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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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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之前提過一些北美公務體系的問題就是因此, 而且... 舉例好了. 經過網路收集資料去了解流程以及需求, 經過AI來重複確認, 然後提交的整份檔案. => 被承辦人員對於"個體強勢弱勢"攔下來, 然後目前陷入死循環的申請案. 問他們依資料哪裡有做錯? 說不出來, 只強調需要收集更多資訊跟"弱勢一方看法." ? 所以對錯變成可以"弱勢選擇?" 公務體系可以強制推翻正確與否的判定條件? PS. 這種事情屢見不鮮, 另一串提過欠錢上法院結果, 或其實很多車禍判決雙方賠償. 很多時候都過度"人性偏好." => 不論規範或對錯, 判決者依照自身喜好推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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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理可證美國現況要外國企業過去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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