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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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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過的話就好了~不然外側車道不是被違規停車或併排的佔滿就是緊急切入的小黃檔住
能不能強烈要求取締上下班時間那些違規車輛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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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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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說的讓小弟挺好奇的 事情發生的經過我已經敘述了 (也早結案了,我不需要偏袒自己) 有什麼原因會使換車汽車後小弟需要賠更多? 還是您認為那換成大卡車我就要賠更多這樣??? 引用:
我並不是這個意思 只能說,您所說的是理想、是應該努力的目標 我想表達是現在的狀況(尚未改變),如此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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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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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 所以小弟跟很多關心機車路權的朋友一直在默默努力中... 也希望版上體會這層痛苦的朋友也能共同加入努力。 若大家都不願出一點點心力,只想等成果從天上掉下來... 那就永遠不會有成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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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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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寫上禁行機車的車道,不代表它是慢車道。很多馬路是只有兩條快車道,並沒有慢車道的 快慢車道的分別,在於兩條車道間是否有10公分寬的白色實線、或是有實體分隔島 另外如小建所說,機車是屬於快車、汽車,不是慢車(人力腳踏車、牛車才是慢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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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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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支持! 機車的路權總是模糊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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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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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瞞大家...
大家看到林委員他在新聞上對交通部質詢的內容,九成以上其實就是小弟提供的。 剛剛跟他們辦公室通完電話,其實他們是蠻瞭解機車族的痛苦,但他們也深知交通部這個官僚單位是怎樣的一個心態,因此面對這種全國性的大變革部分,內部還在沙盤推演當中... 來找出較容易成功的切入點。這其中包含跟其他相關委員的溝通、聯盟、立法院質詢,以及要求交通部召開公聽會讓關心機車族權益的民眾參與討論等等都是。 他們雖知道這是合理的訴求而帶陳情,但也有點訝異,沒想到網路上的迴響支持者的比例如此之多... (其他也有數位委員在持續接洽溝通中...) 其他關心機車路權的朋友,若願意盡一份心力的話,只希望以下兩個簡單的動作幫幫忙就夠了... 1. 自己&盡量拉有FB帳號的朋友到中華民國機車黨的粉絲頁按個讚,累積網路民意。 http://www.facebook.com/Motorcycle.Party.ROC 2. 幫忙拿起電話,打電話給您當地的議員或立委,告知他們看到林委員對交通部提案新聞,希望立委能主動幫忙多支持這個活動來修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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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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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永和中山路那條機車/單車優先道, 已經變成汽車停車場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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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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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數人不會去看你說的是什麼 反正看到黑影就開槍 這case簡單講~ 逆向超車 還能看不懂的麻煩走路或搭大眾運輸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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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定律: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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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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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參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 這樣會比較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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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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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責任歸屬不變 (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 但是要賠償的總金額增加(從機車維修費變汽車維修費) 比例不變,所以你要出的錢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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