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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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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jasonyang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專利本身的問題,專利已經被許多廠商濫用,已經違背當初的原義,變成廠商用來阻止對手的競爭,或是當專利地雷(申請太容易,隨便亂放一堆,等大公司來踩,再大撈一筆) 等等,這些法律問題我並不是那麼懂,但是我知道早已經有人在討論這些東西,或許多年後,專利會有很大的改變,甚至取消了呢!!!

另外專利也是會被取消的,像是因為 USB 大姆碟與一些影音設備用到 FAT,M$ 企圖把 FAT 申請專利還成功,想要大賺一筆,後來卻被取消了。老實講 FAT 又不是 M$ 發明的還能申請到,真是好笑!!!

另外想是 IBM 雖然年年拿到企業專利數量之冠,卻醉心對於 open source 這種完全與專利背到而馳的東西,還釋放出數百個專利給 linux 與 open source 的程式人員使用,"專利" 本身已經是值得討論的問題了,或許是有胸襟與遠見的人才能夠討論吧!!! 而不是用現有法律來說是與非。

這跟open source不 open source 沒有關係
你願意研發的成果給別人無條件使用嗎

你提的IBM open source也只是一部份而已
他真正核心技術像cpu等技術等也一定被重重專利保護的

"專利會有很大的改變,甚至取消了呢!!!"
老實講
不可能
在資本主義之下只會越來越嚴
你知道現在連種子也有專利權了嗎
現在農夫買種子種出小麥
不能直接把生出來的小麥種子賣給其他農夫嗎
因為那種小麥種子基因改造過
     
      
舊 2005-03-23, 12:23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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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離線中  
umi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天昏地暗
結果官司沒贏,RAMBUS得到什麼??
廠商真要用凹凹看,官司輸了只會是"加上點賠償費"??我怎麼從來不知道這種官司只會要"一點賠償費"??記憶體廠商真的笨到這種地步,冒可能將賺的錢都賠給RAMBUS的險,也要逃專利費,更何況DDR時RAMBUS已經來過一次,廠商又笨到沒想到DDR2還會再來??換言之只有RAMBUS夠聰明??其他所有記憶體廠商都是笨蛋,Samsung若是真那麼笨,為何能成為國際第一大廠??
若是依你所言"專利權擁有者沒有義務去阻擋別人侵權..這是很重要的觀念..相反的...專利有兩個用途,一是收權利金,二是告人侵權",為何RAMBUS官司打不贏,JEDEC公告規格時RAMBUS不宣示其擁有的專利權是原因之ㄧ,若是依你所言"專利權擁有者沒有義務去阻擋別人侵權",那為何RAMBUS沒輕易打贏官司.若是國際上真的允許這樣搞,JEDEC存在幹嘛??
另外,與可愛不可愛無關,雖然我沒小孩,但是我教導弟妹...

打官司不一定要打贏
重點是在打官司,
打官司他就可以先嚇阻對手及他的下游廠商,讓他們有所顧忌
如果對手不想花時間處理,就直接和解,他就算賺到了
如果真的打,有時候可能花時間,對手反而損失更大

老實說
這種商業手段本來就是合理的
大公司本來就是高來高去的
難道做生意還要道德仁義嗎
 
舊 2005-03-23, 12:29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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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離線中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 jasonyang

誠如你所言,官司贏贏輸輸,專利權也有可能有變數..基本上,我不支持RAMBUS、也不反對RAMBUS。

整件事情我很單純的把他定位為"商業行為",基本上"商業行為"骨子裡就是爾虞我詐,商業上存在的是 法律約束,要講誠信,到最後萬流歸宗,還是得走法律..不是嗎?...^_^

但是某人要把他的論點"權威化"、"聖化",這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加上中期的"陰網友論"、"陰朋友論",雖然沒直接點名,這已經是很不客觀了...

(也就是說不支持某人觀念的,就是會出賣朋友、出賣網友的,何必拐彎罵人? 直接點說 是背信忘義之徒就好了嘛?! 就天就因為我觀點和某人不同, 我就是出賣友人的人?)

