跟美國禿鷹律師有點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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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拉、歐拉、歐拉... ![]() 你已經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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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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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用殘忍的手段虐殺貓咪,不是普通虐貓那麼簡單。 如果虐殺對象改成人,搞不好會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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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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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邊都是人,問題複雜多了 沒了解事情真相前,隨便攻擊其中一方都是偏頗的行為 有很可惡的老師,也有很過分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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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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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堅持打小孩錯的人
你們都去當老師好不好 要是那個死小孩用講就會聽的話 還需要動手打嗎 看那家長的嘴臉 自己小孩被打回家告狀 那位家長一定跑到學校興師問罪 造成老師平常不敢打 一出手就是怒氣衝天下手太重 此文章於 2010-04-01 02:06 PM 被 Doubla 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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