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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corpion
Major Member
 
BlueScorp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57
就我個人而言,我會選擇將照片還給對方。
     
      
舊 2004-11-13, 07:08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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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corpion離線中  
FFkno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老話一句:個人作孽個人擔(台語)
 
舊 2004-11-13, 07:34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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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knox離線中  
sdfi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北七共和國
文章: 170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呵呵~這就是你火侯還不夠,還看不穿一些事情的本質法律規定的事古代法律規定進宮服務的男人要剁掉老二,所以這是對的??
旁人沒經歷他的事情,當然可以一派輕鬆在旁邊假仙裝君子


又一個充滿人生歷練來教訓晚生後輩的傢伙
不要講別的,一個單純的”坦白”你做得到嗎?
你敢照你說的,佈下一堆計策,把前女友的照片上網,再鑽法律漏洞聲稱無罪
然後把一切你精心設計的傑作跟你現任女友或老婆說(諒她不會害你去報警),你敢嗎?
你敢的話,還有人有那個膽子冒著被你拍成***流傳的風險跟你交往,我沒話講
如果你不敢,只敢暗地做,甚至只敢叫別人去做,那也只是偽君子的一員罷了,有啥好秋的
教唆人犯罪,講得光明正大,到時死也不是死自己,你可真有人生歷媡啊前輩

不要講什麼”旁人無從置喙”的屁話,很多事旁人再怎麼不了解,還是有底限的
那女的只是劈腿,有騙走男的幾千萬嗎?有害他家破人亡嗎?
算了,不講了,我這溫室花朶竟敢嗆充滿人生歷練的前輩,感覺自己也蠻帶種的啦

此文章於 2004-11-17 02:35 PM 被 sdfin 編輯.
舊 2004-11-17, 02:25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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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in離線中  
chen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夏日街
文章: 98
若是我,會把照片燒了,頂多只留一張當案底,
追不回的東西,就該放棄、忘了
她劈腿?怪你自己有眼無珠吧~
怎跟這種女的交往?
或許你自己也是心術不正也不一定...



若想報復,你可以找個男的釣她,再把她甩了,讓她悲憤自殺~

此文章於 2004-11-17 02:41 PM 被 cheny 編輯.
舊 2004-11-17, 02:34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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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離線中  
stardog
Senior Member
 
stardo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好吧 說實話我是蠻想看的啦 = =

但是...道德這種東西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咩
是我的話 一定會還給她 一定...
舊 2004-11-17, 02:44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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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dog離線中  
student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cheny
若想報復,你可以找個男的釣她,再把她甩了,讓她悲憤自殺~


這種話居然從你口中說出!!
天阿!!~~
i can't believe it!!
舊 2004-11-17, 03:14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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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zzyv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8
人在做
天在看
你公佈一定會後悔一輩子

搞不好變成陽萎的陰影...哈哈哈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舊 2004-11-17, 03:15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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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zzyva離線中  
goo
Major Member
 
go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大台北
文章: 247
Wink

引用:
作者艾爾菲斯
那又如何?....你就要報復她嗎?這樣的心態不可取!


引用:
作者pppt
這關於道德問題... 要是我的話, 不管是不是不歡而散...我都不會拿去散佈的...
這是非常無恥的行為...



引用:
作者落塵飄子
怎麼底下還有兩個手機號碼!?

............

冷靜一點~

不是每個戀曲都有美好回憶.........(好老的歌喔XD)

這是男女朋友交往前,都應該曉得的事~


很多事第一個直覺就知道是錯的,何必再問呢?


引用:
作者catear
換個角度想一想 ~~ 如果你是女方 ~ 你會希望照片怎麼處理 ~
或是 ~ 這個女生是你的姐姐或妹妹 ~ 你也不希望她的前任男朋友拿這些東西來傷害她吧 ~
不管怎麼樣 ~ 分手都分手了 ~ 做些缺德的事來報復對方 ~ 也不能改變些什麼事 ~
過去的 ~ 就讓它過去了吧 ~~



ps. 別讓以後的你 ~ 多一段無聊又幼稚的回憶 ~


雖然我也認為公佈這件事不太好,可是樓上幾位大大所講的讓我無法完全了解,何謂道德?標準在哪?是人或是一群人訂的嗎?是人訂的話那那個人的行為是否為全部人所認同?也就是有沒有說服力呢?
我常在聽人家講"這樣不道德",可是都沒有人說出是和道德裡面的哪有關?

如果大家都只是這樣龐統的說一下,這樣swiss ymir的論點聽起來好像比較有說服力吧?

何謂幼稚呢?誰有資格說別人幼稚呢?成熟和幼稚的標準在哪呢?是個人還是輿論定的呢?為什要每個人都遵循這個標準呢?

p.s樓主有說要公佈照片嗎?他只是問問而已吧?搞不好是問說要怎麼銷毀說...
舊 2004-11-17, 09:05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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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離線中  
sppkao
Major Member
 
sppk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33
嘻嘻
不如等他有新歡後 還給"他們二個"
這樣一來不用公布
也給了記回馬槍
__________________



松山高中旁新模型店

某董事長: LG電漿電視-全世界都在"幹"
舊 2004-11-18, 01:22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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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pkao離線中  
hueia198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法律規定的事就是對的????
古代法律規定進宮服務的男人要剁掉老二,所以這是對的??
現在法律規定敵人打過來你就要上戰場殺他們,所以亂殺陌生人是對的??