所謂真理越辨越明,辯論只代表兩人觀點不同,不必旁生枝節。
舊 2005-03-23, 12:32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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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jasony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木柵動物園
文章: 293
引用:
作者umi
這跟open source不 open source 沒有關係
你願意研發的成果給別人無條件使用嗎

你提的IBM open source也只是一部份而已
他真正核心技術像cpu等技術等也一定被重重專利保護的

"專利會有很大的改變,甚至取消了呢!!!"
老實講
不可能
在資本主義之下只會越來越嚴
你知道現在連種子也有專利權了嗎
現在農夫買種子種出小麥
不能直接把生出來的小麥種子賣給其他農夫嗎
因為那種小麥種子基因改造過


我是比較偏向選擇性呢,有些只是基礎的東西,大家分享一下,順便讓人家了解你強在哪,其實功力夠強的話,只要看程式碼就可以知道作者功力如何? 運用了哪些技巧與技術,是否參考了那邊的程式碼等等。
但是如果你看現在 open source 的軟體,幾乎什麼軟體都有了,不論核心與 UI!!! 或許有人不願意分享,但是有許多人是願意分享的。

IBM CPU 像是 PowerPC 可是有白皮書的,廠商像是 Motorola 也有做自家的 PowerPC 甚至早已經做出 dual-core 了,至於要不要繳授權費我就不曉得了。另外 IBM 最近也在推廣 POWER,準備搭上 Linux 等配套措施,從雄霸的高階市場,往低階甚是 mobility 市場進軍了。
我想表達的是,連專利數量為企業之冠,且年年還拿第一的 IBM,並不是靠運用專利的某些投機方式賺錢,也開始與大家分享其專利(可無條件的用於 open source),嗅出了專利之外的東西,難人可貴。
像是 open/free source 的觀念,GPL 觀念,其實是很有趣的觀念,就像牛頓發現地心引力,或是發現氧氣一樣,如果也申請專利像全世界收費,合理嗎? 或是有一些基礎的東西,不需要一再的被 "再發明" 的觀念。或公共智慧財產權一樣,大家可以公用的智慧財產。這些都與專利背到而馳,但專利對嗎??? 專利本來保障少數發明人的利益,但現在卻已經變質了,才是我們要深思的!!!

專利這種東西會不會取消不是現在就可以看見的,我指的是 "或許",尤其是在你提到的基因問題,許多人已經在打"發現"人體與動物的基來申請專利了,基本上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當個人利益過度侵犯大眾利益時,結果就很難講了,法律也是會改變的。

此文章於 2005-03-23 01:48 PM 被 jasonyang 編輯.
舊 2005-03-23, 01:0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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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ang離線中  
umi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jasonyang
我是比較偏向選擇性呢,有些只是基礎的東西,大家分享一下,順便讓人家了解你強在哪,其實功力夠強的話,只要看程式碼就可以知道作者功力如何? 運用了哪些技巧與技術,是否參考了那邊的程式碼等等。
但是如果你看現在 open source 的軟體,幾乎什麼軟體都有了,不論核心與 UI!!! 或許有人不願意分享,但是有許多人是願意分享的。

IBM CPU 像是 PowerPC 可是有白皮書的,廠商像是 Motorola 也有做自家的 PowerPC 甚至早已經做出 dual-core 了,至於要不要繳授權費我就不曉得了。另外 IBM 最近也在推廣 POWER,準備搭上 Linux 等配套措施,從雄霸的高階市場,往低階甚是 mobility 市場進軍了。

專利這種東西會不會取消不是現在就可以看見的,我指的是 "或許",尤其是在你提到的基因問題,許多人已經在打"發現"人體與動物的基來申請專利了,基本上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當個人利益過...

白皮書不等於open source,跟你說規格,公佈性能,甚至公開演算法,你又沒有辦法作一顆一樣的,真的要你看看ibm肯不肯公佈他的ic設計圖/光罩圖等
像MEPG解壓縮來說,iso已經有制定解壓縮規格,連方法都有出來,為什麼cyberlink還有intervideo都還有自己的解壓縮演算法,這部分我相信他們都有申請專利


再者,我認為open source跟專利並沒有衝突,它可以公佈他的做法並申請專利不讓人家使用,你用了他的做法但沒有支會他,他就可以告你
舊 2005-03-23, 01:58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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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離線中  
umi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jasonyang
我想表達的是,連專利數量為企業之冠,且年年還拿第一的 IBM,並不是靠運用專利的某些投機方式賺錢,也開始與大家分享其專利(可無條件的用於 open source),嗅出了專利之外的東西,難人可貴。

