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我在基隆市開車闖紅燈和超速..我也要叫市長出來幫忙.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2-10-12, 03:05 PM #4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SKYVFX-離線中  
Z68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我在基隆市開車闖紅燈和超速..我也要叫市長出來幫忙.

人家是大樁腳

上回有個名嘴畫了個關係圖,也不知真實性多少

廖婦的女兒(在地表演團體的老師)打電話→市府高官打電話→市議員(到警局關切不成)打電話→市長...人家好大的面子,出動了這麼多人,難怪市長一肚子氣要發
 
舊 2012-10-12, 03:13 P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68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我愛麥噹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又有類似新聞了...

張姓監工自殺...
堅持的人都沒啥好下場?

可是新聞都沒有詳細說明
到底壓力從何而來?
需要張姓監工以死明志?
是因為很恐怖不要問嗎?
只報導是第一例列入理賠...
舊 2012-10-13, 01:21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愛麥噹噹離線中  
k!nny
Major Member
 
k!nn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教唆縱放人犯更審 張通榮:不斷反省
2015-06-11 15:1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在任內關說、教唆縱放人
犯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張通榮今天得到消息說「感恩,終於還我
一個公道,真的是為民服務,不是做壞事。」他說這段時間他不斷自
我反省。

張通榮一審時,基隆地院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張判刑1年8月、
緩刑5年;二審高院認為張試圖脫罪、毫無悔意,撤銷緩刑,但維持
1年8月刑度,張通榮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張通榮今天聽到發回更審時,心中頓時輕鬆起來,他說,即使卸任後
心中仍耿耿於懷,41年公務生涯都沒有任何瑕疵,這件事(教唆縱放
人犯)讓他心裡壓力很大,發回更審他很感恩,希望有機會還他自由身。
這件關說案是發生在民國101年9月14日晚間,基隆婦人廖美秀疑似
酒駕買便當時違規停車被取締,廖女拒絕受檢,還掌摑女警王亭鈞,
張通榮應市議員沈義傳請託,趕到安樂分駐所,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要求不要以妨害公務罪偵辦,還當場拍桌

春風滿面 得意的咧
舊 2015-06-12, 03:35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nny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k!nny
教唆縱放人犯更審 張通榮:不斷反省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345900)
2015-06-11 15:1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在任內關說、教唆縱放人
犯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張通榮今天得到消息說「感恩,終於還我
一個公道,真的是為民服務,不是做壞事。」他說這段時間他不斷自
我反省。

張通榮一審時,基隆地院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張判刑1年8月、
緩刑5年;二審高院認為張試圖脫罪、毫無悔意,撤銷緩刑,但維持
1年8月刑度,張通榮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張通榮今天聽到發回更審時,心中頓時輕鬆起來,他說,即使卸任後
心中仍耿耿於懷,41年公務生涯都沒有任何瑕疵,這件事(教唆縱放
人犯)讓他心裡壓力很大,發回更審他很感恩,希望有機會還他自由身。
這件關說案是發生在民國101年9月14日晚間,基隆婦人廖美秀疑似
酒駕...


一個字[ 贛! ]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5-06-12, 03:43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13離線中  
KdfojLiy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0
干 ~ 這兩個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嗎?

舊 2015-06-12, 03:57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dfojLiy離線中  
Keep in touch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5
人家說有甚麼證的就無敵了

真的是這樣耶
舊 2015-06-12, 04:02 P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ep in touch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看了一下最高法院的新聞稿,最高法院的見解是認為張應該是成立二罪,法院只判一罪,於法不符,所以發回。

所以別看發回更審就先高興了,還早還早。
舊 2015-06-12, 04:18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  
weliv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135
引用:
作者gluba
最正解: 喝台啤,然後再砰砰。然後請同事酒測 。相信這起事件圓滿落幕




這個法子應列為SOP



如打打死的是貪官汙吏

到籠子裡會被尊為英雄嗎?

此文章於 2015-06-12 04:24 PM 被 welive 編輯.
舊 2015-06-12, 04:22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elive離線中  
k!nny
Major Member
 
k!nn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這麼明顯的關說案審那麼久?
舊 2015-06-12, 06:12 P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nny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