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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竹科之中很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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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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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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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摸2女臀部 了不起罰5000元
嘉義縣74歲簡姓老翁於今年7月初在嘉義市中正公園內,連續趁2名女子不注意之際,突然伸手撫摸她們的臀部後逃逸,經警方查獲,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審結,依意圖性騷擾罪,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計算1日。 判決書指出,簡姓老翁於今年7月14日中午,在嘉義中正公園,看見2女子正在散步,竟意圖性騷擾,趁女子還來不及反應,伸手撫摸2名女子臀部後逃跑。 被騷擾女子不甘受辱,大聲呼救並報警,不到半小時,警方於嘉義市國華街與北榮街口逮捕簡姓老翁,他在警訊時辯稱,是2名女子硬拉他的手去摸她們的臀部,警方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嘉義地院昨天審結,簡姓老翁意圖性騷擾罪,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其臀部之行為,為滿足個人私慾而乘他人不及抗拒進行性騷擾,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加上犯後否認犯行,因此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法院指出,若老翁付不出5000元,可改為服勞役5天。全案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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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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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0800411,00.html
假和尚 佛堂性侵少女 呂姓男子隱瞞結婚生子事實,剃了光頭、穿起袈裟在市場扮起和尚化緣。今年七月間,這名假和尚將未滿16歲少女「小穎」帶回家中性侵,「小穎」還在途中要求呂某買保險套避孕。由於假和尚搞性侵實在離譜,板檢昨將這名假和尚起訴,求處重刑。 住在三重福德南路的53歲呂姓男子,平日剃了一個大光頭並穿上袈裟,還將住家裝修成佛堂,扮起六根清淨的出家人。 檢呼離譜 求處重刑 不過,呂某非但已經娶妻生子,而且還在今年一月間,藉口要收女子「婷婷」為徒,趁她在佛堂裡打掃時上下其手,以下體磨蹭「婷婷」的屁股,還要求「婷婷」幫他脫光衣服後觀看他「打手槍」。 呂某事後雖遭「婷婷」提告涉及性侵,但因「婷婷」供詞前後不一,一下子說是呂某當著她的面自瀆,一下又說呂某在廁所裡「連打3槍」,承辦檢察官遂在五月底將全案予以不起訴。 但這名假和尚色心不改,七月間又繼續扮起和尚與未滿16歲的少女「小穎」搭訕,最後居然還取得北上過暑假的「小穎」同意,和他前往福德南路的佛堂辦事。 據了解,這名花和尚將有肢障的「小穎」帶回住家時,「小穎」為了避孕,還在途中要求穿著和尚袈裟的呂某到便利商店裡購買保險套,不過卻遭呂某拒絕,直接返家在佛堂裡辦事。 否認性侵 婚照露餡 事後「小穎」向家人供出和和尚辦事的經過,引來家人大驚,「小穎」父親要求呂某應該給個交代,卻未獲呂某回應,遂向警方控告這名假和尚涉及性侵。 警方調查發現,呂某雖身穿袈裟、頂著光頭,但頭頂卻沒有受戒後留下的戒疤,十足就是個假冒出家和尚的禿賊,但他卻矢口否認涉及性侵。 不過,「小穎」在庭訊時不但將呂某住家、佛堂描述得相當詳細,甚至連呂某在佛堂裡懸掛結婚照的事實也說出來。 板檢承辦檢察官也認為,呂某假冒出家人誘拐未滿16歲的少女性侵情節實在離譜,昨日偵結後依妨害姓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並請加重其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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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0800412,00.html
