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引用:
從頭到尾,個人都不認同汽機車駕駛上路後僅死記交通規則,而可以無須判斷狀況來開車/騎車... 那對自己&他人都是危險。 所以... 一段影片的討論,一輛汽車&一輛機車駕駛的狀況,便突然讓您罵特定族群很蠢這樣的話語... 您真覺得這樣的用語恰當嗎?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第一行字你一開始就講清楚就好了呀, 何必貼個那麼蠢的影片作例子呢? 是你無謂的堅持法規路權在凸顯機車駕駛人的愚蠢而已。 如果你不希望"車禍"發生在自己身上或機車駕駛人身上, 該注意安全就要注意,而不要只是盲目的高喊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2-05 06:08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
引用:
書是書,法規是法規.現實情況是現實情況. 機車就擺明不減速,開車的不可能死腦筋按照書本規定強硬右貼到最外車道? 他不是中間車道逕行右轉,他早就想貼最外車道了. 你沒看機車卡位卡了多久嗎? 我上面文章就說了,硬要按照課本右貼到最外車道,車禍只是提早發生而已. 因為機車從頭到尾,都沒注意到前車. 這影片, 汽車提早右貼,會是機車追撞.(他很明顯就沒看了呀) 汽車閃燈到轉角右轉,一樣是機車追撞. 況且,影片當中,右轉燈閃了8秒多,機車都沒發現了. 若是汽車想要提早貼到最外車道,那右轉燈閃的時間一定小於8秒. 你說機車騎士發現的機率會更大嗎? 不可能呀.
__________________
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
引用:
影片 0:29 請看轉角,至少4個路人在等綠燈過斑馬線. 再麻煩回去看0:25 你就知道打回的動作,是為了閃掉那些路人. 記者說,是為了閃機車騎士. 我很懷疑這個說法. 小建網友的論點,我沒有異議. 可是這影片不搭.
__________________
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此文章於 2011-02-05 06:24 PM 被 poenxu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
只要機車黨上街抗議
用激烈一些的手段 就有機會改變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6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44
|
還有沒有人認為那個第一次轉彎的角度會去撞到路人?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44
|
引用:
這都算還好啦,塞車時,連對向車道都可以逆向了 台灣人很聰明的,自動調撥車道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
引用:
以台灣現在的車輛數, 行車要順暢不能完全靠交通規則, 是要靠車與車之間的默契, 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
引用:
國家之間會發生戰爭 就是一定雙方都以為他會打贏 勝負結果出來以後 會證實有一方是誤判 車禍事故也是一樣 在小建貼的影片裡可以看到 騎機車大嬸有點蠢 沒有防衛性駕駛的概念 但是即便如此 汽車駕駛不硬轉的話 不就不會撞到了嗎? 真的算起來 還是汽車的錯 不能因為大嬸笨而怪他 在討論制度面的東西 就是要嚴肅看待 現行規則 民國n年訂的 "機器腳踏車" <--現代機車還分類為這個 就是一大笑話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