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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工廠苦命人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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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天性免疫不全症候群! 其實 AIDS 本身不會致命!而是 HIV 會破壞你的免疫系統 讓患者本身對任何的病毒,無法作適當的反抗,(間接攻擊) 人類會發燒的原因是因為身體自身的反應機制,想把病毒給抑制住 SAR病毒則本身會直接破壞細胞本身,讓細胞失去功能,(直接攻擊) 而HIV本身一直沒有特效藥的原因,是因為病毒本身一直變型!讓藥品無法牽制住病毒! EX : 如果 病毒 是型狀是 "凹" ,而特效藥 是 外型"凸" ,因此可以容易的卡住病毒,讓它無法動作,進而消滅!而HIV卻是多型,即使箝制住一部份,其他的仍會動作! 內容如果有錯,就請大家指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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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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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電視上看到屠殺流浪狗,好幾萬隻的蛋雞,原因是有傳染病,怕害到人時
對照這些人,心理湧出這些人是不是應該比照辦理綑捆安樂死拖去埋了的想法 這些人身染無藥可醫的傳染病卻還大搞雜交,根本不值得同情,同性戀應該獲得 尊重,但這些同性戀中的敗類實在沒必要幫他們說話,尤其是明知有病還亂搞的 應該判蓄意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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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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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錯誤的觀念! 異性戀搞雜交,染AIDS, 已經是更嚴重了! 因為沒有堤防,沒有戒心, 早就是最高危險群, 還以為是同性戀敗類的專利, 這次,是警方有查驗,題材新鮮,警方與媒體嗜血,才大加報導, 看每次一般的搖頭PUB,哪裡有徹底查驗, 隱藏更多的罪惡與疾病喔! 難道要來個全民查驗,有AIDS的一律比照辦理綑捆安樂死拖去埋了! 這已經是人類共同的問題了! 敵人是病毒,而不是特定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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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東京都杉並區
文章: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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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通剪掉,就不會做怪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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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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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異性戀得到AIDS,如果是因"錯誤性行為",那麼也是該檢討因"交媾"傳播的"病毒"責任...本案發生於同性戀,所以部分"同性戀族把焦點轉移而不檢討因傳播病毒責任,反而宣導拉取認同者"...是不對的行為,應被譴責!...被罵的是行為,不是族群! 2,異性戀如果鼓吹婚外情,是犯法的,這在法律上有規範....同性戀者若為擴大族群而去影響非同性戀者或改變未成熟下一代性傾向,這種行為本身反而沒有法律限制,如果您一定要拿"異性戀婚外情"來比較,那請先立法禁止同性戀....這樣才能比較其影響性. 3,4,這兩點才是重點....您可能沒有仔細看Bee大大的立論,只因覺得他"不喜歡"同性戀,所以把他的言論完全向"反同性戀"解讀....Bee大大的論述也是在說這一點!....再者,本來他就有表達"不喜歡同性戀"的自由.... 5,誰能決定什麼流行是良,什麼流行是不良?....舊有觀念認為"同性戀"是不良的,但在今天這種觀念不是正在改變了?....而且,流行的良與不良,和美國毒品氾濫的現狀有什麼關係?....那麼,又誰有權利去導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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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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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地球的反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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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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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ou can say that ag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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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還是一直來......一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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