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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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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標示:「高鐵局敬告:腦殘與記者勿近、否則十萬伏特伺候」
如此才能減低記者腦殘的行徑! 另外也建議高鐵局舉辦記者高鐵碰碰車賽 將記者綁於高速路段中央、讓高鐵用300km/hr時速衝撞 看看這個時候記者身上飛最遠的是臉皮、還是嘴巴、還是舌頭之類的器官 當然絕對不會是腦漿、因為有腦漿這種組織就不會是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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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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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高鐵犯錯在先,難怪不敢對記者怎麼樣!
誰叫他們前幾天要把在桃園的停車事件說成員工誤觸,現在有什麼理由告記者 老實說這緊急開關是不可能被誤觸,只有故意或者是設計錯誤兩個理由, 一個是睜眼說瞎話的高鐵,一個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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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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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要當作沒這件事? 刻意製造混亂不用社會治安維護法那要用啥 你知道違警罰法內容嗎 這也可以比? 還是說只要是對高鐵做的一切行為管他是對是錯 都可以說是對的 不過 這就是現在媒體正在做的事就對了 你要不要去按按台北捷運的緊急按鈕或是 台鐵平交道的緊急按鈕看看 不然沒事打打110或119來測一下反應好了 也好在 會吃那套人就是會吃 不這樣做也會接受這邏輯 還是有人會用腦袋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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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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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腦殘....
記者先生,請問你亂按警鈴被抓的感想怎麼樣?會不會後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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