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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賞月貓城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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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要先收下謝禮
再捐出去,這樣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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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我是網球丸子,缺錢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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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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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蠻好奇的.
如果今天是版上的各位大大撿到400萬"現金", 只有你一個人喔,沒有別人發現... 那大家會拿到派出所等獎金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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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敗家村敗家路
文章: 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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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不是問了跟沒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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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麵系列]敗了P5E3 Premium Wif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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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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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看到一個錢包在路邊....
你要撿嗎?? 勸你不要輕易就撿拾, 如果真的好奇心太大... 要撿的時候..千萬注意四週有沒有人, 不要心存裡頭可能會有錢... 或是也別只是想"我會拿去警察局"... 曾有過例子, 有人被設計,撿到一個錢包,結果那是有人刻意設計, 錢包一撿起來,馬上就有人(黑道的)出現,直指說是偷的, 接下來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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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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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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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賣場撿過一個女用皮包,裡面有大約一公分厚的千元大鈔,
拿去失物招領處,留下我的資料後就離開賣場了 幾天後有一個女生打電話來我家,說要帶謝禮來我家達謝我 當然,我就把我家的地址給她啦! 沒過幾天那個女生真的來我家了,她長的很漂亮、很有氣質 在我家小聊了一下還說要帶我出去玩! 但我家人怕失禮,婉拒了她的好意...... 媽的那時候我才唸國小,壓根不知道推倒這檔事...... 長大後就再也沒撿過皮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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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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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依據"民法第八百零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可以向所有人依據拾得財物的價值,請求給予十分之三的報酬",所以撿到四百萬現金我會送警察局備案,然後名正言順的拿120萬報酬
(7億*0.3=2.1億,好大方好老實的人,道德感值兩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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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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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下文自暴沒關係, 那就先來個真相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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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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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真是小妹妹家人A走,皮夾就直接丟垃圾桶就好了..... 又何必再跑出來還你?不等於自投羅網嗎?? 比較可能是被扒手扒走,然後扒手把錢拿了,皮夾就隨便丟.... 還好你朋友沒跟去,不然冤枉好人事小,吃上毀謗,誣告就大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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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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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陣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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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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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還是不要作比較好,一個小時候的記憶讓我後來看到別人掉的皮包東西都不想去撿。
我國小三四年級的有次放學在學校附近的防火巷看到散在地上的證件跟一個皮包,好奇之下撿回家交給母親(我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而且學校都下課了沒老師),母親按照皮包內的資料輾轉找到失主並請他來拿,結果對方來了之後雖然言謝,不過那個當時廿多歲的阿姨沒有任何表示(禮物水果之類等人之常情)就算了,還急急忙忙拿了證件就想閃,看人的態度也是好像我們家的人偷她東西一樣,自己逛夜市血拼到沒注意還這樣。 還好當時年紀小,不然可能會把她抓來巴兩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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