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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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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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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大家都有很多不甚正確的觀念,我一一分述如下:
1.美國醫生不見得都有醫德,我女朋友就被治到進了加護病房,差點掛掉,賓州的醫療糾紛多到醫生快要付不起保險費了(美國醫生都有保醫療糾紛的保險,出事時保險公司賠). 2.美國之所以裝備好是因為政府規定嚴,而且有確實檢查,不是醫院有良心.上次政府才查出某大學實驗室未按規定處理化學藥品,罰了一百萬美金.照美國的規定,台灣的大學實驗室全都不合格. 3.醫院要準備足夠的防護設備,應該是政府要規定的,而不是任由醫院管理階層亂搞,今天要是美軍還拿越戰時代的武器打仗,總統開戰的第二天就會被轟下台. 4.台灣的醫療水準跟器材進步?騙鬼.跟美國比,只不過是表面上進步,****很漂亮,買一些先進設備,來吸引病人.實際上的經營觀念根本就原始的很.一個只有技術,沒有理念的醫療體系,要說進步,真是鬼才會相信.搞不好還要算退步呢! 5.整合協調,本來就是公衛最重要的一環,美國CDC到國會做證,也說他們是公衛做的好加上運氣.就像加拿大昨天發生狂牛病,美國今天馬上禁止所有加拿大牛肉進口.政府該做的做好,早該什麼事都沒有.就像張博雅講的,政府把以前為防疫設的措施都取消,今天不出事還真奇怪.省錢到把不該省的都省了,是今天SARS搞的一遢糊塗的主因. 6.醫護人員不是不能做事,像美國第一個SARS病例就是由一位護士通報的.政府應該鼓勵第一線醫護人員通報,而不應放任醫院隱瞞,並且要保護通報的醫護人員,不讓醫院報復他們. 從醫學教育,醫院,到政府本身,通通都是問題重重,而台灣社會本身,正是造成這所有問題的最大元兇. 此文章於 2003-05-22 04:29 PM 被 hxh16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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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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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您的觀點,我蠻能認同,而且這問題不是三言兩語說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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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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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一堆醫院的護士都是用抽籤的, 誰抽中了誰就去照顧, 所以有一堆不會比你懂sars的護士去照顧sars病患, 因為隔"科"隔層山, 再來, 去照顧沒幾天就發病能為sars病患做什麼? 這種病通常要一個月以上的奮鬥才能讓病情穩定, 他們可以捨命但卻無法救人, 你要知道, 當醫護人員發病, 他們就跟一般病患沒兩樣, 等到所有的醫護人員都發病, 就會輪到像你一般的民眾去照顧他們了, 不知道到時你願不願意也捨命去照顧他們? 明知救不了任何人還要去送死的情況下? 引用:
現在是什麼年代了, 哪還有什麼捨身取義, 忠犬救主? 醫護人員只是跟你我一樣都是平常人, 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說要當醫護人員就該捨命救人, 你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沒人照顧而死, 那些醫護人員的家人也不希望他們白白去送死, 更何況醫護人員跟你非親非顧的為什麼要為你死? 如果今天你是醫護人員, 當看到病患垂危, 你會不會跟上帝禱告說: 主阿~我願意用我的命讓病患能活過來...? 我想沒有人能做得到吧, 對他們而言, 這只是他們的一份工作, 當工作過於危險, 他們本來就有換工作的自由 引用:
不對, 不是幫他們想, 是知道情有可源, 我們不能很自私的只想到自己的家人, 自己的生命, 卻不去想想醫護人員他們也是有家人的, 不是他們的命就不值錢, 如果說要犧牲他們來保全我們的生命, 還不如就乾脆學歐洲當時把所有的黑死病的病人丟在城裡通通燒死算了, 這還比醫護人員捨命但卻還杜絕不了病情的漫延那樣的方法好得多.... 引用:
