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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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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會的 , 雖然我沒去過歐美 , 但從不少電影中可以看到相關畫面 . 且從網路上也可以接觸到很多不同的相關知識的 ! 外國人也不會人人都是好人 , 也不是每個都是優良駕駛 , 現在也有很多 華人跟阿三 , 或者各種各族散播在各地 . 不過相信你或者其他人 , 也無法否認在那些先進國家中 , 對於行人的尊重 , 會比在台灣更好吧 .. 還有 , 麥克兄 , 雖然我們多次因為不同的觀念產生許多火花 , 但是基本上 我認為你也算是很理性的人 , 所以跟你對話是很值得的 . 且我也可以 從你的觀點上學習到不同的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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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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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上的情況不也會出現在汽機車混流的道路上嗎? 以上把行人換成機車再改一改,不就是機車黨一再宣傳的機車有多弱勢嗎? 怎麼現在面對行人又換了一種嘴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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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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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很尊重行人 但是你行人違規,或者有危險行為,他們雖然不會開過去給你好看,但是該給你的喇叭聲是不會少的,差別只在客氣與不客氣間而已 所謂客氣,輕輕一聲喇叭聲,所謂不客氣,給你好幾聲好幾秒的喇叭聲,順便拉下車窗罵你一句國罵,怎麼罵我就不要貼了,很難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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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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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我的觀念就是禮讓行人 , 不管違不違規 , 就是行人優先 . 但是如果行人也違規了 , 不幸發生事故就不應該把肇責100%都放在駕駛人身上 , 如果行人有違規 , 就要承擔他違規部分的肇事責任 . 而前提是 "行人有違規" . 如果該路口未設置號誌 , 沒有行人穿越道 , 要追究行人違規的話 , 就有點難 . 引用:
所以巷子裡面的行人 , 我是不會去按喇叭的 . 行經小巷弄 , 我一定放慢車速 , 因為巷子裡面有很多狀況 , 可能還有小孩子 在玩 . 我會放慢車速 , 讓人發現我 , 讓開後我才前進 . 此文章於 2012-03-25 10:36 A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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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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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第 133 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第 137 條 行人結隊成行而行者,應靠路邊行進,並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其所指定區間分段保持適當距離通行。 民間婚、喪、喜慶、迎�**伢|或其他類似之聚眾行為等須結隊成行通行者,應事先向警察機關申請核准。 第 138 條 盲人通行道路時,應攜帶白色手杖或有人扶持。 第 139 條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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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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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 第78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40012&FLNO=78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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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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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貼出的 134 條第六項 , 你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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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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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樓主明明就開車,又變成機車黨了.... 你要引戰就明說,不要以為別人沒看過你其他的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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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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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此文章於 2012-03-25 12:28 P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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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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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後面沒有喇叭聲的時候
被迫作出決定,其實佔有一定的比重 像我經過黃燈只亮一下的路口時,都要看後方車速來決定我"能不能"減速停紅燈 如果我騎機車則是靠右邊減速,因為後面一堆車就是要搶黃燈衝過去 你停車都會叭你幾下,不然就是超車過去再逼你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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