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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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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2,327
引用:
作者Pyotr
有那麼好賺應該多多鼓勵22K們去開計程車

不然台灣中高年失業的人也是不少,還是他們都已經去開了?難怪台灣失業率可以長期維持那麼低

受傷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事情,漲價後那樣坐好像挺貴的,是說烏伯後來也不便宜了



是真的,會跑的計程車司機,一個月5、6萬大有人在

很多老手都是知道哪區會常出現商務客,甚至是特定客源

如果只是中高年失業,改跑車,整天漫無目的地跑,那當然是賺不了幾個錢
     
      

此文章於 2017-02-02 09:04 PM 被 zandar 編輯.
舊 2017-02-02, 09:0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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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ow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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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
Talking

UBER 看起來像要跟政府機關對幹,沒有好下場 國情不一樣!
新興網路行業好像問題很多,其實對小黃沒好印像,曾被搶劫過!
傻傻的,後來就沒搭過計程車!
 
舊 2017-02-02, 09:1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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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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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GOLDHAN
要報稅不一定等於要繳稅

司機來說,靠行的司機年收入申報萬元左右,離繳稅門檻遠的很

而車行的話,台灣最大的台灣大車隊有16000個靠行司機,最近一個完整年度財報顯示
所得稅費用是 4600萬,平均一位司機一年對財政貢獻不到 3千元
政府付出的補貼搞不好都不止了。

所以我傾向UBER問題是在於開放白牌車對現有計程車業造成的利益衝突

計程車行業有穩定社會的功能,讓失業的人至少能有一個快速簡易上手的職業
雖然類似UBER的網路叫車一旦開放,他們也是可以加入,甚至還能更彈性的利用時間

但是最大差別就是不能像現在能這麼隨心所欲的擺爛而不會有任何實質影響
不一定要繳稅不等於免繳稅,我只是回那位不懂裝懂說小黃免繳稅的人

而你講的是另一回事(稅制問題),你如果有在工作又自己申報過所得,應該知道有免稅額這東西,夫妻和有撫養直系親屬又再多加一些,各行各業有個人所得大家都一樣,小黃並沒有特權

只是每次講到uber 違法不納稅不納保不納管,就有些喜歡護航違法的人愛拿小黃來比較,熟不知小黃有盡到的義務,Uber 一樣都沒有

違法營業車開在人民納稅建造的馬路上,還大聲嗆聲政府打壓,臉皮會不會厚了點?
舊 2017-02-02, 09:3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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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utl
固定9271元,根本就是第二牌照稅吧

計程車計費表早就該有開發票的功能了,這樣計算司機的營業額才正確,發票上也應該要有QRcode,方便乘客手機掃描後檢舉。
你講的也是稅法問題,既然喜歡把小黃和Uber 問題牽在一起,可以啊,小黃如果要開發票,可以去問問鳥伯要不要一起加入開發票兼納9271元的稅
舊 2017-02-02, 09:4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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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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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Post

引用:
作者blair
現在的新式計費錶已經可以直接列印收據了,上面記載時間,里程,費用
實際上已經等同有開發票的能力
就看政府要不要做

以我的經驗,大概1/5的司機會主動給收據

應該比照店家,每筆消費都要開發票,並且派國稅局官員去查,一旦發現漏開發票,就吊銷駕照三個月,再犯三年,三犯三十年。

發票上應該要有QRcode,當消費者想申訴時,手機直接掃描即可,一個月被申訴超過5%的司機就吊扣駕照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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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2-02, 09:5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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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_201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XX網友:違法就違法講這麼多
XY網友:沒繳稅講這麼多


舊 2017-02-02, 10:03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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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_2015離線中  
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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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sutl
以我的經驗,大概1/5的司機會主動給收據

應該比照店家,每筆消費都要開發票,並且派國稅局官員去查,一旦發現漏開發票,就吊銷駕照三個月,再犯三年,三犯三十年。

發票上應該要有QRcode,當消費者想申訴時,手機直接掃描即可,一個月被申訴超過5%的司機就吊扣駕照一個月。

我是常坐計程車的業務
就我的經驗
就算我一身西裝公事包明顯就是業務
連問「要不要給收據」都不到1/10
只要我一趕時間忘了說「給我收據」
幾乎是100%就沒拿到收據
我真的很懷疑台灣計程車司機的職業水準...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7-02-02, 10:04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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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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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Post

引用:
作者LDSKING
你講的也是稅法問題,既然喜歡把小黃和Uber 問題牽在一起,可以啊,小黃如果要開發票,可以去問問鳥伯要不要一起加入開發票兼納9271元的稅

Uber的問題從來不是稅(稅轉嫁給消費者即可),而是人人可當司機的原則,這是Uber自己的價值觀問題。

這就跟民宿以前是違法的道理一樣,Airbnb更是無法符合台灣的法律。

如果我是Uber的話,我根本就可以繞過台灣的法律,完全不在台灣設點,想要當司機的自己在APP上設定即可,雖然這樣對乘客更沒保障就是了

Google的Waze目前正在實驗這種共乘機制
舊 2017-02-02, 10:0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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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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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UBER宣布暫停服務,但是APP主機應該是在國外吧? 電子交易好像也是在荷蘭端?
所以台灣有沒有設立公司跟APP能不能運作應該無關吧?

假設UBER停業在台灣沒有窗口,司機與乘客都透過APP申請帳號上線,派車媒合也只不過是APP+GPS,任何一地的主機都能做到,屆時政府要怎麼辦?

當然,繼續檢舉抓司機應該還是不會少的

(台灣的法院不曉得對於UBER是資訊業還是運輸業作出裁定沒? 萬一認定為資訊業那交通部不就糗了? )
舊 2017-02-02, 10:18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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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LDSKING
不一定要繳稅不等於免繳稅,我只是回那位不懂裝懂說小黃免繳稅的人

而你講的是另一回事(稅制問題),你如果有在工作又自己申報過所得,應該知道有免稅額這東西,夫妻和有撫養直系親屬又再多加一些,各行各業有個人所得大家都一樣,小黃並沒有特權

只是每次講到uber 違法不納稅不納保不納管,就有些喜歡護航違法的人愛拿小黃來比較,熟不知小黃有盡到的義務,Uber 一樣都沒有

違法營業車開在人民納稅建造的馬路上,還大聲嗆聲政府打壓,臉皮會不會厚了點?


免繳稅這說法就是實際情形沒有錯

在現有稅制上 絕大部分正常的小黃司機本來就繳不到所得稅了

就算要繳,也是因為其他所得來源所致

別說所得稅繳不到,甚至燃料牌照稅全免、油錢每月最高還補助9000元

當然裡面原由都有其時空背景

只是拿此來看UBER 就很清楚 UBER 問題明顯不是納稅納保問題

就是利益衝突的問題

他合不了法最主要就是政府不開放白牌車營業以免衝擊計程車

現在情形 你就想成當初YAHOO想經營網拍平台,讓所有使用者都可自己販賣東西
政府卻要求所有賣家都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才能上架
舊 2017-02-02, 10:4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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