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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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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外側就都是慢速車了,如果依你的理論[速差才是危險的來源],那麼現在應該很安全,你說是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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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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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怪了,誤導甚麼? ![]() ![]() 不是要說混流其實做得到嗎?因為本來很多地方就混流不是嗎? 我還以為你要說看到沒,官員們自以為現在已經分流 ![]() 引用:
是阿,很奇怪,他到底要講混流,還是不混流? ![]() 此文章於 2012-07-06 08:34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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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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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分流 , 不是將汽機車分開 , 而是快速車輛跟慢速車輛分開 ,
解決速差的問題 . 現行制度是車種分流 (雖然他是假的) , 但卻會造成高低速的車輛 行駛在一起 . 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 , 就是要戳破官員說的現行禁行機車政策是 汽機車分流的謊話 . 汽機車分流在台灣永遠做不到 . 此文章於 2012-07-06 08:50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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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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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側車道不會只有慢速車 , 50cc 的機車被迫必須跟 250cc 的車種混流 ,
而 2500c 的機車被迫必須跟 腳踏車同一個車道 . 不到一個禮拜之前 , 還必須面對 549cc 跟 50cc 的大混戰 . 會說外側都是慢速車 , 是一種外行話 ! 就好像官員盲目的相信目前汽機車已經分流 現在開放 250up 進入內側禁行機車道 , 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 車速分流的實現 . 此文章於 2012-07-06 08:56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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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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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子要騎內側(尤其是禁行機車道),當然混流安全 ... 老子不爽騎外側,所以混流極端危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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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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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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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算了啦,那就混一下吧 反正依照台灣這種環境,我看也沒太大影響啦,依照我對台灣鄉民的觀察,怎麼樣都會適應的,那就這樣改吧 不過呢 車速分流、車種分流。可是車太多、人太糟、路太差 呵呵呵呵,好嘛,那就這樣改吧 此文章於 2012-07-06 09:02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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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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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速分流這個議題 , 你跟 limike. 都不是第一次參與 , 也已經多次 說明車速分流的定義 . 但是你跟 limike. 到現在還是搞不懂車速分流的意義 , 我想以兩位的 智慧 , 應該不難懂才是 . 所以兩位的發言的目的 , 就令人存疑了 .. 七月一日起 , 開放黃牌機車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 , 就是車速分流的實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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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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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這好像是閣下說的,原句奉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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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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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同意七月一日起的黃牌路權 , 是車速分流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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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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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你同意我就好啊 ![]() ![]() 況且,我不曉得哪裡清楚明白的告訴你,我有「反對車速分流」 所以你不用問我同不同意,我又沒不同意,你問我一個白問的問題,這完全跟我同不同意無關啊,我又沒差 請問一下,我到底哪裡「支持車種分流、反對車速分流」或是「支持車速分流、反對車種分流」?? ![]() 此文章於 2012-07-06 09:11 A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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