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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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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本來就是要以更高的標準來約束~
要不然失去控制那受傷的是誰~ 牧羊犬如果失控~對於羊圈的羊的傷害呢? 國家的暴力機關不控管好~比一個飆車族的危害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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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豬圈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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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飆車族的拿刀四處砍
已經危害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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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寬越大,小朋友就走的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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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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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那小鬼給的就是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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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名檔的意義是方便找到自己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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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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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要有持續在追蹤78區的人才知道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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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 K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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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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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察....那小子就是太白木...不給他教訓,以後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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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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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 車行老闆也要教訓一下 車不知道怎麼改的 竟然會跑輸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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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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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感覺就是很爽
那種小子就是該揍 管他對還是錯 先揍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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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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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行公權力.本來就有一套標準制度.
只有依制度做.他才有權力執行公權力. 不管是善良老百姓.槍擊要犯. 都是有人權的.我們是民主國家. 我們要的不是蓋世太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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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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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換言之 今天你路過而已 被警察叫下車 二話不說 先來亂棍毆打 你做何感想 別說不可能 小弟就有朋友這樣被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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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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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這樣說什麼事情都用暴力解決就好了,那還需要法律嗎? 今天也不是說,對方先襲警,警察作自我防衛的動作, 中午的TVBS的新聞有報,很明顯的那個員警用腳踹那個少年的動作就是很明顯了, 還說什麼"踩地板",最好踩地板腳有抬那麼高啦! "管他是對事錯先揍再說",我看如果你是警察的話,你應該沒多久就會被革職了吧! 對警察始終沒什麼好印象,家裡的有兩個人從事警察,一個做到分局長因為貪污被關進監獄裡 吃牢飯,退休金還沒了,一個是好好的員警不做,去賭博欠下大筆債務,人就消失了,留下自己的 妻子跟兒女不管........說不好聽一點警察都只是"掛牌流氓"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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