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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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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完全看完啊,可是我還是不清楚你要說的是什麼?總不能說因為被誣賴就可以拿鋁棒 去打老阿媽吧,那為什麼他還可以到處晃,是因為法律規定,未確定之前,所以沒事嗎?那那個錄影帶不就沒用,那真的發生事情的話,除了自已先搬家之外,還真的一點辦法也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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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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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人在你旁邊追打這阿婆
你看不過去 拿鋁棒狂幹這畜生 是不是會背叛惡意傷人 因為我想如果這是發生在我面前 我想我無法壓住我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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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早上醒來,第一個想起的就是PCDVD 我每天忙進忙出,心裡所想的就是PCDVD 我晚上做夢,夢裡想的也是PCDVD PCDVD已經走進我的生活了 所以我希望PCDVD可以了解我,站在我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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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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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撥新聞看到..
看到我吃不下飯.. 被我遇到穩斷他腳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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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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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話讓我想起之前在第四台賣速讀的外國人,他說他的學生有很多是律師,律師的工作是麼?講真話?不,律師的工作是講讓法官相信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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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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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若是呂婆婆的話,就肯定不會交保 !! ![]() ![]() 縱虎歸山,十惡不赦!! ![]() ![]() 最好那些歹徒都不會找上法官的女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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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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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像很早以前有個有名外國人叫丹諾,似乎就是專門幫這樣的人答辯,而且是常勝軍,國內有翻譯書籍丹諾自傳可是翻的很爛,從書中完全感覺不到到底厲害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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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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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查不到的。 因為您並沒有仔細看新聞,兩件案子都還沒有判決,沒有判決,何來的判決書? 還有,從新聞來看,不是重傷罪,是普通傷害罪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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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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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啥時強姦殺人判無罪啦?真是看一個影,生一個子。 還有,等你學過刑法猥褻的定義後,你才會明白當初為什麼這麼判。 至於陪審團,萬萬不可!台灣引進認罪量刑協商已經夠糟糕了,如果再加上陪審團制度,以後可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了。 此文章於 2004-08-11 01:16 AM 被 惡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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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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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法院只要是普通審判程序,就是合議制了。 地院跟高院是三人,最高是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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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一個充滿奇蹟的島嶼
文章: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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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法院當作是伸張正義的神聖殿堂,
而是訴訟兩肇進行說謊比賽的表演舞台, 法官宣判的原則不是公平正義,而是誰說的謊話聽起來最接近實話 說謊的技倆愈是高明,愈能夠騙過法官而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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