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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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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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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onoko

DigitalPower兄 還不睡啊!
我要睡了

我又起來(on line)順道Say Hello!!
     
      
舊 2003-12-30, 07:1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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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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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可以吵

引用 奇摩新聞

至於偶爾拍賣自己不要用的東西,
例如賣掉自己不要用的名牌包包,
算是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不在這次查核範圍,
另外所得稅法對個人出售自用用品,多半認定免稅,
比較沒有課稅問題。



我也贊成對於網路商店為業的人要課稅

國稅局主管人員解釋,依照現行法令,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或進口貨物,
達一定標準即要辦營業登記、開立發票、繳營業稅等,
目前拍賣網站雖然多為個人拍賣物品,
只要符合「經常」的要求,例如一個月拍賣物品上百件,
就該辦理營業登記,以此為業的賣家自己應很明白。


對一般民眾又沒影響
 
舊 2003-12-30, 07:57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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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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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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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剎那
這樣也可以吵

引用 奇摩新聞

至於偶爾拍賣自己不要用的東西,
例如賣掉自己不要用的名牌包包,
算是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不在這次查核範圍,
另外所得稅法對個人出售自用用品,多半認定免稅,
比較沒有課稅問題。



我也贊成對於網路商店為業的人要課稅

國稅局主管人員解釋,依照現行法令,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或進口貨物,
達一定標準即要辦營業登記、開立發票、繳營業稅等,
目前拍賣網站雖然多為個人拍賣物品,
只要符合「經常」的要求,例如一個月拍賣物品上百件,
就該辦理營業登記,以此為業的賣家自己應很明白。


對一般民眾又沒影響

引用小弟之前說的:是指有營業登記的網路商家與網站營利販賣商店事項
舊 2003-12-30, 08:02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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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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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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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剎那
這樣也可以吵

引用 奇摩新聞

至於偶爾拍賣自己不要用的東西,
例如賣掉自己不要用的名牌包包,
算是個人一時貿易所得,不在這次查核範圍,
另外所得稅法對個人出售自用用品,多半認定免稅,
比較沒有課稅問題。



我也贊成對於網路商店為業的人要課稅

國稅局主管人員解釋,依照現行法令,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或進口貨物,
達一定標準即要辦營業登記、開立發票、繳營業稅等,
目前拍賣網站雖然多為個人拍賣物品,
只要符合「經常」的要求,例如一個月拍賣物品上百件,
就該辦理營業登記,以此為業的賣家自己應很明白。


對一般民眾又沒影響



執行起來實在是很困難
一般商家都知道要如何逃漏稅了
何況是在虛擬的網路中呢?
商家不會一次用一堆帳號分批賣他們的物品嗎?
這樣就不會成為"經常"性的客戶了
況且他們對"經常"的定義看起來也很模糊
我還是認為可能會不了了之
如果硬要執行,照政府過往的記錄來看
一定又會像趕鴨子上架般的草草推出法令
然後又會執行的"阿里不達",到最後可能又會朝令夕改
甚至草草下架了吧,我猜

樓上的說只會向有登記的人課稅
那他們不會不要登記就好了,以個人的名義來賣就好了,這樣不行嗎??
這個法案如果要執行絕對不能草草推出,一定得考慮到很多狀況才行
不過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政府實在很像急驚風,想到什麼就要做什麼,唉
舊 2003-12-30, 08:0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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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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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住址: 江戶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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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ppsa
執行起來實在是很困難
一般商家都知道要如何逃漏稅了
何況是在虛擬的網路中呢?
商家不會一次用一堆帳號分批賣他們的物品嗎?
這樣就不會成為"經常"性的客戶了
況且他們對"經常"的定義看起來也很模糊
我還是認為可能會不了了之
如果硬要執行,照政府過往的記錄來看
一定又會像趕鴨子上架般的草草推出法令
然後又會執行的"阿里不達",到最後可能又會朝令夕改
甚至草草下架了吧,我猜

樓上的說只會向有登記的人課稅
那他們不會不要登記就好了,以個人的名義來賣就好了,這樣不行嗎??
這個法案如果要執行絕對不能草草推出,一定得考慮到很多狀況才行
不過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政府實在很像急驚風,想到什麼就要做什麼,唉



請不要為批而批

相關辦法政府自然會有套規則

今天這規定又還沒實行 成效有待觀察

做不好再來批也不遲 您說對嗎?
舊 2003-12-30, 08:1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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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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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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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剎那
請不要為批而批

相關辦法政府自然會有套規則

今天這規定又還沒實行 成效有待觀察

做不好再來批也不遲 您說對嗎?



沒辦法,誰叫這個政府就是沒辦法讓人民放心
每次推出法案都草草推出,欠缺周詳的考慮
然後就一堆人開始怨聲載道,他們只好開始修改法令
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好好計畫好再推出,推出後一再修改只會勞民傷財罷了
誰不希望自己有一個有為的政府
不過現在這個政府實在讓人失望太多次了
如果可以的話,您可以指出一個政府成功的法案
只要一個就可以了,讓我重拾對他們的信心吧
舊 2003-12-30, 08:27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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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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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74
我自己覺得唯一可以看的可能就是200億就業補助金吧
不過這個法案很明顯的是為了明年的選舉而做的,是為了拉票用的
失業率高早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為什麼要到快要選舉的時候才弄出這麼一個法案?
再來我覺得有些工作根本不需要用到那麼多人
一個路邊修剪野草的工作好像就編派20多人,而且負責的區域很小
鏡頭去拍的時候一堆人都在偷懶,就只等著吃中飯下班就可以日領800了
還有這些人在工作的時候根本沒有人在監督,簡直就是放牛吃草
200億可不是小錢耶,錢不是拿來這樣亂花的
舊 2003-12-30, 08:38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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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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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
下面這句是半開玩笑








"先不論錢是否用的好 但是花在人民身上 總比錢進某些党或是某些人的口袋好多了吧"
舊 2003-12-30, 08:49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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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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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剎那
下面這句是半開玩笑








"先不論錢是否用的好 但是花在人民身上 總比錢進某些党或是某些人的口袋好多了吧"



或許吧,200億拿來亂花,2000萬的人民一個只要平均分攤1000元就可以了
您認為沒關係那就沒關係吧 ~.~
舊 2003-12-30, 08:55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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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ppsa
或許吧,200億拿來亂花,2000萬的人民一個只要平均分攤1000元就可以了
您認為沒關係那就沒關係吧 ~.~


╮(╯.╰)╭ 誰說不在乎? 可是在這逞口舌 也無用阿

我也了解pppsa兄是替大家著想

但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如果pppsa兄 願意出來選立委 為人貢獻一分心力 監督政府 剎那絕對投pppsa兄一票

但是就像站長在PCDVD裡設政治區所說的~~在這裡說在多也改變不了現狀

就是這樣囉
舊 2003-12-30, 09:04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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