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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省台北市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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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羨幕這位大大能有這樣看待人生的態度,雖然我年紀比你大, 不過卻無法和你一樣看的開,我很高興你現在能這麼想,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致命傷 也希望以後你遇到你的致命傷時,也能帶著這種心情去面對… 為我解釋法律條文的大大,也謝謝你讓我上了一課,我記得簽下那張單子是我高三了, 如果沒錯,很可能已滿18了… 不管怎麼樣,這樣的人生已成事實了,這些債務說實在我跟本無從計劃怎麼把他償還完, 只得走一步算一步,期望會有奇蹟發生,人生,不就是一連串的巧合與驚喜嗎… 我覺得這世比我不幸的人多的是,我也很同情那些比我可憐的人,所以我每個月, 固定都會捐出一些錢,給慈善團體,我這這做無非是讓自已覺得自已還有能力去幫助別人, 耶穌也說過,施比受有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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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日的漫長日子裡;冬天的漫漫長夜中 妳都沉睡在這裡… 百歲之後,我遲早也會沉睡在你的身旁。 你就靜靜地等待那天的到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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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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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了解~~原來我的觀念是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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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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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我大概跟你一樣,只是債主是銀行而已
自己一個人要負擔全家人的費用,是標準的月光族 薪水全部拿去還銀行欠債及父母親生活費,以30歲也是不結婚 因為沒錢,沒明天!!沒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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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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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努力可以改善一切...上天會給你更好的未來...
前三年也是...
被我愛的人從頭到尾拿了40萬.. 當時也才出社會沒多久... 因為愛她... 而且快論及婚嫁...她也說有需要用到... 之後就會還我...(什樣的理由都有,但都謊報) 所以跟銀行借了一些來禰補這些... 為了以防萬一,現金卡有好幾張... 後來人就消失了... 光生活費,房租,保險,車稅,所得稅....就幾乎沒剩多少了... 還要負債.... ![]() 自己背負著50萬的貸款..加上對人性失望的心態... 憂鬱了2年.... 後來也遇到我現任女友... 債務也因為前公司後來有股票,跟現今公司有簽約金.. 剛好加一加就打平了... 目前也慢慢在存錢....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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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小小電腦 HP nc4200 IBM S50 + DELL 2407 A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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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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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40才開始~加油!
這個世紀的人要活到70.80很容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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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省-叛軍佔領區
文章: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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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想必你也是久經風霜的人吧 解決問題只有靠「能力」、「思考」、「精密計畫」這三種 那些靠什麼希望、意志沒頭沒腦的亂衝,最後打敗一切的劇情 只有在卡通影片才會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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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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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法律觀念再澄清一下好了
這裡好像蠻多未成年人的 以下是針對「財產上行為」而言,「身份上行為」不適用喔∼ 未滿七歲的孩童為「 無行為能力人」,在法律上無行為能力 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人為 「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能力受限制 滿二十歲的人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 另外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在法律上視為已成年 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尚未結婚的未成年人,不能獨立為法律行為, 原則上應得父母的允許(事前同意),否則: 1、單獨行為:絕對無效。 2、契約行為:需經其父母事後承認,或其本人在成年後自行承認才發生效力。 不過為日常生活事務所需,另有例外規定 樓主高中時所簽的如果是「本票」 那就屬於「單獨行為」 如果簽的是「契約書類」,例如債務承擔或連帶保證契約等 就是屬於「契約行為」 不過不管簽的是什麼 父母對於子女之特有財產,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民法1088條第2項) 而父母之「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均屬「處分行為」 所以基於民法保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法理原則 樓主所簽的文書應該會被法官認定為無效(除非樓主成年後自願承認) 不過另有例外情形會被認為有效的 (例如父母以子女名義購置財產,並以該財產價額限度內為債務承擔或供擔保等) 這些都有法院裁判或法院會議決議可考 不過也有些古老的裁判對於保證行為持相反的見解 也就是這樣 之前才會問樓主是否考慮(所有債務相關人均)使用破產程序 藉以將低潮期縮短,畢其功於一役 盡快開創新人生 此文章於 2004-09-16 04:29 PM 被 PCD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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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遺忘之地,碎裂記憶!
文章: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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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對你說,"沒有還不了的債,只有想不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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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頭腦很簡單,簡單到我們可以了解我們的腦; 那麼我們就會變的很愚笨,愚笨到無法理解我們的的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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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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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不能只靠希望呀,不過擁有希望的確可以幫助別人達成目的。 小弟也久經風霜,不過還是不會放棄希望。因為有希望我才會去做,才會擁有能力。 當能力的程度只有一半的機會達成目標的時候,如果心中抱著希望就能堅持下去囉。 你說的只靠希望就想達到目標不過是卡通裡的非現實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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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海上漂流貨櫃屋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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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各位的發文之後......心頭裡頓時悶悶的....
在下家裡的經濟狀況也是問題多多...狀況連連... 起因也是老一輩的理財不當,仍固持己見...... 我的家庭是非常傳統保守的家庭...... 老一輩的對晚輩的話是根本不會聽的... 目前我的狀況比起樓上的幾位網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我年紀也不算小了...... 講實在話,我是有不結緍的打算~ 而且現在我對女孩子的態度,是不採主動的~ 避免讓女孩子失望,也避免讓自己受傷~ 但只要我有一口氣在,我仍會好好的活下去的!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別氣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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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必需鼓起勇氣為某件事情做出決定... 但是,千萬別做出會讓自己後悔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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