並不是這樣的想法, 只是責備或是處份離職的醫護人員並不妥當, 我們要怪就要怪政府跟那些高階的醫院主管, 什麼節骨眼了設備仍然不足? 還為了成本問題而而煩惱? 怕少賺到錢而隱瞞病情? 所以要推動政府即刻補足所有的防護裝備, 這個時候以嚴懲方式要求護理人員上前線,一定會惹來民怨而且也沒意義,醫院高層人員既然不敢自己來照顧病患那至少要以鼓勵代替懲罰,高薪徵召以穩定基層護理人員的人心, 要走的就讓他們走吧, 這表示這份工作不適合他們, 又何必勉強他們留下來? 勉強留他們下來, 他們也不會盡心盡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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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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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說的真好 對醫護人員用鼓勵代替懲戒 才能提高醫護人員的士氣 共同對抗S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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きみは悲しみの青い空をひとりで飛べる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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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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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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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安平,台灣中的台灣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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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奇怪的邏輯,奇怪的價值觀! 問我會不會捨命去照顧SARS病患?如果我是醫護人員,或真的等醫護人員都死光了,我絕對義不容辭,因為別人都死光了,你賴活著又有何意義 對啦,都什麼時代了,人本來就應該活的自私自利,讀書純粹是為了賺錢,還講什麼道德倫理與是非,人爽就好了,反正小偷因貧窮而偷錢,情有可原,就不用罰了,上班闖紅燈,因為來不及,情有可原,就不用開罰單了,如果您都能提倡:「還不如就乾脆學歐洲當時把所有的黑死病的病人丟在城裡通通燒死算了, 這還比醫護人員捨命但卻還杜絕不了病情的漫延那樣的方法好得多」,那我無話可說,如果燒死的是你或你的親人的話 反正等辭職的醫護人員也得了SARS,卻發現沒人肯照顧他,因為其他醫護人員也都跟他一樣想法時,他就知道啥叫現世報了 辭職的醫護人員鼓勵他就會回來了嗎?如果真是這樣,那趕快鼓勵啊,那還是不回來的人,難道我們連批判他的權利都沒有嗎?辭職的醫護人員你躲在家裡爽,我幹麻幫你加油?本末倒置嘛,你還會回來照顧SARS嗎? 說過多少次了,批判離職人員不等於批判所有醫護人員 你都知道:「要走的就讓他們走吧, 這表示這份工作不適合他們, 又何必勉強他們留下來? 勉強留他們下來, 他們也不會盡心盡力的」,那我們為何不能批判他們? 同理,大家以後也別用高標準要求警察、軍人、消防隊員來為大家犧牲,他們一樣有家人子女,沒必要在前線為大家死,要殺敵人,要抓歹徒,要救火 請DI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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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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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 我也想改, 但一按編刪就出現了這個訊息 The administrator has specified that you can only edit messages for 180 minutes after you have posted. This limit has expired, so you must contact the administrator to make alterations on your message. 可能要請站長來改了, 不曉得這樣的顏色會造成大家的困擾, sorry~_~ 有個亡羊補牢的方法, 不曉得你們還能不能改? 就是改為不要引言, 不知道 是不是我的眼睛有問題, 我發現原本我的顏色比較暗, 被引言了就變亮了, 好奇怪 再一次為這件事跟大家說抱歉... 