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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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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會選擇將照片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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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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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個人作孽個人擔(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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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北七共和國
文章: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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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一個充滿人生歷練來教訓晚生後輩的傢伙 不要講別的,一個單純的”坦白”你做得到嗎? 你敢照你說的,佈下一堆計策,把前女友的照片上網,再鑽法律漏洞聲稱無罪 然後把一切你精心設計的傑作跟你現任女友或老婆說(諒她不會害你去報警),你敢嗎? 你敢的話,還有人有那個膽子冒著被你拍成***流傳的風險跟你交往,我沒話講 如果你不敢,只敢暗地做,甚至只敢叫別人去做,那也只是偽君子的一員罷了,有啥好秋的 教唆人犯罪,講得光明正大,到時死也不是死自己,你可真有人生歷媡啊前輩 不要講什麼”旁人無從置喙”的屁話,很多事旁人再怎麼不了解,還是有底限的 那女的只是劈腿,有騙走男的幾千萬嗎?有害他家破人亡嗎? 算了,不講了,我這溫室花朶竟敢嗆充滿人生歷練的前輩,感覺自己也蠻帶種的啦 ![]() 此文章於 2004-11-17 02:35 PM 被 sdf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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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夏日街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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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會把照片燒了,頂多只留一張當案底,
追不回的東西,就該放棄、忘了 她劈腿?怪你自己有眼無珠吧~ 怎跟這種女的交往? 或許你自己也是心術不正也不一定... 若想報復,你可以找個男的釣她,再把她甩了,讓她悲憤自殺~ 此文章於 2004-11-17 02:41 PM 被 chen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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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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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說實話我是蠻想看的啦 = =
但是...道德這種東西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咩 是我的話 一定會還給她 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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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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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話居然從你口中說出!! 天阿!!~~ i can't believe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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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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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
天在看 你公佈一定會後悔一輩子 搞不好變成陽萎的陰影...哈哈哈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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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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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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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認為公佈這件事不太好,可是樓上幾位大大所講的讓我無法完全了解,何謂道德?標準在哪?是人或是一群人訂的嗎?是人訂的話那那個人的行為是否為全部人所認同?也就是有沒有說服力呢? 我常在聽人家講"這樣不道德",可是都沒有人說出是和道德裡面的哪有關? 如果大家都只是這樣龐統的說一下,這樣swiss ymir的論點聽起來好像比較有說服力吧? 何謂幼稚呢?誰有資格說別人幼稚呢?成熟和幼稚的標準在哪呢?是個人還是輿論定的呢?為什要每個人都遵循這個標準呢? p.s樓主有說要公佈照片嗎?他只是問問而已吧?搞不好是問說要怎麼銷毀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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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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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我真TMD...想罵髒話 又是這種商業學,如果每個人都把人際關係利潤和成本化 你永遠無法不會知道,什麼叫...人情味 這個社會只會更冷淡 雖然我也曾經灰暗過 但你這種路走到最後是啥,你懂嗎? 是死阿,死路一條阿 不要那麼灰暗可不可以阿!!!....這世界就TMD.....不值得是不是 來吧~你要商業化~我來幫你數學化~我們一題一題解 1.法律規定的事就是對的???? 未必~如果法律規定我可以把你的腦拿出來洗洗~我就會說他是對的 你說的阿,這到很符合我的利益。 2.古代法律規定進宮服務的男人要剁掉老二,所以這是對的?? 這件事由我們男人提出,真的是白目,你懂嗎? 為什麼以前進宮要剁掉老二,還不是怕他們跟嬪妃亂來!!! 簡單講就是男的根本搞不定那麼多的女人 又要娶那麼多的女人,又怕女人找其他男人通姦,所以才有這條法律產生 說到底,是不是我們男人犯賤。 對或錯,在現在當然是錯的,不過... 要是你坐擁三千女人,又請了一推男工人,法律又規定可以剁掉這些人的老二 我相信你一定很樂意的,要不然現在不會有那麼多為了女人互砍的事情。 3.現在法律規定敵人打過來你就要上戰場殺他們,所以亂殺陌生人是對的?? 這個問題,讓我懷疑你的智力和年齡。 請問一下,在戰場,你不殺人,人就殺你,為了活命,你不會這樣做嗎? 如果你願意讓人殺,也不願意去殺人,那我就沒話說。 沒人喜歡打仗,誰不想平安渡日。 4.古代規定女人要裹小腳,所以裹小腳是對的? 當然錯 真的TMD,你又再揭開我們男人犯賤的地方 女人會裹小腳,還不是我們這些王八男人喜歡 就算現在女人去隆乳、整型一樣,大多數還不是為了異性的眼光 不過在古代女人沒選擇權,所以不像現代女人是自己選擇的 說到這,又要罵我們男人了,男人還真賤阿 古代是父系社會,女人在那環境下,沒有不從的辦法 就算女人不裹小腳,還是會被其爹,強迫裹小腳 5.不要說時代好了,就是同樣現代有些國法律通姦是無罪,有些是有罪 那通姦在這國就是對的~在那國就是錯囉?? 國情不同。 6.世界上的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二分法的公民課本世界,大部分都是灰色地帶大部分人也是不好不壞的凡人 這句話我很讚同,但是你用錯地方 7.1.所謂『偽君子不如真小人』,百步還笑五十步??? 是也好,不是也好,至少我對得起自己,沒幹過傷天害理之事。 8.旁人沒經歷他的事情,當然可以一派輕鬆在旁邊假仙裝君子 2.犯罪???偷竊犯罪嗎?錯!! 偷竊被抓到才算犯罪~ 法律講證據,有證據才能抓人、抓人才能審判、審贏才能入罪 沒證據、沒被抓、沒審判之前~~何罪之有 這個問題,讓我直接判定你沒良心,且根據戰場的問題,相信我需要解釋何謂良心! 舉個例子,偷竊這件事,我知道他是錯的,做了我會有罪惡感,這就是良心 而你卻認為被抓到才算犯罪、沒抓到就沒事,這句話更堅定的讓我相信你沒所謂的良心。 像我之前所說的,我再重申一次 你做過的事,就是做了,不要以為沒被抓到、沒證據,就可以粉飾太平 你要逃避到什麼時候,你就這麼害怕承認你做了這件事的事實嗎? 如果你膽小到不敢去承認做了這件事 你就沒資格在當初決定要去做這件事 做了,就TMD有膽量去承擔!!! 不要找藉口脫罪。 PS.打完這篇,我發現古代男人還真是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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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內各勢力百分比( 2012年雷擊修復後 ): ![]() Intel: 10% ASUS: 10%ASRock: 10% Seagate: 10%Kingston: 20% Pioneer: 10%Hitachi: 20% CORSAI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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