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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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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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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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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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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絕的比較像是你... 這是可受公評的事件 毫無證據與可推理狀況下 你卻不斷質疑 / 假設 事主背後有不良動機...... 畫面在說話的馬自達不良部分 卻完全忽略 人心到此 真不知道 該說些什麼.... ![]() 此文章於 2011-12-31 11:36 PM 被 marinese s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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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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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件沒什麼難讓人相信吧 新聞不是播不少 第二件雖然那賊很衰被條子搞來當業績 這也不是沒聽過 不過自己錯在先 也幫不上忙 回過頭來討論你說小心被串供來被誣告性騷擾 那我們來分析一下這難度有多高 今天我是脫衣哥 被敲頭哥搞的很不爽 找現場的那女業務 出去哥 旁邊的小平頭跟道歉哥 那死澳客 等下我報警 說他性騷擾那女的 你們都說對 有看到 你覺得會有幾個人挺我? 想想平常工作的同事 有幾個會挺你? 好 就算他們都挺我了 警察來了 大家口徑一致的跟條北說他性騷擾我們家女業務 條北眉頭一皺 什麼有這種事 來車展不性騷擾SG竟然是騷擾女業務 還帶著小孩 這案情一定不單純 好 全部帶回局裡做筆錄 在這短時間內 串供的證詞有可能都一致嗎 等上了法院 辨方律師問的更犀利 一問馬上全倒 再加上事主的DV完全沒關於性騷擾的對話 靠 這樣性騷擾告的成 台灣真的住不了人了 還是你有什麼親身經歷 可以想像一下這種情形會被誣告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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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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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新的帳號, 說真的他的發言我都是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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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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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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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看證據的...是吧 ?
那位先生的影片證據大家都看到了 新聞也播了 我倒想知道馬自達拿的出什麼證據來告那位先生性騷擾或什麼之類的 大家都等著看怎麼收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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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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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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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高招 ! 但 .... 有多少人懂 ? 就算懂 , 當下願意做又有多少 ? 所以才會發生出去哥事件不是嗎 ? -------------------------------- 假如 : 今天整個事情的處理方式完全不一樣 .... 當然 , 面速力達母哥還是按照原作中被女業代不小心敲了頭 .... 然後也被請到後面 .... 主管下令所有人員一字排開包括自己 ! 90 度鞠躬道歉 !!! 再叫業務去後面拿個紀念品送他 ! 極力安撫情緒並重覆道歉 ! 所有人員面容慈祥和藹 , 表情無任何不悅之意 ~ 我是不知道這麼大的車展有沒有設置 " 醫務室 " ~ 如果有 ! 叫兩個業務陪著他去醫務室處理傷口 ~ 給張名片 , 有任何需要 , 打電話給我 ! 包括 SG 親筆簽名加合照都沒問題 !! V8 錄下來的畫面不就非常祥和嗎 ? PO 到網路上不也是美事一樁 ? 但偏偏他們不這樣幹 ~ 怪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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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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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回我文 請你看清楚再回 第一 不想善了事情的是事主 事態再擴大下去,馬自達必有所作為 我只是把在一般公司組織中常扮演鷹派的法務人員看法講出來而已 為什麼選舉時候只要候選人被對方指控收賄 候選人一定提告 選完以後就當作沒這回事 想想吧 第二 實務上 警訊筆錄跟地檢署還有地院筆錄完全不一的口供都有 沒甚麼大不了的 女業代反咬誰是要跟不要而已 你的證據是FB 現場有幾位女業代的證人可以證明事主在DV沒拍的時間以外做了哪些事! 一開始事主的處置方式就不對 仗著自己有DV以為自己就刀槍不入神功護體嗎? naive! 第三 你回文是根據你的經驗跟看法 相同的我也是 你可以不相信我 也可以說我"豪小" 但是不要以為你的生活經驗就足以代表這個社會現在已發生或曾發生的所有可能 如果你有這種自大 還是早點醒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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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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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戲做記號
這裡有些人的邏輯好有趣,笑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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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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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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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買票就含保險,直接call大會主辦單位來處理或賠償就好了,應該也有醫務人員駐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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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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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被告有同夥做為證人 卻因為朋友義氣不想扯出來 竊盜跟準強盜的刑度差很多 判斷卻是一線之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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