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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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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在工三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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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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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文章其實講的並不完全正確。 美沙酮的替代療法是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吸毒者的治療方式,立法目的是以治療代替刑罰,經過篩選的吸毒者可以以部份負擔的方式參加,以獲得緩起訴的機會。我不知道國外對這方面的規定是如何,外國政府是否也是提供相當的補助讓吸毒者能夠以替代藥物戒除毒癮,而新的戒癮藥物的安全性及效果如何,但國內如果願意全額自費,應該可以在一些大型醫院取得更新的戒癮藥物才是。 所以問題就是,政府要在這些吸毒者身上花多少錢來幫他們戒毒?這除了我國政府本身的財力外,民眾的支持度也有很大的影響,像這邊就有人不贊成花錢在吸毒者身上了。 另外我國目前流行的毒品數量以第三級毒品為多,加上過去不處罰吸食者的政策,使得這些毒品人口增加快速,甚至侵入校園,危害青少年,所以在修法後為了防止在校園間吸毒人口的擴大,檢警在查緝第三、四級毒品上比以前更加積極,當然造成這幾年查緝三、四級毒品的新聞佔了比較多的篇幅。不過這並不代表政府不重視海洛因的吸毒人口,對海洛因的查緝依然持續不斷進行。而且不少人不是第一次就碰海洛因,是從K他命開始一路昇上去,最後淪為海洛因成癮者,如果能夠在他們提昇施用毒品的層級前中斷,也能夠有效減少海洛因施用人口。 以目前國內毒品的價格來講,一般海洛因施用者大約一個星期花2-3000元購買毒品,每天1000元已經算毒癮相當重的了,該作者說海洛因吸食者每天花2000元吸毒,那種程度的毒癮施用者,差不多可以買副棺材備用了。 毒品身癮易戒,心癮難治。藥物治療只是戒除生理上的毒癮,心理上的依賴可就無能為力了。目前對於心癮上治療的方式,宗教信仰算是相當主流的一種,另外家庭的扶持也是非常有效的,其他如同工作上的幫助、正面興趣的培埴都有,所以藥物只是戒毒工作中的其中一環,並非唯一,不能說有了強力新藥就忽視其他方面的配合。更何況吸毒再犯絕大多數不是因為生理上的需求,而是因為心理上的無法抗拒。幾乎所有曾經戒毒成功後再犯的原因,都是因為朋友拿出來問要不要,就又一頭栽進去了。所以如何能夠幫助戒除毒癮者,在再次面對毒品誘惑時能夠堅定的說不,恐怕是反毒作戰中最關鍵的一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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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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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贊成的做法是查獲時全部打入被查獲者體內,然後沒有其他罪名,也就是"吃下去我就不跟你計較"
比說A嫌犯身上查獲兩公斤海洛因,那就把兩公斤海洛因2小時內打入A嫌犯身體裡,之後A嫌犯沒罪了,只要走私、提煉、販賣者"自己"承擔自己的作為即可,不用判什麼死刑、做監牢之類的,又環保又省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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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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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這就真的嗨翻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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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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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914年,美國政府聲稱1.3%的美國人有毒癮問題,哈里森反毒法案因而通過; 1970年,美國政府聲稱1.3%的美國人有毒癮問題,反毒戰爭正式開打; 2006年,美國聯邦緝毒署是超過1萬人的組織、預算則高達21億美元! 用了那麼多人,花了那麼多錢,毒品問題有解決嗎? 2008年,美國政府聲稱1.3%的美國人有毒癮問題…… 也就是說,甚麼都沒有解決!只有間促成了「高純度」毒品的氾濫! http://www.leap.cc/wp-content/uploa...ibition_Now.pdf 睜開眼睛看世界,不要被書本、媒體、政府給蒙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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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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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台灣的政府,不要吃飽太閒去救助這些人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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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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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肛門塞毒球 上機後破裂慘死 【聯合報╱記者陳嘉寧、呂開瑞/桃園報導】 台北縣民蔡志遠六天前在飛機上臉色發白死亡,檢警昨天剖驗,在他肛門處找到三顆海洛因毒球,其中一顆外包裝破裂,毒品滲漏,將他「毒死」,是罕見運毒被毒死個案。 桃園地檢署指出,以六十公斤體重的人而言,海洛因的最低致死量是一點三一公克,蔡志遠肛門的毒球破裂,滲漏的毒品量初步估計超過廿公克,足以「毒死」十個人。 航警局調查,蔡志遠(四十五歲)是於廿二日上午搭機準備赴日本東京,他上機後就對服務人員表示肚子痛,還摀著肚子倒在座椅上,服務人員看他臉白發白、直冒冷汗,原以為是心臟等疾病,趕緊讓他下機送醫,到醫院時已死亡。 【2009/04/28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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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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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ood jo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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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M的左端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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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這樣很殘忍嗎? 那就再殘忍一點! ![]() (找不到圖................) 此文章於 2011-10-23 02:28 PM 被 養企鵝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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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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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別的角度想.... 如果毒品開放..管制程度就像未成年去超商買煙酒一樣嚴格.... 吸毒人口會不會爆增???應該會..... 不過..可能的好處是 因為便宜...所以過量吸毒致死的人會增加 長久來看..淘汰一堆人...剩下的就不會吸毒了.... 就像(假設)抽煙100%會致癌 死了一些人以後..抽的人就會少了... 不過...死這一票人對國家會造成什麼影響...很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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