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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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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那個小朋友還多能掰,請注意他發言的時間點,他第一篇看起來在替自己辯解是在3:49,而且他是抓準我根本沒心生恐懼亂發的(我自2:47就有勸告他了) 沒錯,一開始我是當他小朋友,給他機會,一直到吃人夠夠,我發覺他似乎是很激進的人,激進的人會幹甚麼事情我無法預料,忍無可忍才先透過email去詢問相關事宜 2010-03-29, 02:47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6&postcount=141 2010-03-29, 03:02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4&postcount=142 2010-03-29, 03:03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postcount=143 2010-03-29, 03:11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7&postcount=144 2010-03-29, 03:49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postcount=145 2010-03-29, 04:00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postcount=146 2010-03-29, 04:03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6&postcount=147 請樓主好好解釋,你這篇發文真的是知道錯了嗎?你真的是時間超過無法更改發言?由2:47開始到3:49的這段時間,直至發出3:49那篇意指"你又沒有心存恐懼,所以你想告我恐嚇罪會不成立"的發言,你真的知錯? 前面不是講的很好聽,you don't mean it? 你在那個討論串真的有知道錯?我在這邊只看到你避重就輕的想要耍嘴砲 我剛剛有透過網路找更多資料了,暫時我還不會直接打去詢問電信警察隊隊本部,避免一發不可收拾,你可以放心,你如果會收到通知,就是會收到 如果我感覺不到你真的知道你錯在哪邊,又想避重就輕,我只能說,機會給了,你不把握的 我自認從未把你的發言無限放大又或者是竄改,只是你明確的說要開砂石車撞死我,我就是會心裡不舒服,那個事後補的"如果",我看起來就是特別刺眼,就是知道死到臨頭才找藉口出脫 小朋友~好好想想怎樣道歉,不要讓人家看起來是找藉口出脫,甚至讓這麼多人覺得這個責任在我身上 健保廢不廢,講到要開砂石車碾我,不覺得太過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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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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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果然害人不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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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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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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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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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發生某個案件
內容是甲方恐嚇乙方,只是想嚇嚇他 結果乙方不久後真的出意外 結果乙方人馬認定是甲方幹的(事實上真不是甲方幹的) 結果不管在黑白兩方面 乙方卯足全力報復甲方 結局是造成重大死傷 這是真實案例 所以真的不要去恐嚇別人 就算特別用語小心,能規避刑責 萬一別人真的出事了 看要怎麼辦 就算甲方自己不是兇手 知道乙方出問題了 可能也得連夜打包逃亡 小心恐嚇了別人 你要保障對方人身安全一輩子 而且終身心神不寧,膽顫心驚 分享給站友 上網互相交流意見看法 大家都是小人物 網上也希望保有相當禮儀 堂主大哥可能都沒一些網友衝 除非真有大過節 ![]() 此文章於 2010-03-29 04:18 PM 被 ca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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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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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6&postcount=147
引用:
樓主,這是你在該討論最後回覆我的發言,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解讀成"你要以恐嚇提告,是不會成立的,沒關係,大家法庭見阿" 事實上會不會成立,也不是我說了算 我想問的是,你真的知道錯了?還是只是怕被告,頭一縮,可以避免一些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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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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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果然害人不淺+1
有人吃飽太閒+1 複製果然好用+1 此文章於 2010-03-29 04:14 PM 被 李麥料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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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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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真可憐,桌上又要莫名多一份的案例卷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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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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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嚇罪萬一真的成立了
會變成有(暴力)前科 暫且不管刑責輕重 對就業跟娶老婆有很大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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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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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的應該有很多是以前政治文被停權的老鳥,或者這邊的分身,否則一般人哪會一直盯著看什麼時候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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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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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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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傷害真的滿大的,如果只是因為一時衝動就這樣吃上了官司實在太不值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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