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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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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Crazynut
剛才我有點半開玩笑地寫下上篇,寫完後,愈想愈覺得這真是個好主意。

鼓吹「私了」,好處多多。第一個好處,節省公用資源,統統放出來就是了,也不必勞神費時來審判、蓋監獄、搞戒護,浪費公帑。

第二個好處,創造社會就業機會,怕私了的人,一定會跑,一定會藏。沒關係,私家偵探、殺手都是因應而起的明日之星。

家屬沒錢,這是小問題,可以籌組「追殺基金」,由看不慣的人自由捐獻(我相信願意出這點錢的人應該不少),餘額累積到下一件,或是每一件專案專門籌募。

單就這兩個好處,就是挽救不景氣的良方了吧?

而且廢死主張的人們也得償夙願,國家機構不再介入。

受難家屬得能以牙還牙也心滿意足。只要不是公權力,廢死主張者無從干涉。

兩邊都皆大歡喜,這主意不錯吧?


簡單的說,公權力不是用來報仇的工具。

法律的功能是維持秩序,不是為了讓鄉民感覺爽而存在。
     
      

此文章於 2010-05-13 09:28 P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0-05-13, 09:27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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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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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RogerShih
每次都有你這種人,很難理解另一邊的想法嗎?
法律,說穿了,不是在追求正義,而是在追求秩序,這麼理解,不就一清二楚了?沒必要把法律當正義。
冤判是一定有的,美國的誤判率有多高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查,更別說台灣,但沒有法律,恐怕人類世界只會大亂,重點在法律是防範人類暴走,維持人類生存的重要制度,不能因為缺點就廢止。
冤判是痛腳,以現在東方人大多數以牙還牙的法律觀點來說,更是痛中之痛,但就是因為痛,所以才要想辦法,才能有動力去思考如果改變。
即使是包青天,都無法保證自己不誤判,所以才留下更多空間作緩衝。廢死與反廢之間本來應該是一種平衡,因為這種平衡,才能確保彼此的監督,才能減少誤判。
想想自己平常生活因為衝動誤解了多少事,造了多少孽?什麼叫三思而行?要是法官像你這樣,一口就打翻所有跟你不同意見的人,你能不誤判才有鬼。

每次都有你這種人,講話語無倫次

我是說冤獄是檢調的問題,和廢不廢死無關,你把他槍決或只把他關到死根本無助於案情的發展

死刑是今天判,明天槍決嗎?死刑是我法官爽判死就判死嗎?
死刑從判刑確定,上訴上訴上訴上訴,到執行,至少都好幾年,真正有疑慮的根本都未執行

不要拿此案來說嘴,此案是在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特例, OK?
 
舊 2010-05-13, 10:02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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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離線中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drasil
依鄉民的說法,不只是被害者沒「人權」,現在連冤死者的「人權」大概也被鄉民剝奪了。

不要再亂扣帽子了,而且還拿一個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特例扣帽子,實在看不慣廢死者這種心態

有疑慮的死犯誰沒給他們人權了?

我老爸年輕時經歷八二三砲戰,他說那時連長指示不聽的兵,當場就被連長槍斃,你要不要幫他們申訴一下人權啊?
舊 2010-05-13, 10:05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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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離線中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drasil
簡單的說,公權力不是用來報仇的工具。
法律的功能是維持秩序,不是為了讓鄉民感覺爽而存在。

法律的功能是維持秩序,不是為了讓廢死者感覺自我高尚情操而存在。
舊 2010-05-13, 10:07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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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所以我才鼓吹「私了」啊。

「私了」完全沒有動用公權力哦,廢死的人滿意了吧?高興了吧?

社會秩序不是廢死之人所關心的,跟他們談這個無異緣木求魚。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5-13, 10:3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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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abec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
我覺得奇怪的是,明知江受到刑求,最後江結果如何暫且不論。

針對其中刑求這件事,為何施以刑求者並未接受到相對的法律制裁,而僅是受到監察機關的彈劾而已。

基本上刑求是觸犯刑法的,難道軍法針對這類事件有不同的處理原則嗎。
舊 2010-05-13, 10:3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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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c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Crazynut
所以我才鼓吹「私了」啊。

「私了」完全沒有動用公權力哦,廢死的人滿意了吧?高興了吧?

社會秩序不是廢死之人所關心的,跟他們談這個無異緣木求魚。

那就放手去做吧,成功之時請再上來發個文告知板眾...
舊 2010-05-14, 12:17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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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啊「鼓吹」不就只動張嘴就夠了啊,現在不正在「作」嗎?

至少還有言論自由的神主牌可靠,人權萬歲啊。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05-14, 12:21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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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鄉長
不要再亂扣帽子了,而且還拿一個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特例扣帽子,實在看不慣廢死者這種心態

有疑慮的死犯誰沒給他們人權了?

我老爸年輕時經歷八二三砲戰,他說那時連長指示不聽的兵,當場就被連長槍斃,你要不要幫他們申訴一下人權啊?


引用:
作者nightowl
已經快14年的案件現在重新調查?!
是要查哪一位兇手呀?錯殺江國慶的?或是殺死小女孩的?
別又是一齣用心良苦的戲就好了....
真的那麼厲害就把殺死小女孩的真正兇手抓來看看呀!


反正人死了就算了,好有「人權」啊...
舊 2010-05-14, 12:22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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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kuraki0607
Regular Member
 
kuraki0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深夜問題多,早點睡覺最好。如果平常工作壓力大,多出去走走看看美麗的風景,交個女朋友,少看點電視,自然不會講出一些偏激的言論XD。
舊 2010-05-14, 12:25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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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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