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Global-Policy
*停權中*
 
Global-Polic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korn
那請問 Global-Policy 兄:如何解決追蹤困難的性病?

雖然毒品的氾濫、共用針頭是助長的其中一項原因。不過感覺起來無法合法化的娼妓可能是主要源頭


korn兄您好:

其實一般無論男女有性病百分之90以上初期都會去看診,
若有健保可以由健保使用紀錄與人員做紀錄管理,
統整後由衛生署以機密文件(這關係保密看診人診斷機密(醫療法規有規定))方式或電聯(必須本人)通知聯絡,
並以免費複診方式保持清晰可循之紀錄(免費上限10次),
至於愛滋病則必須訂定法規強制複診,
並以罰緩或拘役等方式處罰違規,
治療費用由政府負擔70%(因為:這關係全國人民生命與疾病是否擴散等重大疾病,
故可由國家付費),
複診與治療場所由政府規定之,
再者,若被執法單位發現或偵破從事****易並已發生之,
則明文規定兩照男女雙方必須強制健檢,並持續追蹤1年或1年半,
並以簡易法庭判罰圓5000至8000,
若累犯者處罰緩x1.5倍外,並強制公共(社會服務)服務24小時,再累犯48小時..以此類推
........

謝謝您的熱心參與討論
     
      
舊 2008-06-04, 02:00 P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obal-Policy離線中  
J-FAUST
New Member
 
J-FAU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看的到卻進不去的世界
文章: 3
世界沒有像部分人形容的那樣黑暗...
當然也不像小弟與部分人想的那麼單純...


很多事...你覺得錯就不要去做...
別人做...當然可以勸阻...
但當對方硬是去做...相信你也沒辦法...

像這主題...光是討論沒意義...
未合法化...已是現狀...
認定非法...你硬要擋...有檔到...也有沒檔到的...
合法化...可以試試看...
沒試...結果怎樣...沒人知道...不一定好...反之...也不見得壞...

每件事都是兩面刃...看~人~怎麼想而已...
 
舊 2008-06-04, 02:15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FAUST離線中  
Global-Policy
*停權中*
 
Global-Polic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隔壁老王
您大概甚麼地方搞錯了
開放娼妓 不等於 "每個人都自動變成娼妓"吧?

當您老婆跟女兒想要去賣***的時候
我想該檢討的是您的家裡自己的問題,不是歸咎在制度上
而且我也相信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這是不合法的
他們還是會去做

老王也是支持開放合法的娼妓

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無視問題的本身
讓其不合法,但大家都知道它存在
當然也可以
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曾幾何時覺得
我們台灣很多問題都來自這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心態?

開放合法,非法的也不會消失
但對於真正有這方面需求的也不失為一個安心,合法的管道


您好...

上述那是誇大法也是有機率發生的社會現象,

並非所有國外法令都適用台灣,且華人都喜歡暗的來,

別說你讓他合法化他就沒有地下發展的潛力(說不定更猛),

再者情色地盤與黑道掌控不會因為合法後消失(說淡一點可能連黑道退化跡象也沒有,因為警察局長本人就申請牌照開一家 )

再者.強暴者在告訴乃論下,若一官方認定性工作者或****易合法化,將如何保障非良家婦女?

又或者保護真正良家婦女?這層面非比尋常

..............僅此...謝謝
舊 2008-06-04, 02:20 P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obal-Policy離線中  
SO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Global-Policy
呵呵...您的回答令人莞爾...

你去看看六法書籍吧...現在娼妓合法乎正名乎...還是你以為現在從事性服務都身前掛牌子證明是娼妓...呵呵

說別人無法ooxx的複雜.....一根指頭指別人..你就是那三根指自己的高人..


那更簡單了, 去歐美強暴合法的妓女看看, 你認為強姦她們就是合法嗎?

我原本想講的是無論你強姦的人是從事什麼職業, 只要是非志願就是犯法,

你的意思卻是說現在台灣的妓女不是合法所以強姦是犯法?

等合法了強姦她們也跟著合法了? 我對你的邏輯感到無限的莞爾.
舊 2008-06-04, 02:25 P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ED離線中  
SO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Global-Policy
出了社會..大家都有個SENSE叫 法>理>情


之前中國人老認為父母 愛子女.養子女.疼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呢?看到很多社會新聞就知道...所以兒福法強制約束並保護那些未受到合理合情對待的兒童....

再來現在老父老母可以告兒女棄養...法律保護那不被合理合情對待的老父老母"獸"那不孝子女...........中國不是老有所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呵呵...文化素質嘛??

