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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idas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0
引用:
作者RogerShih
加害者是否有無犯錯就是要接受懲罰的覺悟, 我個人是覺得有悔悟之心的人, 應該要知道這點, 卻極力去爭取減少懲罰, 某種程度上是自相矛盾的.

自然, 表現良好給予悔過的機會也是可以的, 只是古人說的好, 因為獎勵少, 所以獎勵才珍貴, 假釋機會少, 所以假釋才會讓人努力悔過. 我是覺得現在太講人權了, 對罪犯講的人權也過多, 明明因為犯罪才需要剝奪一部分人權, 又對犯罪者講過多的人權, 把坐牢搞得像渡假, 誰會真心悔過啊!?

原來法律的目標是讓犯錯的人悔過, 現在反而倒過來, 悔過是手段, 假釋才是目的....

懲罰或判刑的輕重, 不是重點, 重點是執行是否公平徹底.


這真的是個棘手的問題。監獄永遠不夠大,經費永遠不夠多,犯人永遠關不完。從徹底的人性光明面來看,假釋的存在有其意義;但當它淪為當權者的工具時,負面效應不言可喻。

永遠無解的,是如何面對刑案受害者、家屬的質疑。

真的沒有答案。
     
      
舊 2007-09-29, 10:33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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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idas離線中  
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被打一頓會生小孩?會得性病?
今天如果是原文作者被人拿針筒捅了
他會覺得:不過就是被刺了一下,皮肉傷而已嘛
還是怕得要死,趕快上醫院檢查有沒有中AIDS還是其他亂七八糟的病?
性侵受害者會覺得自己髒了,不全然是社會風氣使然
更何況如果不幸因**成孕,要不要墮胎、生下來有沒有辦法以平常心撫養
對當事人也會造成極重的心理壓力
就這些可能性,性侵害就應該比一般暴力犯被處以更重之刑責了!

其次社會為什麼會對性重視?
很簡單的道理,人生來最大的原始慾望就是食慾和性慾
食慾在這個時代已經不太會造成侵犯別人的犯罪行為了
(當然還是有極少數吃人案出現)
因此在犯罪上比較不容易被重視
但是社會對食慾的重視,還是可以從飲食文化和美食節目得窺一二
相對的,社會重視****有什麼不對?
性文化本來就是文化的重要環節之一,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重視和深入探討
性產業號稱最早的行業,也是永遠無法消滅的行業
要叫人如何不重視性?除非是天生畸形的人妖!
性不是重要事務?那吃也不是重要事務了
我們幹嘛還要種植、畜牧?大家一起餓死不就得了?
神經病!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7-09-29, 11:0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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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離線中  
soxapple
*停權中*
 
soxappl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33
自由電子報............
舊 2007-09-29, 11:16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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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xapple離線中  
草上飛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夢想之中
文章: 4
他寫的東西有經過腦袋嗎....
原來是那種學校的教授.....難怪....

此文章於 2007-09-30 09:57 AM 被 草上飛 編輯.
舊 2007-09-30, 09:52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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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上飛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98
等它家有人被強姦看它是否還是這種想法
舊 2007-09-30, 10:0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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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Hercules
Amateur Member
 
Hercul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32
傅科是法國人,他的理論是對應在西方國家會較有說服力,而不是普世皆然,理論的運用最好要經過實徵的過程,比方像做民調之類的(雖然大家都知道民調可信度也不怎麼高),有這樣做至少比輔導華崗之狼牧師個人在報紙上替他背書或者支持把他假釋出來的少數聲音那些背書好上ㄧ點點, 濫用理論還不如不用(OS:丁丁是個人才),以ㄧ個人道主義的立場來說,我們應該去關心那群被狼人施暴的受害者,而不是去關心那頭狼,
如果還有社會正義的話,不應該讓那匹狼假釋出來(OS:這不是打嘴砲)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9-30, 04:09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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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cules離線中  
yamaki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37
引用:
作者diadiadd
有那一國的性犯罪不是重大事件的,麻煩說來聽聽.....

什麼事都怪給社會說是社會大環境的問題,真是丁丁代表....


推推推推~~~~
打這篇文章的人真的是丁丁代表
到底有哪個國家的女孩子被強暴之後還跟對方說謝謝的呢???
看來丁丁筆者還真的是一堆
舊 2007-09-30, 07:0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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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ing離線中  
yamaki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37
引用:
作者Leonidas
感謝回應。一些意見提出來參考,希勿見怪:

為了說明,不得不引用丁丁本文:
「...對性犯罪的加重處罰,更彰顯了台灣社會壓抑「性」的本質...」
「...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想,性關係的發生並非什麼重大事務...如果我們活在一個把性當做與一般生活事物無二,性和其他器官一樣的社會,也許受到性侵就像是非自願被毒打一頓一般,會抱怨性器官疼痛...」

重點在這幾句話。




說的真是正中丁丁文要害,這位大大說的真棒!!!
舊 2007-09-30, 07:10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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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ing離線中  
kl715
New Member
 
kl7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8
引用:
作者weijenc.
再次得證 本草綱目記載:記者無藥醫

樓上已經有人講得很清楚
這篇文章是聯合大學的教授寫的
為什麼還是有人不分青紅皂白??

閣下這樣斷章取義
跟那些沒藥醫的記者比起來如何?!
舊 2007-09-30, 07:35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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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715離線中  
P&W
Elite Member
 
P&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看到這裡覺得大家都沒有用心體會文章中真正的意思:

1.作者指出台灣意識形態上過度壓抑對於性的問題,造成受害者被強暴之後壓力無端增大,進而強化自我封閉與自我譴責的程度~~
2.作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在於幫強姦者脫罪,而是在幫被害者走出自己的陰霾~~
3.台灣過度開放的性行為與過度壓抑的性意識造成了更多無意義的不幸~~

有時候文章內容是用點的,要是每個文都寫成了白話,那文章的深度在哪?讀者的深度又在哪裡?文章本身所蘊含的意味又在哪裡?~~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7-09-30, 09:10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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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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