他會給你用的一定不會是他真正的核心技術,你真的用了他的核心技術而沒有支會,他一樣會你告到拖褲子,
舊 2005-03-23, 02:01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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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離線中  
惡魔印記666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854
我只能講
商場如戰場
假如你在打一場戰爭,你有可能會照規矩來嗎
(還講人情義理勒.....)
我認為前面大大說的沒錯,以個人言而,不齒rambus的行徑
但他是公司耶,拿仁義道德來講.....太離譜了吧
兵不厭詐
我可以講個切身的實例
我公司生產成品,也有生產原料
十多年前將技術以及技術人員轉移至某家小公司
培植他們的實力,教導他們生產原料
十年後,因為污染因素,所以公司撤掉生產原料的線
改向那家小公司購買原料(這段期間不斷低技術轉移.....免費的....因為老董跟他們是朋友.....)
當初設備給他們,技術給他們,還派技術專員教他們(全部免費.....)
結果呢.......原料賣次級的給我,還比市價貴(因為生產設備關係,只能用舊規格的原料)
你說呢.....這家小公司得到技術之後,翅膀硬了........翻臉不認人
那不要臉的小公司......該說是大公司了.....去年淨賺24億..........(92~93共賺了50幾億元)
93年員工分紅每人平均40幾萬.......你說呢.......
行徑骯髒,但一堆人擠破頭想進去上班耶

只能說.....rambus手段骯髒,但.....公司要生存就是如此
利字擺第一......畢竟下面一堆員工要養啊
仁義道德是吃不飽的......經營之神松下也說過......[商場如戰場]
連諸葛孔明都派SPY(龐統)而來為赤壁之戰鋪路(連環計)......君不見有何謂奸詐之說
只餘成王敗寇的現實
雖然做人不能如此.....真的手段夠骯髒......
但是若以利益的角度而言......只能說.....這是每家企業都搞過的手段
當然是每家"有實力研發"的企業......沒實力的才會再事後講啥仁義道德.......
說難聽點就是眼紅啦
(我公司....也是如此T_T.....93年才賺18億........輸給那間小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玩硬體就像是瞌藥一樣
很容易上癮.....胃口也漸漸變大
想撩進去的人要三思啊 orz
舊 2005-03-23, 02:03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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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印記666離線中  
天昏地暗
Elite Member
 
天昏地暗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縣龜山鄉
文章: 12,765
引用:
作者a9607
@ jasonyang

誠如你所言,官司贏贏輸輸,專利權也有可能有變數..基本上,我不支持RAMBUS、也不反對RAMBUS。

整件事情我很單純的把他定位為"商業行為",基本上"商業行為"骨子裡就是爾虞我詐,商業上存在的是 法律約束,要講誠信,到最後萬流歸宗,還是得走法律..不是嗎?...^_^

但是某人要把他的論點"權威化"、"聖化",這是很難讓人接受的,加上中期的"陰網友論"、"陰朋友論",雖然沒直接點名,這已經是很不客觀了...

(也就是說不支持某人觀念的,就是會出賣朋友、出賣網友的,何必拐彎罵人? 直接點說 是背信忘義之徒就好了嘛?! 就天就因為我觀點和某人不同, 我就是出賣友人的人?)

