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
引用:
你知道被炮的重點在哪嗎 這要分兩點看,依他所遇到的駕駛來說真的沒品,問題是你霸佔超車道本身就有錯 PO文取暖被人家炮只是剛好,只要他不是霸佔超車道,也不會被炮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45
|
引用:
我看不懂閣下的見解,您是站在哪一方請點我一下 至於我的實際經驗,國道上佔用超車道的駕駛,我常看見的有兩種 一種是一付輕鬆自在好像超車道是他家開的 一種是雙手緊握方向盤如臨大敵的 我是比較討厭第一種駕駛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
講這麼多!
反正內線就空出來, 管自己時速多少! 要超車才用到, 這很難嗎? 不要再講自己已經很快了, 沒錯是在合法, 但是內線就是超車道. 這沒啥好爭的. 每次看到救護車邊叫邊閃燈還走路肩就覺得很恐怖, 萬一路肩剛好有個啥狀況, 不但不用救, 可能還死更多人!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980
|
引用:
開放內車道得以小型車最高速限行駛 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正常車流。 (2)無特殊原因。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因此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即不構成違規 內車道禮讓超車算是一種美德 但我不解的是... 為何多數人認為 依規定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很該死 超速卻沒關係呢?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TW
文章: 305
|
引用:
講那麼多你還是不了解, 超車一樣也要依交通規則法令就是要在最高速限內, 就算你超車,只要超過速限有測速照像一樣拍你, 不是你超車就皇帝老子可以無限上綱的超速! 只要超速就是違規,管你是不是超車, 還有說些話的人, 請摸一下你自己的心,回想一下是否超車道你真的只用來超車? 此文章於 2010-06-14 12:45 AM 被 KenCheng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
引用:
還是可以分兩件事情來看 1.為了大家好.遇到後車要超車就讓.以免任何一方發生意外. 2.後車超車時超過最高速限 基本上這是該車主與國道警察間的事情 前車主還是不要淌這個混水.. 盡量讓他超吧 增加他收紅單的機會 說真的..我也很討厭內車道的龜車
__________________
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此文章於 2010-06-14 02:25 AM 被 s2588s 編輯.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Top of the world.
文章: 11
|
引用:
好~摸著良心講~ 超車道只要後面有快車過來, 不管它是不是天皇老子, 我都會讓開, 除非塞車... 而且也不會無聊到去計算別人是不是超速了... 明明就有標示內線為超車道, 看得到限速就沒看到超車道喔!? 超車道就跟捷運站手扶梯的左側都會讓出給趕時間的人一樣, 那是禮讓給需要的人! 這是使用心態問題, 不是速度問題! 也不能因為有人濫用, 就代表你權力龜著吧! 管你時速多少, 超車道佔住龜著和用來飆車一樣是死白目!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89
|
親身體驗
晴空萬里 一高行車順暢 朋友開內車道並維持表速在最高速限 前方目視範圍內無車 後照鏡有車,距離超過10個車身以上, 然後................... 玻璃士大人從後面追上來, 從中線開窗戶叫我們回到中線去. 理由:不要沒事佔著超車道....(這是用我的話來講的,非原文啊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
引用:
其實沒人認為速限內行使於超車道該死, 重點在於那些佔用超車道還不讓出車道的駕駛。 以最高速限行駛,但後方車逼近即讓道,這樣根本沒問題。 有些駕駛硬要以自己的時速表當成全台灣的標準, 一副後車逼近就是超速? 試問這些駕駛又如何證明他的時速是 絕對 精準?後車又是 絕對 超速? 要以個人車子的時速表?還是單一廠家的GPS?說了算? 假設後車以它的 國道速限 靠近前車的 國道速限,後車能否請前車讓出車道呢? 上述的例子並不罕見,尤其是當車子的廠牌不同、零件有些年齡與誤差時。 此文章於 2010-06-14 08:45 AM 被 silentfish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
引用:
但是超車道依規定也不是讓人開在一直佔據在上面,依01的那個案例是一直都在超車道上 如果是我遇到,我會去檢舉 超速是違規,但是佔據超車道也是違規阿,不是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