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
引用:
恭喜 , 你到了 ![]() ![]() ![]() 引用:
網路上不就是嘴砲 ? 瞧你們之前爽的樣子 ![]() 你也嘴砲我也嘴砲 , 大家都是嘴砲啊 .. ![]() 此文章於 2010-03-25 07:34 PM 被 A ROD 編輯.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重點就是前面嘴砲了一堆全是自爽的廢話?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盡量酸阿,究竟是某人撤告比較容易,還是要大家不要酸他才合理? ![]() 與其勸鄉民,在這邊孤軍奮鬥力戰群雄,你該苦口婆心的對象是提告的人才對 鄉民若真的有損失,充其量不過就是時間跟精力而已 某人的損失可就是未知數了,尤其是耳聞某位人士在準備公職考... ![]() 還要我多說下去嗎?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
我對5700比較有興趣
![]() ![]()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引用:
承認了就好 就等你這句 裝什麼要幫鄉民的偽善嘴臉真是太愚蠢可笑了是吧 面對赤裸裸的自己也是一介嘴砲的事實終於讓你輕鬆了吧 恭喜你 歡迎你回到嘴砲鄉民的行列 那些連你自己都全盤否定的假裝專業人士的可笑言論 就隨風而逝吧.... 繼續嘴砲搶百 話說我還沒搶到過半次.....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
引用:
隨便他要告不告 , 我都不是事主 , 不花我的時間精神 . 說真的啦 , 以我的看法來說 , 他要告公然侮辱 , 真的有很高的難度啦 , 真搞下去 , 只是他自己不好收拾而已 . 倒是你 , 你還真壞 , 在這邊告訴大家不會有事 , 現在又說鄉民最多 損失時間跟精力而已 .. 不就是我說的 , 你還是置身事外啊 ! 這整串下來 , 他沒有理由告你 , 所以你的確不會有事 , 但 , 鄉民有事 , 你這樣過意的去 ? 鄉民被你拋棄了 ![]() ![]() ![]() ![]() ![]() 還有 , 如果有什麼八卦消息 , 請告訴我 , 我也很八卦的 ![]() ![]() ![]() ![]() ![]() 引用:
你理解力太差而已 , 我很早以前就說過了 , 這根本不關我的事 , 你們告來告去的 , 我都無法作主 . 愛信不信隨你們 . 他要告不告 , 不是我能決定的 . 結果現在人家說你們鄉民最多就是損失時間跟精力跑司法調查 , 恭喜啦 , 你們被陰了 ! ![]() ![]() ![]() ![]() ![]() 此文章於 2010-03-25 07:45 PM 被 A ROD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
看這番瘋狂的引言與挑釁,行為雖與陽光如出一轍
但我不想也不能證明某人=某人,只有站長能 但對我來講,一切已了然於心(笑) 再引我言針對我也沒意義 我只是理工宅,身兼愛起閧的鄉民而已,沒有您的法律見解高 請容在下一拝,我想大喊: 娘子出來看法人 我壓根也沒想過要告誰 我得到我要的答案了(笑) 原來這是冰封王座的阿薩斯幻影 R大您的見解很有趣,對公然侮辱這個觀念得到很多 另外就是刑235-1條,這招太棒了,以小弟的粗淺法學素養 也覺得這條下去他穩死的 小弟長見識了 這串一直有新的進度,有新的副本,不愧為2010最歡樂的討論串 所以我還是要繼續推,偶而補一下刀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衝著你這句話,我呸!! 早說過少在那跟我套近, 要自稱是學長,哪個學校哪一期的報上來先!! 少在嘴巴上佔人便宜 ![]() 重點重點.....你不覺得你講話越來越像某人了? 有話就直接講,少在那邊閃閃躲躲兜圈子 你的重點不就是要大家對某個提告的老兄"畢恭畢敬客客氣氣要愛護他尊敬他要把他當國寶"嗎? 一句話,理都站不住腳了,"憑什麼?" 反正你也不講法理,正好我可以省下時間來, 你講得越多,幫腔幫得更大,在這裡的人反彈就越大 如果你的目的是要興風作浪,GOOD JOB,某人一定會非常的"感激"你 當你的言行舉止跟多數人產生摩擦的時候, 你誰都沒有幫到就算了,還會害了別人...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誰有事了麻煩你說清楚,整個看起來跑去警察局報案的人 他的麻煩才大!! 沒收到法院傳票什麼都不需要擔心,而且告訴乃論可以庭外和解 我想被若有鄉民被告,都會很想見識一下某人的尊容吧 跑跑法院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引用:
既然沒你的事,又愛酸某些特定立場的人,這麼說來你的目的就是興風作浪嘛... 鄉民們沒有被陰,倒是你婊某人婊超大,所以鄉民們到現在還不放過他 不然這串早該沉了 某人如果真的出了什麼事,一定會很感謝你的贊助 ![]() ![]() 你到底跟他有什麼深仇大恨要這樣搞他阿? ![]() ![]() ![]()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
等 5678~~~~╮(╯_╰)╭ ╮(╯_╰)╭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