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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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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底層 的 遊民 "偷東西",
只能算是 小惡, 店長 "殺人", 還極力毀滅 跡證, 不能算是失控的意外, 則是 大惡, 可是, 前面似乎同情 "大惡" 者居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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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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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TIWAN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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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會真的病了…
有看新聞的然道沒看到那店長拿著球棒,把那位遊民往死裡打… 遊民多次求饒沒用,都被打趴了球棒還是無情地落下… 但多數人認為遊民被打死沒什麼奇怪的… 有的還同情打死人的店長,真是令人無言以對… ps:認為竊盜被抓會沒事的,怎不去試試看! 牢裡這類的犯人不在少數,還不會被關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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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TIWAN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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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點讓小弟不解的是…
當地沒有圖書館嗎? 去圖書館看不就得了,還有免錢的冷氣吹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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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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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司法體系 有問題 都被抓到那麼多次 還不關
搞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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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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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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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要得知消息的方法太多 可能是記者向當時在附近聽到遊民被打而亂找藉口時的民眾或店家得知的 反正記者亂下論斷不求真相的報導實在太多 引用:
說太多等下又被別人說是味道人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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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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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完全同意 這篇又讓我想起前一篇按喇叭被拖出來的打,一堆人在說,沒被打死就算很好了,我也實在是很無言,是怎樣,現在大家動不動就要打死人是吧,我看乾脆以後直接在馬路旁邊安置狙擊手,看到闖紅燈的直接爆頭算了,違法有法律會規範,每次老是看到一堆情緒性發言,實在不知道要說啥,或許只是大家打打嘴炮,別人的孩子死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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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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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櫃台的制服好像是7-11的
超商每天晚上12點過後有些過期的食物要丟棄 剛過期的食物其實還未腐敗 只是過期了就不能賣 有些店長會跟遊民講好12點後過來 把這些剛過期的食物拿給遊民吃 加盟超商其實很好賺 分一點過期的食物給人家也沒甚麼損失 而且過期了按照規定就是不能賣了 跟這些遊民講好12點後來 不但做好事而且可以避免一些竊盜事件 現在殺人又煙滅証據 好好的前途就這樣毀了 ...... 此文章於 2007-09-30 05:07 AM 被 vic4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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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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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講的是食物
至於報紙 有些超商會跟這些遊民講好 看完折好再放回去 借看一下而已 反正沒賣出的報紙 下午報社送晚報的時候會收回去 總之為了這種事打人實在不對 甚至打死人還和他哥哥企圖湮滅證據 不曉得是7-11的員工訓練出問題了 還是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念亂了 加盟了好賺的超商 就可以作賤別人的性命嗎 想煙滅証據又是甚麼樣的心態 自己的監視器錄下整個過程 還想逃避刑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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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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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素質本來就不是老闆能控制的
但我相信老闆絕對不會傻到請一個有問題的人來上班 超商的店員無法做好情緒管理(EQ) 而任意妄為,隨心所欲 只能說自己斷送自己的前程,不能怪任何人 如果每一個人都像店員一樣肆意妄為,那還有法治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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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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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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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的不是店員
是店長 ...... 店長也是要去受訓的 店員才領不到95元的時薪(除非大夜) 通常不會去做打小偷這種事 此文章於 2007-09-30 05:39 AM 被 vic4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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