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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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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吉他, 我蠻想聽你談吉他的, 來首滄桑的抒情歌 還有 蠻想看max8888 的上空照 (含臉啦) 最近好像沒看到他 覺得你們是pcdvd 的一對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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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New England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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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法不是惡法
若樓者真這麼做,爽了別人 但責任在你自己身上,自己做的事只能自己擔囉 自己想一下有必要嗎?為了一個劈腿的女人? 太瞧不起自己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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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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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分手的~都刪除!
算是女方的錯誤~男人應該都上道點! 不要做了有損陰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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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與網路禮儀!!(轉撥MOTO GP時Robin與Max的談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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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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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在沒證據、沒被抓、沒審判之前.....都可以為所欲為???? 那夜路走多了會不會碰到鬼??? 我不知道你所謂的歷練是從那來的.... 是你都走夜路都沒碰到而來的歷練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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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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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發這問題得到那麼多人討論...
其實當初男女雙方是再同一家公司任職.. 是公司同事眼中的一對佳偶.. 女方劈腿公司可說是人人都知道 最後男生離開待了6年的公司... 而女方則不為所動的繼續待下去...<----????? .......最後我........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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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省-叛軍佔領區
文章: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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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夜路走多是會碰到鬼,機率上這是對的 可樓主所說的人只走這一次夜路那機率就低得多 如果仔細規劃一下,那機率可以再往下掉 總而言之風險總是有的,世上沒有穩贏的事 所以利潤與成本的觀念是最正確的 ,如果真的恨她入骨,相形之下被抓的懲罰好像還能承擔,那就去做吧關鍵要看究竟發生了何事,恨她到什麼程度而定,這非旁人可置喙的 PS.純粹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 這事被抓機率是很低,真的定啥罪機率又更低家裡先搞大亂去警局報個小竊盜,留下報案紀錄,十天半個月後跑遠點的網咖去散佈照片 這事基本就結束了 真的宇宙級衰~搞到告上法院就說照片被偷了,不是你散的就對了 否認到底找不到證據最後還不是勝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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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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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迷之音; 幹-------- --- --- ----什麼 超頻超到cpu 燒掉 是不允許的 ㄟ 不是再燒照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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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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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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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不會被抓,也得提心吊膽 一個人坦蕩蕩的,何必搞這些小動作?就算別人搞你,也是你自己沒看清楚事實 這些方法妳又做過且沒被抓到嗎?自以為聰明,而且還想以這種小聰明加諸別人身上 怎樣?是要請別人先試驗看看嗎? 有些事情是一步錯 步步錯,萬一被抓到,別人又怎麼看你?你抬的起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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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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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件事很簡單
交往的時候, 女方劈腿 ~ 女生的錯 分手之後, 男方散佈照片 ~ 男生的錯 ~ 就這麼簡單 ~ 分手過後 ~ 你該做的是讓它過去 ~ 別再想以往的種種 散佈她的照片只會顯出你的心胸狹小 ~ 那女的會更高興做了跟你分手這個決定 好好想想 今天不是抓不抓的到的問題 ~ 今天如果做了這件事 ~ 就是你不對 ~ 就這麼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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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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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好聚好散,男人也不想被她四處亂傳什麼難聽的謠言吧(比方說個性不好,甚或性功能障礙之類的)
照片留下來當作美好的回憶,只是小心別被新交的女友看到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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