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新北市
文章: 423
|
事實上~就原發文者的口氣而言
我會合理性懷疑他是否為其他店的打手 就算他真的是一個受委屈的消費者 假如他沒有具體的證據 我也十分擔心他在網路上發表這樣的文章會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這個文章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這裡 希望大家愛護PCDVD所剩無幾的淨土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50
|
引用:
我贊同你的想法.... 個人認為取回送修品的同時..順發理應檢查物品是否與當初所送產品相符, 他們檢查完後交回給消費者時,消費者也應檢查是否與原來物品相符才對.. 最後才簽名以示負責啊!表示你檢查過啦....簽名表示你認為無誤啦.. 跟結帳時收銀人員找你錢..當場點清的意思有點相同,不然要是到家才發現少找你錢,店家應該也不太甩你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力安星球
文章: 107
|
引用:
有同感~~~~ 看他用字的方式,偶覺得他還蠻不講理的!!!! 整件事看來,該講的毛病其他大大也抓的差不多了~~~~ 偶不知道這件事到底素真素假~~~~ 這文章討論的方向,不素該文的主題 而素該文作者的口氣與想法~~~~ 說真的,各位大大講的處理方法偶覺得很有道理 該文作者不知試了沒有???? 還素該文作者只素來放話的???? 讓偶不得不要重新思考…… 說真的,偶去虎尾的順發好幾十次了吧~~~~ 對店員的評價素:讚! 除了一個男店員講話有點不素那麼好了外 其他都很好(不管素口氣或啥的) 連測試人員也很讚,偶要買lcd時測的時候 跟他聊了很多,也學了很多知識!!!! 該文作者要好好冷靜一下,理性一點!!!! PS:說話有什麼不妥的,請多保函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65
|
講那什麼屁話
我才不是別家店派來的打手 想太多 拜託 今天我是吃虧上了順發的當的受害者 而且我拿一顆300w的power去修,送修原來,店家本來 早就該有義務幫我們檢查回來的東西是不是我們送去的東西 那是他們應該做的 今天是順發的人怠職,你們還替他們說話 還被你們無情的奚落有沒有搞錯 你們這樣遲早會有報應的,你們改天就不要拿東西去修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80
|
先不講順發的東西貴與否...
小弟是認為...您當初發現置物櫃沒有鎖...您可跟服務人員講啊... 說您這是重要物品...像這樣沒有鎖的櫃子我沒辦法放... 他們一定會替您解決的...倒是您竟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 真是令人無法茍同啊... 他們的置物櫃沒有鎖可以上鎖...這是他們的錯... 您發現了...為什麼就不跟他講一下呢... 您自己冷靜一下自個兒想想... 此文章於 2003-06-08 12:04 AM 被 WLT 編輯.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43
|
幫大家都問一個問題?
就是jack85265,你覺得自己有沒有錯? 你說: "店家本來早就該有義務幫我們檢查回來的東西是不是我們送去的東西 那是他們應該做的,今天是順發的人怠職" 那jack85265你自己覺得自己有沒有錯? 就算你再怎麼提起順發的錯誤, 那你覺得自己有沒有犯下錯誤? 雖然你再怎麼提出自己沒法檢查就簽名離開的理由, 可是你還是"簽名"並且"離開"了呀! 這跟買賣東西一樣!現金一定要當面點清! 既然簽名而且離開了! 事後你又說東西不對,可是你已經簽名而且離開一陣子,又沒有證據 jack85265你覺得順發有錯,你自己有沒有錯?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網路暴龍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862
|
SUN+FAR因為離太陽遠所以很黑•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美美的天空
文章: 338
|
誰不會疏忽?但我對自己的簽名一定負責!
題外話,像我們電信公司,一大堆人在合約上簽了字,然後違約時就說沒簽啦,別人代簽的啦或者說當初合約沒看清楚啦、被店員騙啦等,拜託,白紙黑字繁體字,沒有人拿槍強迫你簽,又何必怨別人呢!何況合約可以拿回去審閱! 請原發文者想想,如果像這種當面可點交的東西,為何疏忽自己的權益?打開盒子看應該不用花很久的時間吧?當你發覺東西有誤時,馬上提出反映,如果對方不處理,再批也不遲,不要簽名後再來抱怨!試著對自己負責,才不會給店家有機可乘!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62
|
引用:
哇!!簽名代表你已經驗收,不認同你的看法就會糟報應!! 你的論點怎麼跟"駙馬爺趙建銘"一樣!!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42
|
國人消費意識薄弱
遇到問題總是鴕鳥心態 上站來要大家跟你一起罵 完全沒有幫助反而引來反對意見 依正常管道向商家及政府相關單位申訴 才能達到你的目的 別說沒時間跟商家耗,權利是爭取來的 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怕麻煩真的只能花錢買經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