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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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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警察真是了不起
我長大也要當警察
     
      
舊 2009-02-20, 01:37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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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離線中  
ein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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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1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1
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警察
 
__________________
1991 orville by Gibson Les Paul STD pickup APH-1

這邊變成五毛粉紅DVD了嗎
舊 2009-02-20, 01:38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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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1002離線中  
影 子
*停權中*
 
影 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小壞蛋
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五天抄兩次 業者:標準何在
時間 Fri Feb 20 13:03:25 2009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0/4/1ertr.html

「五天內連抄兩次太誇張了,我們又不是色情書店,缺績效也不該這樣搞法!」「警察說
暴力就暴力、色情就色情,民不與官鬥,我們能說什麼、敢說什麼?」淡水一家漫畫業者
受訪忍不住大吐苦水。


業者表示,警方當天到店內查抄完全不聽解釋,把一批他們認定違法的漫畫扣走,偏偏認
定標準在哪也不曉得,接著就把幾名女工讀生用手銬銬走,嚇得女工讀生當場哭了出來,
差點下跪求情。


業者說,當天被查扣的有《克亞樹的夫妻成長日記》,這本書被認為色情,他們無話可說
,但敘述...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舊 2009-02-20, 01:43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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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離線中  
pubphc
Advance Member
 
pubph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24
引用:
作者影 子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你說的容易!!
__________________
impossible is nothing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比較低罷了」
機率遊戲
舊 2009-02-20, 01:46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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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phc離線中  
keepgo
Major Member
 
keepg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若明
哦,我在淡水住了20年,那條坡叫克難坡,那幾個漫畫店、網咖總稱墮落街
白鹿亭算是裡面活得最久的漫畫店了,倒了好幾家就它還活著
店頭最後面的小房間裡的確都是『那類』的光碟片,也曾經看到警察去挑過
這次為什麼會出這種事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倒了以後回淡水就不知去哪裡看漫畫了

題外話…那家店的老闆好像是一個頂著九齒釘扒頭的大叔
我非常討厭他,因為他每次都一副色龜樣對著店內打工的女大生上下打量
明明就形象不符…講話還特地很柔很低的「是呀」「真是…」「真討厭」
好幾次都差點把他頭巴下去…
而且徵的工讀生都一定是「特地挑選」的妹(大部分啦..正座也常去幫忙)
不是辣就是正,只是事隔多年不知道還有沒有這麼樣就是了


真理大學後門的巷子裡面還有白鷺洞
不過現在店員素質變差了(不夠正)
要看正妹請到錦城...

淡大那邊的生態就不太清楚了,不過去過兩三次白鷺洞 沒看到什麼正妹
三一的片子真的蠻便宜的
舊 2009-02-20, 02:00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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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go離線中  
Beagle2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71
引用:
作者影 子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法...不是有錢有權的人和訟棍的專利嗎?
舊 2009-02-20, 02:11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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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2離線中  
LAMB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777
引用:
作者影 子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真的有冤屈您認為有那麼容易就可以申請到賠償嗎?
舊 2009-02-20, 02:1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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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B離線中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作者小壞蛋
他們是用現行犯這條來直接進入搜索,反正只要無限上綱通通用現形犯來這招就好啦,還會有人支持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5126

這篇文章有提到
板院資深法官則認為,警方行動如有涉及搜索,由於執行場所是坊間相當常見的R片店,
做法有逾越比例原則之嫌,即使在三天之內向法院補聲請搜索票,遭打回票的機率也很高。

申請可能會被打回票...
所以就直接挑軟柿直接強行進入搜索= =

此文章於 2009-02-20 02:29 PM 被 左非 編輯.
舊 2009-02-20, 02:27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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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影 子
此案件那裡執法過當

你基本常識都搞不懂
違規和違法你到底會不會分
要舉例也舉差不多的吧!

有人家裡偷接第四台是不是警察也以偷竊罪上手銬抓走?
有人燒了一片電影DVD,在路上被臨檢警察是不是看見了也馬上上手銬抓走?
酒駕是不是也要馬上上手銬抓走? 這可是公共危險罪啊!
超速也是要上手銬抓走,這也有公共危險罪的可能
要扯,什麼都可以扯的
舊 2009-02-20, 02:36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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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nightow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引用:
作者影 子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可是前面就有站友貼判例說警察這麼做是違法的,這裡你又說要依法行事
不覺得有點矛盾嗎?到底是誰不守法呀?
申請上訴等國家賠償,國家哪有那麼多錢陪呀!
並且又浪費時間,不如在第一線就做好不是更省事嗎?政府的政策是便民而不是擾民吧!

唉!數字站有人貼出"三一"頂讓的圖了.....
舊 2009-02-20, 02:38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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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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