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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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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愛不等於佔有...該閃人就該閃了.... ![]() 人....也不是物品....不能說誰是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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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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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不環海的地方
文章: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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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可以愛另一個多久.多長.多少日子..
這一個人的"愛".是什麼??是佔有..是擁有還是等待.. 你的另一半是精挑細選而來.是比較眾多之後而決定.還是就是"你".. 無所謂第三者..就他之前或之後的對象而言..我們都是第三者... 有人會說那不一樣..他們現在是交往中..是夫妻..介入的是第三者..這樣嗎?? 一定要等到分手再認識才不是第三者?? 你的另一半都接受了.還在乎第三者稱號??? 人家的心意都決定了..只是先認識就佔著稱別人是第三者.難道自己不是真正"第三者" 真的沒什麼..相愛就不會有"第三者". 不相愛永遠有眾多的"第三者". 而自己卻是別人的"第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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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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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本沒有第三者,又或者人人都是第三者 不管葛格,美眉,隔壁老王,只要有心 每個人都可以是第三者 但可以確定的是第三者一定是用二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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