算了...閣下的論點剩下由其他網友觀之論之...小弟言於此...謝謝


你已經脫離主題了, 根本不懂你在說什麼.
舊 2008-06-04, 02:29 P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OED離線中  
Global-Policy
*停權中*
 
Global-Polic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有話說清楚好嗎
蘇謝競選總部斜對面以前是家大規模經營的老字號理容院, 據聞該老闆每個月都上交XX給該區的OO, 因為OO會輪調, 所以別區的OO也要上貢XX.

去年初被從某單位直接下來的OO給#@$%&$@了.




下半年蘇謝總部就開張了.


........以上是計程車司機告訴我的故事.........



其實合法化後OO會不太爽的, 黑道更不用說了, 不是嗎?



小弟深覺等管理法規(刑法方面與強制猥褻.性侵以及兒福法與較嚴苛的刑法法則)較完備以及

公民道德觀如瑞士,應該就是娼妓合法化的開始....
舊 2008-06-04, 02:32 P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obal-Policy離線中  
嘎嘎烏拉拉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1
強暴妓女!?

就算是老婆,女友,硬上也還是要吃官司的!!!
舊 2008-06-04, 02:32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嘎嘎烏拉拉離線中  
Global-Policy
*停權中*
 
Global-Polic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SOED
那更簡單了, 去歐美強暴合法的妓女看看, 你認為強姦她們就是合法嗎?

我原本想講的是無論你強姦的人是從事什麼職業, 只要是非志願就是犯法,

你的意思卻是說現在台灣的妓女不是合法所以強姦是犯法?

等合法了強姦她們也跟著合法了? 我對你的邏輯感到無限的莞爾.



那你如何界定何是強暴何是性交易?

如果她收你錢還告你強暴?你覺得呢?

你要怎麼規範合法與不合法界線?...還是只是要在網路大聲的告訴網友你很哈娼妓

還是你只會情緒化在那嚷嚷...

呵呵....你只會學人家莞爾乎??

跟你談...也沒啥精要....

......隨閣下高興...
舊 2008-06-04, 02:38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obal-Policy離線中  
Global-Policy
*停權中*
 
Global-Polic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SOED
你已經脫離主題了, 根本不懂你在說什麼.



呵呵...看來您不懂..較深層的意義

你還有監護權時可以管制你的孩子...那沒有呢?...

同儕+社會氣息+娼妓合法...在目前的台灣你女兒會變成啥樣?..還是要怪政府..社會

.....總之...言盡於此......如果你要純情緒發洩...很抱歉我不是你的"""菜""""
舊 2008-06-04, 02:46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lobal-Policy離線中  
mtgtimewalker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4
引用:
作者Global-Policy
您好...

上述那是誇大法也是有機率發生的社會現象,

並非所有國外法令都適用台灣,且華人都喜歡暗的來,

別說你讓他合法化他就沒有地下發展的潛力(說不定更猛),

再者情色地盤與黑道掌控不會因為合法後消失(說淡一點可能連黑道退化跡象也沒有,因為警察局長本人就申請牌照開一家 )

再者.強暴者在告訴乃論下,若一官方認定性工作者或****易合法化,將如何保障非良家婦女?

又或者保護真正良家婦女?這層面非比尋常

..............僅此...謝謝


用民族性來討論就有點不切實際了,有證據顯示華人區域私娼人口比例其他國家高出許多嗎?

沒有人說合法化以後就沒有地下發展的潛力,但最起碼這樣明著來的地方有管理的方式。

你提到的如何區分性侵的問題,地區化就是一個方法。規劃出風化交易區,採機構營業方式,禁止私人營業,只有在此區域內並有政府認可執照才可執業,在此區域外或沒有執照者皆為犯法,還可明文規定交易內容過程中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並要求客人簽下協議書,有超過協議書之行為,例如是否在交易過程中有使用過度暴力可以專門設置驗傷團隊來評估。

此外,是否為非自願性****用驗傷的也可以判斷出來是否有反抗情事,如何區分是強暴的問題不限於你提出的假設情況,而是一個法律上一直存在的議題,拿這來當反對的理由實在不夠充分。

另外,風氣的問題,上面就有人提到,娼妓合法化不等於人人是娼妓。在開放的社會中怎麼樣做好道德教育是個更廣義的問題,娼妓合法化只是讓社會風氣更開放的因素之一而已。子女成人,父母沒有監護權以後子女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那之前怎麼教好子女才是父母的責任。如果你教出的子女沒有能力獨立思考,你沒有把你認同的道德觀念傳達給你的子女並跟他們做好溝通,你的子女會因為同儕壓力跟社會風氣而隨波逐流沒有主見,那麼,那是你身為父母的失職,不管娼妓合不合法,社會風氣怎麼變,你都責無旁貸。
舊 2008-06-04, 03:24 P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tgtimewalker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