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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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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擺明就是敲你阿,不然???!! 在中國已經有無數的例子了,不管是美商還是台商... 到時候民族情緒煽一煽,來玩個反apple不無可能,中國最會了... 此文章於 2012-02-18 11:40 PM 被 無敵大帥哥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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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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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會敲? 去查查,網路上一堆網域蟑螂都是那些人吧。 這件事就是很簡單啊,如果能多敲為什麼不要,蘋果也不是笨蛋,早就準備好等你了 現在就是看法院怎麼認定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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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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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不敲是一回事
但是智慧財產權有壟斷性質 不是像菜市場的青菜水果 誰買都一樣價錢 (連老客戶或單次買家價錢可能也不同) 當然會依據買主不同而有不同價錢 一些稀有財也是這樣吧 比如土地,軍火等 不過阿婆也很奇怪 何必一定要用這種名稱 買賣就可能存在糾紛 再想一個新的有這麼難嗎 會比現在麻煩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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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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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換個名字這麼簡單,如果他不把商標拿在手上,大陸就會充斥著掛著iPad名字的山寨Pad,可是蘋果會拿他沒轍。
看看品冠出的iPad就知道這是間什麼樣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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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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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硬體阿婆不是很強吧 現在一堆非山寨平板比埃配強的多的是 銷售量卻不值一提 另山寨硬體再強 不能上阿婆store也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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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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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硬體的問題是品牌形象的問題,要是iPad的商標權不在蘋果手上代表品冠可以合法的賣叫做iPad的產品,要是蘋果在別國賣iPad,而品冠在中國賣他們的iPad,會照成人家以為品冠iPad是蘋果iPad,這樣對蘋果形象會有傷害,除非蘋果全世界都改名,可是還是有可能商標權會有已經被註冊的問題,所以不如直接把iPad的名字買下來,誰知道遇到大尾流氓要敲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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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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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老話一句 新聞只挑對你有利的看? 據悉,深圳唯冠和臺灣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子公司。其中,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獲得“iPad”商標的注冊。蘋果通過其中介、英國ip公司在2009年底與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萬英鎊的價格簽署了包括“iPad”在內的全球商標轉讓協議。 但是,由于蘋果公司誤以為臺灣唯冠是母公司,并與臺灣唯冠在2009年底簽署了轉讓協議,但臺灣唯冠公司只是唯冠的一個研發中心,深圳公司才是公司的主體,iPad在大陸的商標依然在深圳唯冠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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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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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新聞已經是舊的了, 蘋果已提出證明,在香港簽約當時,大陸唯冠在場,也同意了, 現在大陸唯冠說,當時不知是蘋果要買的,所以不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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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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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僅是APPLE認為 事實上那是台灣唯冠的人 (也許阿婆認為 跟台灣談就是跟大陸談 呵呵) 今天的新聞 iPad在中國大陸引發跟原註冊這個商標的唯冠公司的侵權爭議,17號下午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唯冠勝訴,經銷商必須停止銷售iPad。 