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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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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把MSN與無名改了回去,然後發了最後一封簡訊給他女友
"抱歉剛剛發簡訊嚇你說要告訴你同學,我不應該恐嚇你報復你,我們好聚好散,如果有機會,我希望我們別再見面了" Hmm..學弟是聰明人,應該可以解決的,-_-||..結果我沒睡覺,先去睡了,醒來還要念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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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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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ood!!這才是好樣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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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陸地上..
文章: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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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嗯 有改回來 就對啦
那種女人呀, 真的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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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財如下山猛虎,氣是無煙火砲。 無酒不成筵席,無色世間人稀,無財誰肯早起,無氣反被人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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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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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伴群....
分得好啊 恭喜你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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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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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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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問我說,如果他女友給他痛哭流涕認錯道歉的話,要不要接受,學弟說其實他還是很喜歡她的...
其實學妹沒什麼不好的地方,只是喜歡玩野蠻女友那一套,又不希望自己男友太曝光 問了另外幾個學妹,其實學弟女朋友的好朋友還是知道我學弟的存在,只有外人與不熟的人不知道 該叫學弟留後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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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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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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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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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讓我想到我前女友也是這樣子, 他家人不知道、同學不知道、打工同事不知道, 就只有網上幾個朋友知道. 後來她差點劈腿下去, 對象是打工認識的隔壁店老闆, 我對感情算是看的很透, 很早就發現, 當然也花很多心力去挽回, 可是到最後發覺, 這樣下去太累了. 曾經以為個性合得來就好, 曾經以為兩個人可以一直那麼契合, 原來, 人是會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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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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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帥啊~~~學弟! 讓你學長休息一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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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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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個人的經驗是繼續交往無妨, 別把對方當作唯一, 給對方空間也給自己空間, 如果對方還是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存在, 那你學弟也來這套不會? 他學妹不想被綁住, 你學弟也沒必要讓她綁住, 愛情應該是彼此的, 天秤才能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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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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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我之前說的, 不主動告知別人有男朋友本身並沒有問題, 畢竟不熟的人沒人會沒事把自己身家統統告訴人的. 但是如果有人表現出想進一步的態勢, 還不講清楚比較有問題. 至於要不要回頭, 就端看你學弟的選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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