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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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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看新聞,覺的店家也有一定的責任.
再看到店家的回應(商品旁有告知,菜單有告知,入座有告知,小孩去碰時還有多次講)後,覺的責任都在家長. 店家已經非常善盡自己的告知了. 之前有想要去一間餐廳吃東西,後來去看FB時,發現那間餐廳裡面有放許多藝術品,之後就不敢去了,小孩有時閃神一下,就會跑去亂碰了,很恐怖. PS:現在不生的那麼多,排斥小孩的大人也愈來愈多(老實說,如果我沒小孩,或是沒顧過小孩,我或許也是其中一個),開個不讓小孩進入的餐廳,生意會更好,我也不意外就是. 不過我有小孩時(知道小孩的不可控,跟不講理的那些時期,真的是不太能接受自己去做個營業項目,是寫不讓小孩可以進入的). 不過就算我有小孩,我還是真的遇到很多小孩(完全鬧到不行)跟家長(完全不顧)的處理方式,感覺到很火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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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當下不會後悔的事,不後悔做過的事 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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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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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門票免費 應該展出的是 國王的新衣 這才相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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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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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格調的營業場所需要的是高格調的客人才是…
如果你沒辦限制客人的格調,也許你該考慮的是:降低營業場所的格調。 這樣,對老闆對客人雙方都好… 百萬音響擺錯地方了吧,如果非要擺營業場所,你怎能當牠是百萬音響來看?營業場所耶,人來人往的地方,這是在開玩笑嗎? 營業場所除了小孩不可控之外,場內工作人員/客人用餐也有不小心潑倒湯汁等等非故意之情事發生,這些都說明你不可以擺放高價位的裝置在你的營業場所裡面,萬一有損害,說實在的,個人傾向不管任何原因,業主必須吞下這口氣。 營業場所是和氣生財的地方,這下好了,和客人鬧上法院撕破臉了,還怎麼生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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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世間的變化,我該收起快樂的心,是時候把慈悲的心拿出來用了。 此文章於 2019-05-11 05:37 PM 被 范右使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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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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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低音單體是可以考慮網罩保護, 不是那麼影響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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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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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主業是賣音響,副業才是賣吃的 https://news.u-audio.com.tw/newsdetail.asp?newsid=6470 豐銘音響喬遷了!不過,你若以為小翁只是單純換個地方營業,那就大錯特錯了。新的豐銘音響結合「窩!布蕾」甜點專賣點,成為全國第一家融合了音響與餐飲的複合式店面,一次提供聽覺與味覺的雙重享受。 或許你會說,以前就有咖啡館或餐廳備有高檔音響,讓前來消費的客人可以邊飲食邊欣賞高級音響,可見小翁的複合店並非首創,不是嗎?性質不太一樣,前者主要還是經營餐飲業,音響只是增添氣氛或是老闆個人興趣的展現,但豐銘與「窩!布蕾」卻是不折不扣的兩家店,分屬兩個老闆經營,豐銘小翁具備十年以上的音響資歷,身兼店老闆與代理商雙重身分,「窩!布蕾」的主廚Sophia曾在法式餐廳侯布雄工作過,現在要開創自己的事業。兩位老闆一齊打拼,共同朝理想邁進。 ------------------------- 沒想到被破壞的喇叭是自己進口的,那要價90萬應該是騙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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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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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真得對老闆不利
老闆有一直叫小朋友不要碰喇叭 我覺得責任算是盡到了 但是在人來人往的地方放脆弱高價的東西 應該不會判全賠吧? 引用:
女生得背心 what ever 很貼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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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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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很不客氣地說:當小孩很少很少的時候,才會被大家當成寶貝。
當人多的跟雜草似的……誰稀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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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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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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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什麼父母,養什麼樣的小孩。
自己的錯,還在那裝什麼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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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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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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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聞了
律師應該開始網路找他名字準備賺外快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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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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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模要那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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