亂倫父伸狼爪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0800407,00.html 色姊夫獸行 少女命運多舛,自小被送到姊姊家依親,卻遭張姓姊夫及與姊夫通姦的李姓表姊設計破瓜,成為洩慾禁臠長達四年。後知後覺的姊姊知情後,竟然還要告她妨害家庭,少女忍無可忍而反擊,暗中蒐證並報警,桃園地院七日將不肖的姊夫及表姊判處重刑。 九十一年間,小敏(化名)才十四歲就讀國一,因父親年邁家貧,家人安排她到新屋,寄宿大她廿歲的張姓姊夫家中。沒想到,姊夫卻與少女的李姓表姊通姦,兩人暗通款曲多年,還想染指小姨子。 張某先以分手相要脅,要求李女配合誘**少女,在小敏國一寒假期間,以教少女騎機車為由,相約在外,然後由坐在後座的李女伸出鹹豬手,撫摸少女胸部,張某趁機出面,假意喝斥兩人是同性戀。 少女當場否認辯解,張某與李女唱雙簧表示不信,除非與他發生性關係,否則要把少女是同性戀一事,昭告親友,對外宣揚,讓她因性別認同異常,而遭人訕笑,還要把她趕回家,跟年邁貧窮的老爸爸同住。 窮怕了的少女落入陷阱,為了鬆懈小敏的心防,張、李兩人還大剌剌在房間內演出活春宮,示範演出,減緩少女畏怖之情,讓張某性侵得逞,破了處女之身。 從此之後,張某周旋在少女、少女姊姊、表姊三女之間,每星期至少性侵少女一次,還變態將性愛過程用數位相機、手機的照相及錄影功能,拍照、錄影「存證」,時時威脅小敏不得聲張,否則就要把她是同性戀,及兩人姦情,還有****、性愛影片公諸於世,少女因此慘遭蹂躪達四年之久。 九十五年間,小敏上了高中以後,結交年齡相仿的男友,姊夫得知此事,醋勁大發,竟然向妻子,也就是少女的姊姊坦承兩人有**情,而且是少女勾引他,接著要小姨子在同年二月十四日「待命」與他發生關係,並安排妻子暗中拍下兩人相**的照片兩張。姊姊見遭性侵的妹妹神色自若,不分青紅皂白,還要告妹妹妨害家庭。 少女百般辯稱都不被姊姊接受,想到多年受害,竟然連姊姊都不相信她,悲從中來,只好回家向媽媽投訴。在媽媽支持下,暗自蒐證,自力救濟,在確定姊夫將兩人春宮照藏放位置後,於同年六月廿七日報警,檢警於六月卅日搜索,果然搜出被害人裸照及性侵過程的照片廿七張、底片一捲、及存有性侵內容的手機一支。 法官審理時,張辯稱是少女自願跟他發生關係,但仍將他送醫院進行精神鑑定,認為他有再犯、反覆實施性侵的可能,因此依家暴妨害性自主、連續強制****十六歲以下幼女罪,判刑九年,並命於刑前強制治療,至多三年;李女依幫助對幼女強制****罪,判刑三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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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089599.shtml
假冒警察性侵 被稱為「車震之狼」的鄭登中約女網友外出援交,卻假冒警察以辦案為由在車上強制性侵,還模仿***情節凌虐被害女子,事後還洗劫被害人財物,其中1名被害人身心受重創企圖自殺,板橋地院昨依強盜、強制****等罪,把鄭登中判刑18年。 判決指出,鄭登中(34歲)去年11月30日凌晨,在網路聊天室中,約甲女外出援交,鄭開車載甲女,自稱是警察正在辦案,就在車上性侵被害人得逞,並模仿色情片予以凌虐;今年1月21日深夜,鄭又重施故技約乙女到新莊見面,同樣又冒充警察在車上性侵被害人。 法院調查,鄭登中(34歲)很會「演戲」,其中1名被害女子說,她坐上鄭登中的車後,發現車內就吊著警察制服,而且鄭拿起行動電話就一直講「副座,我在外辦案啦」等語,讓她真的相信鄭就是警察而不敢反抗,但她遭性侵後相當冷靜,故意拿衛生紙擦拭嘴邊體液,事後向警方報案,並提供這團衛生紙,供警方做檢體比對,確認與鄭登中的DNA相同,而讓車震之狼俯首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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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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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0900452,00.html
惡警色慾薰心性侵少女 人民保母竟向報案人伸魔爪!汐止警分局員警黃永正九月在派出所看上前來報案的十七歲少女小婷(化名),每天到小婷打工處騷擾,還涉嫌性侵,並四處放話兩人關係密切,要小婷父親將女兒嫁給他。小婷的奶奶氣不過,昨出面控訴。 今年九月中旬,小婷在校遭同學騷擾,父親即帶小婷到汐止派出所報案。當時並非承辦員警的黃永正,看見長相清秀的小婷,便主動上前攀談關心,為不諳程序的父女仔細說明。過程中黃永正得知小婷父親閒來無事就愛喝兩杯,當晚便拎著一手啤酒到小婷家「拜訪」,就是要讓小婷父親認同他。 小婷的奶奶說,從報案那一天開始,黃永正幾乎每天都到學校等小婷放學,或假藉買藥名義,到她打工的藥局,讓小婷不堪其擾。 奶奶表示,原以為員警熱心助人,沒想到案子結束後,黃永正卻繼續騷擾小婷,還恐嚇她說:「不要以為和解就沒事了,我手上還有資料。」並不斷灌輸小婷父親他出身警察世家,哥哥是督察員,相當「罩得住」,讓小婷非常懼怕,不得不與黃永正繼續往來,有一天還與黃永正一夜未歸,讓家人十分擔心。 小婷奶奶氣不過黃永正不斷騷擾,十月廿三日向台北縣警察局檢舉,不過騷擾狀況卻不減反增。