唯冠還揚言跨海到美國提告,求償台幣6百億元。 惠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蘋果經銷商侵權成立,即日起必須停止銷售iPad,讓蘋果在大陸再度吃鱉。 深圳唯冠表示,2009年蘋果曾經透過代理公司以3萬5千英鎊,向台北唯冠購買南韓、泰國跟新加坡等地的iPad商標權,這是這並不包括中國大陸。 唯冠上週甚至表示,準備跨海到美國提告,求償台幣6百億元。 去年11月,深圳法院就一審判決唯冠控告蘋果侵權勝訴,現在惠州也是這樣,預料29號廣東高院二審將是雙方的決戰點。 此文章於 2012-02-19 09:47 PM 被 palmdev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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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香港
文章: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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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法院判決蘋果在當地的一家經銷商敗訴,並要求其禁售iPad。昨日記者確認,目前蘋果在惠州該經銷商確實已將iPad撤下櫃台。
距離本月29日廣東高院終審“唯冠蘋果iPad商標案”已不到10天,深圳唯冠再次抛出和解的“橄榄枝”。不過此次提出的金額並非之前的100億元人民幣,而是4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5.2億元),消息引用唯冠商標案訴訟顧問李肅言論稱,這是唯冠8家債權銀行的要求。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唯冠目前有約合38億元的銀行貸款逾期未還。深圳唯冠代理律師向南都記者確認了這一說法,並表示雙方一直有機會和解,不過談判價格未能確定。至于蘋果公司則繼續保持沈默。 惠州禁售,廣州正常 本月17日晚,廣和律師事務所對外稱,“深圳唯冠訴順電惠州家華店及第三人蘋果電腦案”正式宣判———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順電惠州家華店及本案的第三人,蘋果電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侵權。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據了解,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在2011年11月10日受理該案的。原本深圳唯冠爲原告,順電惠州家華店爲被告,不過在審理過程中,惠州中院追加了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爲本案的第三人。 廣和律師事務所提供的信息顯示,順電惠州家華店及第三人蘋果電腦被判侵權,並被要求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賠償原告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7580元。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該案原告未對第三人(蘋果)提出任何訴訟請求,被告也未對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提出任何明確的主張,故判決並未對第三人侵權責任作出處理。 根據蘋果官網公布的授權經銷商電話,昨日記者致電涉案的順電惠州家華店,得到“iPad確定已經下架”的說明。至于其他惠州當地的蘋果授權經銷商中也有暫停銷售iPad的,但給予的回應大都爲“沒貨”。 相比之下,以“北上廣”爲代表的國內一線城市iPad銷售仍正常。昨日記者致電北京上海的蘋果自營零售店,均獲得iPad正常銷售的回應。至于廣州本地,本報上周報道時提到的,部分主動下架並在倉庫中銷售的經銷商,也已經把iPad擺上了櫃台,恢複正常銷售。銷售人員的說法是“官司還沒有結果,可以擺出來賣了”,或者“工商根本沒來查過,只是自己嚇自己。”不過記者則從經銷商內部獲悉,部分主動下架的經銷商發現這一動作並沒能起到“饑餓營銷”的效果,所以才重新放開銷售。而此前並未下架的市內授權經銷商,銷售保持正常。 唯冠擬和解,蘋果不吭聲 另一方面,臨近終審不到10天,原告方深圳唯冠又吐露出了“希望和解”的風向。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據李肅透露,包括中國銀行在內的8家深圳唯冠債權銀行認爲,“如果蘋果願意一次性掏出4億美元,8家債權銀行將徹底放棄所有的訴訟,如果蘋果認爲價格應該低一些,雙方就需要談判解決。” 這一價碼僅相當于此前唯冠抛出的索賠金額(人民幣100億)的1/4。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深圳唯冠的流動負債淨額已經達到28.7億元,還有38億元的貸款逾期未還,且每一筆都以“億”爲單位。而唯冠的資産和商標早已被8家債券銀行查封。因此,對幾無退路的深圳唯冠而言,中國的iPad商標權或成救命稻草。這自然也同樣是8家債權銀行所希望的。 對于最新的“4億美金說”,唯冠方面回應稱,“這只是一個說法,就像100億元的說法一樣,可以肯定的是目前談判價格沒有定。”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則告訴記者,“其實蘋果公司也希望和解,已經在准備談判了。”至于具體的准備情況,謝湘輝沒有透露。 “時間拖得越久,我們索賠數額就越大。”謝湘輝補充道,“2月29日開庭,兩三個月內就會有正式的結果。”言下之意,留給蘋果選擇接受還是繼續談判的時間並不多。 對于這種說法,蘋果仍保持沈默。而事實上,從雙方實力上看,蘋果沒有不“拖”的道理———受新版本iPad3將要上市的消息推動,蘋果公司的股價近日已經突破500美元大關,更觸及510.25美元的曆史高位,其總市值已經超過石油巨頭埃克森美孚700億美元,位列全球第一。相比之下,深圳唯冠早已名存實亡,僅剩下一個空殼。 我是蘋果就一毛都不會給,統一在香港發貨,說不定賺得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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