所謂真理越辨越明,辯論只代表兩人觀點不同,不必旁生枝節。

我並沒有要把我的論點聖化,權威化,因為週遭許多人士就是常常把許多行為冠上"商業化"而把它合理化.而你說的最後要走法律,那如果法律也判你輸之時,你的行為算什麼??只是在"商業化"中不夠聰明而已嗎??
另外煩請看清楚上面的討論,只因為不支持我的觀念就被我罵嗎??上面之所以會如此說,是在如果利益與商業化和朋友有衝突時,那要如何??如你所說,商業行為骨子裡是爾虞我詐,那你準備如何??不要告訴我說這種情況不會發生,說不定你已經經歷許多次和朋友的利益衝突,你的抉擇是什麼??
我週遭有一些人,看著他們談論你所謂的"商業化"行為,說的他手段高明,聰明果決,事業成功,聽到最後,發現這些手段用在哪裡,還不是和他有接觸的人,最後把他的行為通通一股腦打進"商業化"中就變成成就
我再舉個例,一顆藥分進口/國內小廠生產,價格從10元變成1元,吃下去進口可止痛,國產還是會痛,非要吃兩顆才行.某大型醫院為了省錢,通通大量購買國產,病人是當然不知道.ok,現在你是病人,你知道了,我跟你說醫院是私人的,所以高層認為這是省成本,"商業行為",你接不接受"商業行為"骨子裡是爾虞我詐.重點是,該醫院高層把它定位在"商業化",就如你所定位的,你會不會摸摸鼻子接受??當你說人命關天,醫院說那種痛痛不死人,而且藥廠也符合規定,吃沒效是你家的事,叫你自己去告藥廠,你接不接受??如果你告了藥廠,藥廠因為提出的報告有在規範內而判你輸,你接不接受??如果說醫院和人有關不可以這樣,"商業行為"何嘗不是和人有關??再說到你說的法律,上一回DDR RAMBUS官司打輸,就法律面來說,代表什麼??
在你說我聖化的同時,我說的那些是"聖人"才會做的嗎??那我週遭豈不是一堆聖人,啊如果那些行為不是聖人才會做的,你說的"聖化"是什麼意思??還是說那些行為對你來說是"聖人"才會做的??到底"商業化"是什麼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請不要再用打的方式教育小狗,有愛心的人請買以下的書來讀好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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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還完12x萬的負債,以後不敗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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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3-23, 02:14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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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昏地暗離線中  
天昏地暗
Elite Member
 
天昏地暗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縣龜山鄉
文章: 12,765
引用:
作者umi
他會給你用的一定不會是他真正的核心技術,你真的用了他的核心技術而沒有支會,他一樣會你告到拖褲子,

重點是,RAMBUS在DDR告輸了,在它控告期間,DDR RAM有沒有停止出貨,有沒有價格提高??
我沒有說非得什麼仁義道德不可,還是說在JEDEC公告專利權期間,RAMBUS去訴請它擁有的專利,就算講仁義道德??就算沒有高來高去??
RAMBUS若是好好去收他該有的權利費用,會比它機關算盡,先退出JEDEC,然後在JEDEC公告專利時不出聲,等到DDR RAM成為正式市場主流後再來興訟,最後還告輸拿不到錢來的好??(不知道訴訟費用誰付??)
不管IBM有沒有給真正的核心技術,有多少公司因為侵犯IBM核心技術被告的??
不知道為什麼像RAMBUS正當去收它的專利費的行為??會變成仁義道德??實在不是很清楚??一間公司去收取他該收的費用,去拿取他該有的費用,會變成生存經營不下去??當初吳燦坤在教訓順發時顯得意氣風發,現在卻因當時的行為被求刑告訴,難道商業行為非得像RAMBUS一樣機關算盡,否則就是仁義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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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5-03-23 02:36 PM 被 天昏地暗 編輯.
舊 2005-03-23, 02:27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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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昏地暗離線中  
jasony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木柵動物園
文章: 293
引用:
作者umi
白皮書不等於open source,跟你說規格,公佈性能,甚至公開演算法,你又沒有辦法作一顆一樣的,真的要你看看ibm肯不肯公佈他的ic設計圖/光罩圖等
像MEPG解壓縮來說,iso已經有制定解壓縮規格,連方法都有出來,為什麼cyberlink還有intervideo都還有自己的解壓縮演算法,這部分我相信他們都有申請專利


再者,我認為open source跟專利並沒有衝突,它可以公佈他的做法並申請專利不讓人家使用,你用了他的做法但沒有支會他,他就可以告你


有人說過白皮書是 open source 嗎??? 我要表達的是專利本身的觀念,已經漸漸侵犯到大眾利益了!!!!

另外專利中也不會提到 ic 設計圖/光罩圖。

mpeg 中定義的是檔案的格式(檔案格式與各種 frame 格式等等)與演算法(DCT transform, huffman encoding, 區塊比較等等許多),codec 則是有許多實做的方式,所以每家廠商有自己的 implement code,我想有的是著作權,或許在某些方法上有新的演算法,更快更省記憶體,這才可以申請專利,你要侵犯到這點才能告你。

open source 的 codec 其實也很多,雖然跟專利沒衝突,但是跟廠商利益有很大衝突。

此文章於 2005-03-23 02:44 PM 被 jasonyang 編輯.
舊 2005-03-23, 02:39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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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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