不只法律,有些社會習俗也是
古代規定女人要裹小腳,所以裹小腳是對的?

不要說時代好了,就是同樣現代有些國法律通姦是無罪,有些是有罪
那通姦在這國就是對的~在那國就是錯囉??



世界上的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二分法的公民課本世界,大部分都是灰色地帶大部分人也是不好不壞的凡人

所以我才提出利潤和成本的觀念,只要他認為那成本是很值得的那就去做吧
旁人沒經歷他的事情,當然可以一派輕鬆在旁邊假仙裝君子


喔~我真TMD...想罵髒話
又是這種商業學,如果每個人都把人際關係利潤和成本化
你永遠無法不會知道,什麼叫...人情味
這個社會只會更冷淡

雖然我也曾經灰暗過
但你這種路走到最後是啥,你懂嗎?
是死阿,死路一條阿
不要那麼灰暗可不可以阿!!!....這世界就TMD.....不值得是不是

來吧~你要商業化~我來幫你數學化~我們一題一題解

1.法律規定的事就是對的????
未必~如果法律規定我可以把你的腦拿出來洗洗~我就會說他是對的
你說的阿,這到很符合我的利益。

2.古代法律規定進宮服務的男人要剁掉老二,所以這是對的??
這件事由我們男人提出,真的是白目,你懂嗎?
為什麼以前進宮要剁掉老二,還不是怕他們跟嬪妃亂來!!!
簡單講就是男的根本搞不定那麼多的女人
又要娶那麼多的女人,又怕女人找其他男人通姦,所以才有這條法律產生
說到底,是不是我們男人犯賤。

對或錯,在現在當然是錯的,不過...
要是你坐擁三千女人,又請了一推男工人,法律又規定可以剁掉這些人的老二
我相信你一定很樂意的,要不然現在不會有那麼多為了女人互砍的事情。

3.現在法律規定敵人打過來你就要上戰場殺他們,所以亂殺陌生人是對的??
這個問題,讓我懷疑你的智力和年齡。
請問一下,在戰場,你不殺人,人就殺你,為了活命,你不會這樣做嗎?
如果你願意讓人殺,也不願意去殺人,那我就沒話說。
沒人喜歡打仗,誰不想平安渡日。

4.古代規定女人要裹小腳,所以裹小腳是對的?
當然錯
真的TMD,你又再揭開我們男人犯賤的地方
女人會裹小腳,還不是我們這些王八男人喜歡
就算現在女人去隆乳、整型一樣,大多數還不是為了異性的眼光

不過在古代女人沒選擇權,所以不像現代女人是自己選擇的
說到這,又要罵我們男人了,男人還真賤阿
古代是父系社會,女人在那環境下,沒有不從的辦法
就算女人不裹小腳,還是會被其爹,強迫裹小腳

5.不要說時代好了,就是同樣現代有些國法律通姦是無罪,有些是有罪
那通姦在這國就是對的~在那國就是錯囉??

國情不同。

6.世界上的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二分法的公民課本世界,大部分都是灰色地帶大部分人也是不好不壞的凡人
這句話我很讚同,但是你用錯地方

7.1.所謂『偽君子不如真小人』,百步還笑五十步???
是也好,不是也好,至少我對得起自己,沒幹過傷天害理之事。

8.旁人沒經歷他的事情,當然可以一派輕鬆在旁邊假仙裝君子
2.犯罪???偷竊犯罪嗎?錯!! 偷竊被抓到才算犯罪~
法律講證據,有證據才能抓人、抓人才能審判、審贏才能入罪
沒證據、沒被抓、沒審判之前~~何罪之有


這個問題,讓我直接判定你沒良心,且根據戰場的問題,相信我需要解釋何謂良心!
舉個例子,偷竊這件事,我知道他是錯的,做了我會有罪惡感,這就是良心
而你卻認為被抓到才算犯罪、沒抓到就沒事,這句話更堅定的讓我相信你沒所謂的良心。

像我之前所說的,我再重申一次
你做過的事,就是做了,不要以為沒被抓到、沒證據,就可以粉飾太平
你要逃避到什麼時候,你就這麼害怕承認你做了這件事的事實嗎?
如果你膽小到不敢去承認做了這件事
你就沒資格在當初決定要去做這件事
做了,就TMD有膽量去承擔!!! 不要找藉口脫罪。


PS.打完這篇,我發現古代男人還真是賤阿!
__________________
電腦內各勢力百分比( 2012年雷擊修復後 ):
Intel: 10% ASUS: 10%
ASRock: 10% Seagate: 10%
Kingston: 20% Pioneer: 10%
Hitachi: 20% CORSAIR:10%
舊 2004-11-18, 02:07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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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eia198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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