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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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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法律喔
那以後乾脆小孩子打架,老師直接報警抓走,家長自己去警察局"橋"好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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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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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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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體罰合理,
當你要教導一個不懂是非的小孩對錯時,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打, 為什麼? 因為道理他現在聽不懂 長大才會懂 總不能等到他夠大了,聽的懂道理了,才開始敎他是非對錯吧, 講難聽點就像敎狗一樣, 人的本性就是賤,懶,還有奴性 不管你覺得人性再怎麼有光輝, 但本質上,就是賤,懶,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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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Land of living sky
文章: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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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啊~
就這樣零體罰 下去吧 我看十年後大概哪天就會緊急立案, 校園比同監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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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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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想和現實有一大段差距,真的當過老師,教過學生的人就可以知道零體罰到底有沒有用,有沒有效?甚至對「多數」學生來講真的有比較好?畢竟理論人人會談,現實面不可不考量。
2.韓愈可謂零體罰的先師:「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這是先師韓愈已預言到未來的教育,畢竟老師的工作越單純就越不會有麻煩和問題,學校對家長有太多你想像不到的壓力與問題要解決,甚至有些家長的要求,你更是覺得莫名其妙! 3.台灣一向以外行領導內行,官大學問大早已見怪不怪,未來學生在這樣的方針之下會有怎樣的表現,十年後我們可以再來評論!結果是社會大眾需要共同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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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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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用體罰是因為這是最快的方式吧 儘管不是最好的 也可能有會有後遺症 用教導勸說方式 是很好 但要花上十倍以上的時間 加上也跟體罰一樣 不一定可以讓對方了解真正的道理或是還不到可以體會原因的時候 如果要照人性來 賞罰分明應該是比較恰當的 台灣教育從小就頃向負面教育 所以 罰的機會遠大於獎勵的時候 不過 現在似乎是討論罰的方式 離題了 就像教育制度一樣 大家都說現在的教改問題很多 要回到過去制度 但有沒有想過 就是因為過去的制度大家批判 才會改現在的制度 現在大家都說不要用體罰的 就像教改一樣 理想總是會與現實有相當差距的 大家說要配套啥的 其實也只是藉口 重點還是在 執行面 去執行的是人 不是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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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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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相不相信,以前國中時的訓導主任還被學生"蓋布袋"過, 後來接任的訓導主任長的是滿臉橫肉,在黑道還真有相當份量, 看他打問題學生真是毫不手軟,看到都會怕.那陣子學校還真安靜不少. 後來調走了,我也畢業了,據傳校內開始不安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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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下山了~~~~
文章: 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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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我會被告到傾家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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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習慣一個人吃冷掉的便當 一種冷到心裡的滋味 光明呢....?到底何時才上的了岸.... 原來最後只剩我自己...... 人生好累哦...... 此文章於 2006-12-14 02:12 PM 被 zorro11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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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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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我想你可能搞錯了, 申請“國賠”,不是你賠。 這項法條下去,以後學生選填志願的還選當老師, “頭殼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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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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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這項法條真是造福窮苦家庭,
家長沒盡到為父之責, 然而為人父者的怠隋之過, 卻要全國民眾買單, 這真的是個笑話的法條。 有心人會怎麼做?故意不教小孩, 讓小孩變皮忤逆老師, 為人師為盡師表之責而逞罰“死小孩”, 有心人提告,申請國賠。 有心人致富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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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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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法條有個但書:
養子不教者,不得申請國賠,且必須賠償國家提告之相等賠償。 那這樣我就贊成,因為這樣的話,當老師的就會輕鬆許多。 欲達到零體罰,請落實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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