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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ms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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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我永遠都會選這個答案 -- 拿到假鈔的面額就是損失的錢

最簡單的反證法就是, 假設今天不知道這個是假鈔, 老闆或店員拿去別家店消費掉了, 請問他虧幾元 -- 答案是沒有虧 (0元), 但因為他沒消費掉, 所以虧50.

或者把題目變形一下, 今天是發薪日, 老闆給你22K現金, 22張一千元紙鈔
你花一千元拿去買了一盆很好養的菊花, 然後用三萬元賣出.

過了一會兒花店老闆跑過來跟你說, 你剛剛那張千元鈔是假的, 要求你換一張給他.

請問你虧多少? 當然是一千元. 一千元買的菊花賣三萬元所賺的兩萬九, 跟你的虧損無關. 並不會因為你今天賺了兩萬九, 抵銷了假的一千元, 導致你今天 "賠了負的兩萬九" 這種荒謬的結論.


你的算法是對的,可惜題目變型後變成不一樣的題目
     
      
__________________
大環境不好,我也是受害者呀
舊 2011-11-12, 01:41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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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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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別的不用管
鞋一雙(成本15) + 找的錢(29) 換到偽鈔(價值0)

15+29 = 44, 換回 0元的垃圾, 損失當然就是44啦

不然要細算也行, 把錢的流向一步步列出來

~~店家~~~~~~~~~~鄰居~~
+50(收到客人)~~~~~~~0
-50(給鄰居換錢)~~~~~+50(從店家收到錢)
+50(得到零錢50元)~~~-50(付出五十元零錢)
-15(鞋子的成本)~~~~~~0
-29(找錢)~~~~~~ ~~~0
~~~~~~~~~~~~~~-50(發現一開始的50是偽鈔)
-50(還鄰居)~~~~~~~+50(收到店家錢)
--------------------------------------------------
-44~~~~~~~~~~~~~0

店家虧44元

另外
a) 如果店家要工讀生賠收到假的50元. (50-44) = 6, 店家賺原本預定要賺的6元
b) 如果因為這筆交易, 鞋子斷貨而少做一筆生意, 本來要賺6元卻虧損44元, 總損失= 6+44 即 50元
 
舊 2011-11-12, 01:54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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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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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我發現大家會計觀念都不太好,然後還有隨便拼湊觀念的
稍微簡化了一下
29(找給年輕人的錢)+21(找剩的錢但最後退回去了)+29(為了補足退回去的50元差額老闆得自掏腰包)+15(給付的財貨成本)+6(這裡不是"機會成本"而是應得而未得的收入造成虧損)=100
舊 2011-11-12, 02:37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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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Extreme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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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67
都民國幾年了還收50圓鈔票?

頭殼壞去啊!
舊 2011-11-12, 02:41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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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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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ExtremeTech
都民國幾年了還收50圓鈔票?

頭殼壞去啊!

如果是美金呢?
舊 2011-11-12, 02:4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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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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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8
就我打功的經驗

是店員要賠錢給老闆

所以店員損失50元

老闆賺6元

因為收到偽鈔是員工自己的疏失



但是老闆如果沒發現員工收到的是偽鈔的話

那他拿去郵局匯款時就會被發現

變成老闆要賠50元


不知道能不能申請大法官釋憲
舊 2011-11-12, 02:47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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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70017離線中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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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有人說理論上應得實際上未得的收入不應該計入
請用會計的觀點來看
這筆交易實際上就是應該要造成有21元的現金收入
貸記在貸方,也就是最後應該要有6元的盈餘
但卻不見了,自然就只能認列到損失去
基本觀念永遠都是資產=負債+股東權益(這個名詞去年好像有改)
這樣的方式來做平衡
舊 2011-11-12, 02:52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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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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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有人說理論上應得實際上未得的收入不應該計入
請用會計的觀點來看
這筆交易實際上就是應該要造成有21元的現金收入
貸記在貸方,也就是最後應該要有6元的盈餘
但卻不見了,自然就只能認列到損失去
基本觀念永遠都是資產=負債+股東權益(這個名詞去年好像有改)
這樣的方式來做平衡

沒人用貨 100% 賣得出去來算的吧,賣不出去的就直接以成本算,如果跌價還要算跌價損失,有時效性的當然是以成本提列。

例如我要賣糖果,一顆糖果成本 1 元,賣 5元。我有 100顆,最後賣50顆。(剩下的過期銷毀)

我的利潤就是:50*5 - 100 = 150

那些沒賣出去的糖果只能以成本來算。而不是假設 100% 會賣出去,結果算一算還損失 250 元...

這樣的話,我口袋原本100元,拿去批糖果100顆,最後有250元在我口袋,然後我會計報表寫「淨利潤 -250」?

有這麼好康的事,那我也要去當老闆了,賺錢全部幹起來,財報全部寫虧損......
舊 2011-11-12, 04:02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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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離線中  
fakem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8
早上睡醒腦袋比較清楚

以物品成本計算
15+29 賠 44

以物品售價計算
21+29 賠 50
舊 2011-11-12, 05:39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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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
Junior Member
 
silly_rabb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引用:
作者Adsmt
沒人用貨 100% 賣得出去來算的吧,賣不出去的就直接以成本算,如果跌價還要算跌價損失,有時效性的當然是以成本提列。

例如我要賣糖果,一顆糖果成本 1 元,賣 5元。我有 100顆,最後賣50顆。(剩下的過期銷毀)

我的利潤就是:50*5 - 100 = 150

那些沒賣出去的糖果只能以成本來算。而不是假設 100% 會賣出去,結果算一算還損失 250 元...

這樣的話,我口袋原本100元,拿去批糖果100顆,最後有250元在我口袋,然後我會計報表寫「淨利潤 -250」?

有這麼好康的事,那我也要去當老闆了,賺錢全部幹起來,財報全部寫虧損......


Enron 能成為近代最大騙局就是歸功於"浮動利潤"會計計算法~~
舊 2011-11-12, 05:50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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