十月卅一日小婷氣不過背著父親,自行求助社會局,表示自己遭到性侵,請求保護安置;黃永正得知後,居然四處放話小婷懷有身孕,要小婷父親把女兒嫁給他。 小婷奶奶說,檢舉後警方向他保證,必定伸張正義,但小婷現在因太害怕逃走,黃永正卻還在汐止,繼續拿酒灌小婷父親,卻不見警方採取動作,所以才求助縣議員周雅玲。 周雅玲說,該員警利用職務之便,得到小婷電話、地址等資料,不斷騷擾少女,還到處放話,行徑實在可惡,汐止警分局也早有所聞,卻直說兩人兩情相悅,令人難以信服。 汐止警分局分局長孫福佑表示,接獲檢舉後,已對黃永正、少女、少女父親和奶奶製作筆錄展開調查,但少女面對詢問時,表示並未受脅迫;黃永正本人也說是兩情相悅,少女父親也同意將女兒嫁給黃永正,應無性侵情事。目前全案仍繼續調查中,也已向警察局建議將黃永正調離現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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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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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4090490.shtml
花蓮松園狼蹤搶女生猶企圖性侵 花蓮市著名景點松園別館出現狼蹤,一名參加學術研討會的女大學生,昨天上午在廁所內,遭躲在內的男子,持美工刀搶走皮包,還劃破她的衣服,幸好她掙扎反抗才未被性侵,但差點遭割喉,只劃傷臉部,無生命危險。 由於松園別館平時出入的遊客不少,竟然出現狼蹤,警方研判這名男子事先即藏身在女廁內,伺機犯案。警方據報後,出動警網圍捕,卻無所獲。 飽受警嚇的女學生指稱,這名歹徒歹徒年約30歲,操台語口音,穿藍色無領長袖上衣,身高約170公分,單眼皮,被搶走的皮包內有照相機及各式證件。警方並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可疑男子,全面追查中。 警方調查,這名女大學生昨天上午9時許如廁後,正要走出廁所時,突然遭一名男子從後方用毛巾蒙住眼睛與嘴巴,並拿出預藏美工刀抵住她頸部,強行將她拖進最靠裡面的一間廁所。 她極力掙扎,這名男子卻抓住她的頭,猛往牆壁撞,拉扯時,她的臉被美工刀劃出2道傷痕,衣服也被美工刀割破;歹徒在搶走她皮包後,喝令她不准呼救,也不准離開廁所,隨即逃逸。 這名女學生嚇得全身顫抖,呆坐在廁所馬桶上,直到有人進入廁所後,才發現她被蒙著眼睛,立刻向警方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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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4094432.shtml
明華園分團性侵案 去年發生在澎湖的歌仔戲團明華園性侵案,澎湖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為明華園繡花園前團長陳子麒先要范姓男團員對他口交,勃起後又去撫摸女團員「小雨」的小腿並****,依乘機猥褻罪處他七個月徒刑。 「還可以上訴嗎?」陳子麒昨天獲知判決後情緒激動,表示一定還要上訴求個清白。他還說,雖然離開明華園,但還是在做一些歌仔戲的幕後工作,貢獻心力。 至於陳子麒反控范姓男團員對他口交涉及性侵部分,澎湖地檢署認為是雙方合意,今年三月已對范姓團員不起訴處分。 判決書指出,繡花園與星字團去年十二月九日在澎湖演出,當晚陳子麒和星字團員在案山活動中心餐敘飲酒並夜宿。 隔天凌晨五時許,陳子麒先要范姓團員****,勃起後他蹲在女團員「小雨」床邊,一手撫摸她的小腿,一手****,「小雨」驚醒後怒斥陳子麒是「畜生」,並將他推開,星字團長張碧霞事後報警處理。 陳子麒在庭訊時否認猥褻「小雨」,辯稱他當晚酒醉,是范姓團員脫下他的褲子乘機****,他驚醒後發現遭「性侵」,覺得很不舒服,想向「小雨」訴說,才以手觸碰到她的小腿,並未在床邊****。 不過法官認為,陳子麒若自認遭性侵,應該會有驚恐及憤怒等情緒,進而會喊叫或反擊,但他卻無聲無息找「小雨」訴說,有違常理,而且事涉名節,「小雨」應不會任意指控,認定陳子麒涉及乘機猥褻罪。 判決書說,檢方認為陳子麒在犯案後倨傲耍賴,出手毆打張碧霞,並設詞誣指范姓團員對他性侵企圖脫罪,量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因符合減刑規定,減為七個月徒刑。 【記者李玉玲/台北報導】性侵疑雲發生後,明華園不希望外界將此事與明華園畫上等號,也一再澄清:明華園共發展出天、地、玄、黃、日、月、星、辰八個子團,繡花園是黃字團再衍生出去的分團,平時獨立運作,不在明華園子團的體系。 對於繡花園團長陳子麒涉性侵被判刑,目前率團在杭州巡演的明華園公演團團長陳勝福,以演出事務繁忙為由,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去年十二月,明華園爆發繡花園與星字團互控性侵疑雲,明華園各團團長專程返回潮州本部召開家族會議,後來兩團團長分別辭去團長職務,希望減少對明華園聲譽的負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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