此文章於 2003-05-23 02:10 PM 被 aq0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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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安平,台灣中的台灣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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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奇怪的邏輯,奇怪的價值觀! 問我會不會捨命去照顧SARS病患?如果我是醫護人員,或真的等醫護人員都死光了,我絕對義不容辭,因為別人都死光了,你賴活著又有何意義 對啦,都什麼時代了,人本來就應該活的自私自利,讀書純粹是為了賺錢,還講什麼道德倫理與是非,人爽就好了,反正小偷因貧窮而偷錢,情有可原,就不用罰了,上班闖紅燈,因為來不及,情有可原,就不用開罰單了,如果您都能提倡:「還不如就乾脆學歐洲當時把所有的黑死病的病人丟在城裡通通燒死算了, 這還比醫護人員捨命但卻還杜絕不了病情的漫延那樣的方法好得多」,那我無話可說,如果燒死的是你或你的親人的話 反正等辭職的醫護人員也得了SARS,卻發現沒人肯照顧他,因為其他醫護人員也都跟他一樣想法時,他就知道啥叫現世報了 辭職的醫護人員鼓勵他就會回來了嗎?如果真是這樣,那趕快鼓勵啊,那還是不回來的人,難道我們連批判他的權利都沒有嗎?辭職的醫護人員你躲在家裡爽,我幹麻幫你加油?本末倒置嘛,你還會回來照顧SARS嗎? 說過多少次了,批判離職人員不等於批判所有醫護人員 你都知道:「要走的就讓他們走吧, 這表示這份工作不適合他們, 又何必勉強他們留下來? 勉強留他們下來, 他們也不會盡心盡力的」,那我們又為何不能批判這些不適任的醫護人員?我們又沒說不讓他們辭職,不給辭職的是政府,請搞清楚對象 同理,大家以後也別用高標準要求警察、軍人、消防隊員來為大家犧牲,他們一樣有家人子女,沒必要在前線為大家死,要殺敵人,要抓歹徒,要救火 請DI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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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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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意口水戰, 但我覺得是你的價值觀比較奇怪, 等你是醫護人員時或你家人是醫護人員再來說這些可信度會比較高, 正因為我有親戚好朋友當醫護人員(雖然他們都沒有離職) 所以我才能比較明白醫院的狀況...現在是你要求他們捨命救人, 不是你要去捨命救人吧, 問題是他們捨命了還是沒辦法救人, 就算醫護人員全死光了, 也是台灣2000多萬人的一小部份族群, 所以你這句『因為別人都死光了,你賴活著又有何意義』很怪...你都認為寧可犧牲他們也要保全我們一般民眾的生命了, 你真的會為這一群人犧牲嗎? 我很懷疑... 引用:
以小偷跟不守法的行為來跟因為裝備不足而離職的醫護人員相比是相當的不恰當的, 至於說到燒死黑死病的人並不是真的要這麼做, 我只是用反諷的方式來說明這跟不穿隔離衣去送死的醫護人員這樣的做法是一樣行不通的, 都是爛方法...都是犧牲別人來保全我們一般民眾...(搞不好犧牲了還保全不了這才是最糟的) 引用:
如果真有這麼一天, 這並不是現世報, 該怪的還是政府及醫院高階主管沒有充足的醫療設備, 而不是怪那些不想白白送死的醫護人員, 今天如果政府有給他們充足合乎國際標準的配備, 那我跟你的想法就會一樣了, 也會對那些離職的醫護人員不諒解... 引用:
政府目前為止還沒有定出一套鼓勵或是嚴懲的方法, 還在研究當中, 我只是要讓你明白你批判的對像錯了, 今天錯的是政府, 而不是那些離職的醫護人員, 現在台灣並不是像大陸那樣專制獨裁的政府, 人民本來有權隨時可以換工作, 即使在裝備充足下也可以離職去做別的工作(相信冒著生命危險的一份工作應該很多人會不想做的), 你當然會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問題在於他們當初並沒有遇過這樣的高傳染率無藥可救的病, 這是台灣幾十年來第一次, 如果他們早知會有這一天, 相信很多人都會不想當醫護人員, 你可以說他們沒先見之明, 沒辦法預測有這麼一天, 但卻不能說醫護人員就該捨命救人,就該陪著病患一起死, 只是如果是這種情況(裝備充足下卻離職去做別的工作), 我說過了, 我也會跟你一樣同聲譴責他們沒有職業道德, 只是現在問題不是出在醫護人員身上, 是出在政府身上.... 引用:
如果警察軍人沒有槍, 你會要求他們跟持槍的匪徒對戰, 或是拿著棍棒去跟有大炮的敵國對打嗎? 消防隊沒有救火衣, 你還會要求他們衝進火場救人嗎? 這樣未免太沒良心了吧? 這是下下之策, 比較OK一點的做法應該是要求政府提供這些配備才對吧? 請你要分清楚你該批判的對像, 目前我們同聲該譴責的是政府, 而不是怕枉送生命而離職的基層醫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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